第三讲 说故事

3个月前 作者: 博尔赫斯
    词义上的区分应当很受重视才对,因为它也代表了心理上的——以及知识上的区分。不过我们还是感到很遗憾,“诗人”这个字眼早就已经一分为二了。现在一谈到诗人这个字眼,我们只会想到吟诵诗词的文人,只会想到一些文绉绉的诗词,像“大海在船只的映照下远近散落一地,/就像是天空中的星星一样”(华兹华斯)(1),或者像“你的声音如音乐,你听音乐何以如此凄怆?”(2)不过,古人在谈论到诗人的时候——诗人那时有“创造者”(maker)的意思——他们可不只是把诗人当成咬文嚼字的文人骚客,也把他们当成了说故事的人(the teller of a tale)。这些故事在所有人类的叙述形态中都找得到——不只在抒情的作品中,在叙述欲望、抒发愁绪的作品当中,甚至在满怀英勇忠烈或是充满希望的叙述中都可以找得到。我这么说的意思是,我待会儿要演说的是最古老的诗歌形态:也就是史诗。让我们先来回想一下几篇史诗。


    或许我们第一个想到的例子就是安德鲁·朗所翻译的《特洛伊城的故事》(The Tale of Troy),这本书翻译得相当棒。我们将要检视古老的说故事方法。我们在第一行里就可以看到这样的句子:“缪斯女神,告诉我阿喀琉斯的愤怒吧!”或者像劳斯教授(Professor Rouse)所翻译的,我想他是这么翻译的:“一个愤怒的男人——这就是我的主题。”(3)或许荷马,或许那个我们称其为荷马的人(当然这个问题已经是个千古大哉问了)(4),想的是他在作诗描写一个愤怒的男人,这样子就够我们伤脑筋了。我们想到的愤怒跟拉丁人想到的是一样的:ira furor brevis——愤怒是短暂的疯狂,是一段疯狂状态。说真的,《伊利亚特》本身的情节并不怎么吸引人——全书的大纲就是说一个英雄闷闷不乐地待在帐篷内,悻悻然地觉得国王待他不公,接着他的朋友惨遭杀害,他也因为个人私怨而发动战争,接下来就是他把在战场上杀死的敌人尸体卖给敌人的父亲。


    不过,诗人的目的或许并不那么重要(我好像以前就说过这样的话;我确定我说过)。现在看来重要的是,荷马或许想的是他正在诉说这个故事,他也的确把故事说得非常非常的好:这是一个大英雄的故事,他在攻打一座他永远都无法征服的城市,而他也知道他在攻下城池之前将会命丧沙场;另一方面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更凄惨的故事,这是一位坚守城池的英雄,大家早就知道他的命运了,而这座城池也早就已经烽火连天。我认为这才是《伊利亚特》真正的主题。事实上,很多读者总是觉得特洛伊人才是故事中真正的英雄。我们想到了维吉尔,不过我们或许也想到斯诺里·斯图鲁松(5),他在年轻的时候就写过奥丁(6)的故事——也就是撒克逊人的奥丁,他们的神明——奥丁是普里阿摩斯国王的儿子,也就是赫克托耳(7)大力士的哥哥。大家总是想要跟打败仗的特洛伊人攀关系,而不是凯旋归来的希腊人。或许这是因为在失败中总有一种特有的尊严,而这种尊严却鲜少在胜利者身上找得到。


    我们再来谈谈第二首史诗《奥德赛》。阅读《奥德赛》的方式或许有两种。我认为写下这首史诗的男人会觉得这首史诗事实上有两个故事(或许是像巴特勒(8)所说的,这个故事其实是女人写的):一是尤里西斯的回乡记,一是在海上的冒险奇遇记。如果我们把《奥德赛》当成是第一个故事的话,我们就会得到回乡记这样的主题,也就是说,我们都处于放逐的状态,我们的家乡不是在过去就是在天堂,要不就是在天涯某处,反正我们就是回不了家了。当然航海与回乡的历程就一定要写得很有趣。所以故事中也加入了许多的奇闻轶事。因此当我们在阅读《一千零一夜》的时候,我们会发现《辛巴达七次航海记》其实就是《奥德赛》的阿拉伯文版本,我们会认为这不是个讨论回乡的故事,反而会觉得这是一个冒险故事;我想我们也都是如此阅读这本书的。阅读《奥德赛》的时候,我们感受到的是大海的壮阔与神秘;我们在书中体会到的也就是船员所感受到的感觉。比如,奥德修斯就无心于女妖竖琴的天籁,无心于妙龄公主应允的婚事,也无心耽溺于女色淫乐中,对于世界之壮大也无动于衷。他只想到了那条狭长的咸水河。也因此这两个故事就合而为一了:我们可以把这个故事当成一出回乡记,我们也可以把这个故事当作一则冒险故事来读——或许这也是人类所写过、所吟唱过的冒险故事中最棒的一个。


