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星期三 四月五日
3个月前 作者: 埃勒里·奎因
第二天清早,埃勒里断定,在这个高度文明的世界上的任何地方,那位监督人要是做个较低阶层的公务员,会非常胜任的。老师指派他来陪着埃勒里到山谷最北十边游览一番,并把沿途遇到的山谷里有特点的地方给埃勒里介绍一下。
“我会陪你到山谷最北边去,”他以宗教仪式性的姿势,冲着埃勒里的喉结部位,咕咕哝哝、含糊不清地说着。
“是的,老师告诉我了,”埃勒里说。
“并且,我还要把我们沿路看见的山谷里有特点的地方给你——”
“是的,老师——”
“——介绍一下。”监督人这才把一句话说完。他是那种脸上光净发亮的人,像长生不老的机器人。他本来可以成为艾奥瓦州的一个邮政检查员,或者南斯拉夫某个地方博物馆的助理馆长,或者澳大利亚哪个小城镇市政当局的度量衡器检验员的。是这类工作的性质造就了这种类型的人呢,还是这种类型的人就是会去选择这样的工作呢?埃勒里决意要显出通达而随顺的态度,并且要把握得恰倒好处。整个上午他都得跟这个人泡在一起呐。
“那么,我们走吧,”埃勒里说道,话的末了儿还带出一声叹息。
“我们走吗?”监督人立刻问道。默默无语地走了一段路之后,他说道:“那是公共食堂。”
“我知道,监督人。今天早上我在那儿吃的饭。还有昨天。还有前天。”
那人目光无神地看着他:“那是公社吃饭的地方,”他说。
“哦,”埃勒里道,“谢谢。”费这话干嘛?
在他们游览的过程中,这位向导指给他看洗衣房(“那是洗衣房。衣服都在那儿洗”),羊毛洗涤房(“我要告诉你羊毛洗涤房在哪儿。在那儿呢。那儿是我们洗涤羊毛的地方”),驴厩(“——是拴驴的地方”),一片首楷地(“——一块地。那儿是种首楷的。首楷是喂牲口的”),一个桃园(“一个桃园。那些树上结桃子。桃子是很好吃的”),还有奎南其他一些有点讲头儿的地方。
“这儿是山谷的尽北头儿。这里是个宁静的地方。”
“宁静的地方?”埃勒里重复着,疑惑着。
“是宁静之地。它占了北山山谷一侧的整个山坡,”监督人解释着,仿佛埃勒里全然是个瞎子。埃勒里还是想到要宽宏大度一些。毕竟,监督人这是平生头一次受指派充任导游。“这里有差不多一千块儿地,埃尔罗伊。或者可能有一千多呢,早先的记录不太准确。每块儿地都有一块同样的石头。石头的尺寸是:底座,一平方英尺;高,两英尺;顶上是四分之三平方英尺。”
“你的意思是——”
“坡顶上的每块地都是六英尺深,坡底下的是五英尺。宽度各不相同。”
埃勒里沉默着站在那儿。
一千座墓碑,都雕凿成一模一样的古怪形状,仿佛一棵树该还原成它最基本的构造似的。没有碑铭。
风,呜呜地吹过。
监督人的声音平淡而单调,其音高始终没有任何变化。“从顶上数第五排,再从右边数第十一块地,那儿埋着我父亲,从他再过去七块地,埋着我母亲,”他说道,“再往下一排,从右边数过去十五块地,是我妻子和我们的孩子。赞美世界,它支持我们所有的人,从今日以至永远。”
下面的话他没有大声说出来,埃勒里明白,他是在祈祷。
我的妻子,他这样说道,我们的孩子,而没有说我的发妻,或者我们的长子,或者我们的幼子。
时间不停地流逝着。
埃勒里说:“对不起。”这并非对亡灵的迁就,却是为了先前把人家想成了机器人而道歉。
下面传来的人声引得他转过头去。有两个人正往他们这边来,一个慢,