    我们现在还要来讨论第三首“诗”,而这首“诗”的光芒也隐约笼罩在这两首史诗之上:这就是“福音书”(9)。其实“福音书”也可以有两种阅读方式。对信徒来说,“福音书”被当成是古人或是神明救赎人类罪孽的奇闻轶事。神明下凡接受苦难的磨练——就像是莎士比亚所说的(10),他们是为了背负“苦难的十字架”(bitter cross)而死的。我还知道另外一种很奇特的诠释,这是我在朗格兰(11)的作品里发现到的:这一种说法就是,如果上帝想要了解人类面对的所有折磨苦难,而如果他也只是像其他神明一样,仅止于认知这些苦难,这是不够的。他要跟人类一样亲自接受这些苦难的折磨,当然也要跟人类一样受到同样的局限。不过,只要你不是信徒的话(我们在座很多都是),那么我们就可以用一种全然另类的方式来阅读这些故事。你可以把这当成是一个天才的故事,这个人认为他自己就是上帝,不过最后他才发现自己也不过是一介凡夫而已,而上帝——他的上帝——却早已经弃他而去。


    或许有人会说,几个世纪以来,人们对这三个故事——也就是特洛伊城、尤利西斯以及耶稣的故事早就耳熟能详了。人们一直都在传诵这几个故事;这些故事被谱成了乐曲、入了画。这几个故事早就已经千古传诵了,不过,却还是如此无可限量。你想到的可能是这几千年、甚至几万年间会有人一再改写这些故事。不过在“福音书”里,还是有不一样的地方:我认为,再也没有人能够把耶稣的故事说得更好的了。耶稣的故事早就有很多人说过,不过我觉得我们读过的几首诗,比如说耶稣被撒旦诱惑的那几首好了,光是这几首诗就比起四大册的《复乐园》还要强得多。还有人觉得搞不好弥尔顿连耶稣究竟是什么样的人都还搞不清楚呢。


    好吧,我们都知道这些故事,我们也都知道其实也用不着这么多的故事。我不认为乔叟曾经想过要发明故事。我不认为古人的创意比起现代人来得逊色。我认为他们觉得只要对这些故事稍加描绘——而且是好好地描绘——就够了。此外,同样的事对诗人来说就简单多了。诗人的读者或听众对于诗人想要说些什么都已经了然于胸。所以若是有不同于传统的地方他们也都能够察觉得出来。


    我们在史诗当中可以寻找到所有的东西——我们应该把“福音书”当成神圣的史诗。不过,就如同我所说的,诗已经一分为二了。也就是说,一方面,我们读到的是抒情诗与挽歌,不过另一方面,我们有说故事的文体——也就是小说。尽管有约瑟夫·康拉德以及赫尔曼·麦尔维尔等作家的反对,我们还是很容易把小说当成是史诗的退化。因为小说回归了史诗的威严。


    想到小说跟史诗的时候,我们很容易会陷入这样的思考中,认为这两者的主要差别在于一个是诗体,而另一个是散文体,一个是用来歌颂,而另外一个是用来陈述</a>事迹。不过,我认为这当中还有更大的差异存在。这两者的差异在于史诗所描写的都是英雄人物——而这个英雄也是所有人类的典型象征。不过,就如门肯所指出的,大部分小说的精髓都在于人物的毁灭,在于角色的堕落。


    这种说法又将我们带入了另一个问题:我们所认定的快乐是什么呢?我们又是如何看待失败与胜利呢?现在当大家谈到圆满大结局的时候,大家想到的只是惑骗大家的结局,或者说是比较商业手法的结局;大家都觉得这很矫揉造作。即使大家的心中总是感到一股挫败的尊严,不过几个世纪以来,仍然殷切期望快乐凯旋的结局。例如,一旦有人写到金羊毛的故事(这也是人类最古老的故事之一),读者与听众会打从一开始就觉得,羊毛最后一定可以找得到的。


    不过,如果现在开始尝试冒险的话,我们也知道这些举动最后都会失败的。比如说我们读什么呢——我来想想一个我喜欢的例子好了——就比如说是《阿斯彭文稿》(12)好了,我们都知道这些纸最后一定都找不到。我们读到弗兰茨·卡夫卡的《城堡》的时候,我们也都知道这个人最后还是进不了这座城堡。也就是说,我们不能够真的完全相信快乐与成功的结局。或许这就是我们时代的悲哀吧!我想卡夫卡在想到要毁掉这本书的时候一定也是这么想的吧:他其实是想要写下一本既快乐又能振奋人心的书,不过他就是觉得办不到。当然啦,就算他真的写了这样的一本书,大家也不会觉得他讲的是实话。这不是事实的真相,而是他梦境的真相。


    在十八世纪末或是十九世纪初,就这么假定吧(我们不需要真的去研究确切的日期),人类开始会讲故事。或许有人会认为这股风潮是霍桑以及埃德加·爱伦·坡开头带动的,不过任何事情总是会有先驱。如鲁文·达里奥所指出的,没有人是文学上的亚当。也正如爱伦·坡提过的,整篇故事应该是为了最后一句话而创作,而整首诗歌也是为了最后一行而写。这样的写作原则最后可能会落入在故事中耍花样的模式,而且十九、二十世纪的作家也几乎早就已经开发出了所有的故事情节了。这些情节有的相当精彩。如果只单单就说故事而言,这些情节比起史诗的情节还要精彩呢!不过,我们总是会觉得这些情节还是矫揉造作了些——或者这么说吧,这些情节总是比较微不足道。举两个例子来比较——就让我们拿《化身博士》以及《精神病患者》这两个故事来比较吧——或许《精神病患者》的故事比较精彩,不过我们还是会觉得斯蒂文森的变身怪医比较令人意犹未尽。


    想一下我在演讲一开始就说过的,故事的情节只有少数几种类型:也许我们应该讲的是,这些故事之所以有趣在于故事情节之间的转换与改写,而不在于故事情节本身。我想到的是像《一千零一夜》以及《疯狂的罗兰》(Ondo Furioso)(13)这样子的书。或许有人会加上邪恶的宝藏等等的情节,于是我们就得到了像是《佛桑加传奇》(14)这样的故事,或是《贝奥武甫》最后一段的情节——就是寻获的宝藏反而会让找到宝藏的人变得邪恶。这里我们又可以回到我在上一场演讲中所提出的观念,也就是隐喻的观念——所有的故事情节其实都出自于少数几个模式而已。当然了,当代的作家想出了许许多多点子,我们说不定还会被他们蒙蔽呢。发明的激情也许会灵光乍现,不过我们随即又会发现,这许许多多的故事情节其实不过是少数几个基本模式的表象而已。而这就不是我所要讨论的了。


    还有一点要提醒大家:有的时候,诗人似乎也忘了,故事的述说才是最基本的部分,而说故事跟吟诗诵词这两者之间其实也并非泾渭分明。人可以说故事,也可以把故事唱出来,而听众并不会认为他是一心二用,反而会认为他所做的事情是一体的两面。或许读者不认为这件事是一体两面,不过也会把这整件事当成一个完整的整体。


    现在来看看我们身处的年代,会发现这个时代正陷于一个奇怪的处境之中:我们已经打过了两次世界大战了,不过竟然还没有史诗来描述这两次大战——或许《智慧七柱》(15)算得上是史诗吧!我在《智慧七柱》里头发现许多史诗的特质。不过这本书的英雄人物偏偏正好是故事的叙述者,这多少给我们带来一些困扰。故事主角有时候必须要低调行事,他必须要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凡人,也要希望自己的事迹能够取信于人。事实上,他也落入了小说家的圈套当中了。


    我还读过一本现在大家都已经遗忘的书,我想我是在一九一五年读到这本书的吧!——书名叫做《炮火》,是亨利·巴比塞(16)写的。作者本身就是一位反对战争的和平主义者;这是一本反战的书。不过史诗的元素却贯穿全书(我记得有人曾经指责过这本书描写战争的场面太多了)。另外一位有史诗意识的作家就是吉卜林。我们可以从《绅士的战争》(A Sahib’s War)这一篇优异的故事中看出来。同样的,吉卜林从来都没有尝试写过十四行诗,因为他认为写十四行诗会拉大他跟读者之间的距离。虽然他可能写过史诗,可是却从没有写完过。我又想到了切斯特顿,以及他写过的《白马之歌》(The Bad of the White Horse),这是一首描述阿尔弗雷德大帝(17)大战丹麦人的作品。我们在这首诗中也可以找到一些很奇怪的比喻(我在想为什么上次的演讲忘了引用这个例子)——比如说“如明月般坚硬的大理石”(marble like solid moonlight)以及“如冻结烈火的金子”(gold like frozen fire),在这两个例子里头,大理石以及金子都被比喻成另外两个更为基本的东西了。(18)他们被比喻为月光以及烈火——而且不光只是火而已,是魔幻般冻结的火焰。


    从某方面说来,人们对于史诗的盼望相当饥渴。我觉得史诗是人们的生活必需品之一。走遍世界各地,也只有好莱坞能够把史诗般的题材粉饰一番,然后再推销给全世界(虽然这样说来有点虎头蛇尾,不过事实就是如此)。在世界各地都一样,当人们在观赏西部片的时候——请注意到对牛仔、沙漠、正义公理、地方警官,以及射击对决等种种的迷思——不管他们有没有意识到,我想观众从这样的场面中还是得到了阅读史诗的感觉。毕竟,知道自己有这样的感觉并不是很重要。


    我并不是要跟各位预言些什么事情,因为这样做是很危险的(虽然有时候这些预言的事情在很久以后会成真),不过,我认为如果叙述故事跟吟诗诵词这两者能够再度合而为一的话,这么一来就有很重大的事情要发生了。或许这样的事情会在美国发生——因为,就如各位所知,美国在判断一件事情的时候向来就有从道德上判断是非的观念。这种情形在其他的国家也有,不过我不认为这种情况在其他国家会像我在美国看到的如此明显。如果我们可以达到这个境界,如果我们果真能够回归史诗,那么我们就可以完成一些真的很伟大的事情。当切斯特顿写下《白马之歌》的时候,这首诗获得了相当好的评价,不过读者对这首诗却不太喜欢。事实上,当我们想到切斯特顿的时候,想到的是他的布朗神父传奇(19),而不是他这首诗。


    我其实是在年纪相当大的时候才开始想到这个问题的;此外,我不觉得我自己可以尝试写史诗(虽然我写过短短的两三行史诗)。这是给年轻人做的事情。而且我也希望他们能够着手去做,因为我们也都深切地感受到小说多少已经在崩解了。想一想本世纪最重要的小说吧——假设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好了。我们读到了几千件关于这两个主角的事情,不过我们却不认识这两个人。我们对但丁或是莎士比亚作品中的角色知道得还比较多,而这些角色——还有他们生老病死的故事——却只在短短几句话里头就清楚地呈现在我们眼前。我们并不知道关于他们上千件的琐事,不过却好像跟他们很熟。当然了,这比较重要。


    我认为小说正在崩解。所有在小说上大胆有趣的实验——例如时间转换的观念、从不同角色口中来叙述的观念——虽然所有的种种都朝向我们现在的时代演进,不过我们却也感觉到小说已不复与我们同在了。


    不过,有件关于传奇故事的现象将会永远持续下去。我不相信人们对于说故事或是听故事会觉得厌烦。在听故事的愉悦之余,如果我们还能够体验到诗歌尊严高贵的喜悦,那么有些重要的事情即将发生。或许我是十九世纪的老古板,不过却是相当乐观的,我有的是希望;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情还有很多——就好像所有的事情在未来都可能发生一样——我认为史诗将会再度大行其道。我相信诗人将再度成为创造者。我的意思是,诗人除了会说故事之外,也会把故事吟唱出来。而且我们再也不会把这当成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就如同我们不会觉得这两件事在荷马和维吉尔的史诗当中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 * *


    (1) 威廉·华兹华斯,“With Ships the Sea Was Sprinkled Far and High”,收录于《诗选》(Poems),1815。——原编者注


    (2) 莎士比亚,第八首十四行诗。——原编者注


    (3) 荷马,《伊利亚特》(Illiad:The Story of Achillês),trans. William H. D. Rouse(New York: New American Library,1964)。——原编者注


    (4) 荷马,《伊利亚特》与《奥德赛》的作者或是编者——亦可能是一群诗人,他的生存时代极难稽考,一般说法出生于公元前八五〇年,此外的事迹,便不甚可考。希腊有七个城市,都争说是荷马的出生地,但都不可考。到了十八世纪末,荷马是否真的存在,忽然成了问题。有学者提出科学的论据,怀疑荷马曾作过这两部史诗。其后学者众说纷纭,迄今尚无定论。


    (5) 参阅博尔赫斯《比喻复合词》(Las kenningar),《永恒的历史》(La historia de eternidad;The History of Eternity)(Buenos Aires: Emecé,1936),该专文特别讨论斯诺里·斯图鲁松(Snorri Sturluson,1179—1241),他是写下冰岛诗集的大师。博尔赫斯有首向他致敬的诗如下:


    You, who bequeathed a mythology


    Of ice and fire to filial recall,


    Who chronicled the violent glory


    Of your defiant Germanic stock,


    Discovered in amazement one night


    Of swords that your untrustworthy flesh


    Trembled. On that night without sequel


    You realized you were a coward...


    In the darkness of d the salt


    Wind moves the mounting sea. Your house is


    Surrounded. You have drunk to the dregs


    Unforgettable dishonor. On


    Your head, your sickly face, falls the sword,


    As it fell so often in your book.


    Tranted by Richard Howard and César Rennert, in Jorge Luis Borges, Selected Poems,1923—1967(bilingual edition),ed. Norman Thomas di Giovanni(New York: Dcorte,1972),163.——原编者注


    (6) Odin,古斯堪的纳维亚神话中的主神之一。


    (7) 据希腊神话,他是特洛伊国王普里阿摩斯和皇后赫卡柏的长子,他是安德洛玛刻的丈夫和特洛伊军队的主要战士,阿喀琉斯刺死赫克托耳之后,普里阿摩斯说服阿喀琉斯送还遗体,然后隆重安葬了他。赫克托耳在特洛伊,在底比斯以东的塔纳格拉备受崇拜。


    (8) See Samuel Butler, The Authoress of the“Odyssey”,Where and When She Wrote,Who She Was,the Use She Made of the“Illiad,”and How the Poem Grew under Her Hands, ed. David Grene(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67).——原编者注


    (9) The four Gospels为《圣经·新约》的四卷。记述耶稣基督的生平和受难。此四篇福音即为《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据说分别由马太、马可、路加、约翰撰写。四卷排在新约之首,约占全书之一半。


    (10) 莎士比亚,《亨利四世》(King Henry the Fourth,Part I,Act I,scene I,lines 25—27):“在一千四百年之前,基督蒙受祝福的双足曾在那块神圣的土地上行走过,它们是为了我们的幸福之故而被钉上了那苦难的十字架。”(“those blessed feet/Which fourteen hundred years ago were nail’d\For our advantage on the bitter cross.”)——原编者注


    (11) William Lannd(约1330—1400),The Vision of Piers the Plowman, ed. Kate M. Warren(London: T. Fisher Unwin,1895).——原编者注


    (12) Henry James, The Aspern Papers(London: Martin Secker,1919).——原编者注


    (13) 阿里奥斯托(Lodovico Ariesto,1474—1533)的叙事诗,意大利文艺复兴时代作品,描写基督教武士与异教武士之间的恶斗。


    (14) V?lsunga Saga:The Story of the Volsungs and Niblungs, ed. H. Halliday Sparling, Tranted from the dic by Eiríkr Magnússon and William Morris(London: W. Scott,1870).——原编者注


    (15) T. E. Lawrence, Seven Pirs of Wisdom:A Triumph(London: J. Cape,1935).——原编者注


    (16) Henri Barbusse, Le Feu:Journal d’une escouade(Paris: mmarion,1915).——原编者注


    (17) King Alfred(849—899),英格兰西南部撒克逊人的威塞克斯王朝国王。曾率军多次抵抗丹麦人入侵。自修拉丁文,并将拉丁文著作译成英文。


    (18) G. K. Chesterton,“The Bads of the White Horse,”(1911),in The Collected Poems of G. K. Chesterton(London: Cecil Palmer,1927),225.这是一首长诗,全诗共约有五百三十个诗段。博尔赫斯引用的是第三册,第22诗段。——原编者注


    (19) 切斯特顿的布朗神父传奇(the Father Brown Saga,1911—1935)是由五部小说组成的连续小说,描写貌不惊人的布朗神父如何用其敏锐的直觉,紧紧抓住蛛丝马迹,深入推理,侦破悬案。布朗神父的形象也成为英国小说史上有名的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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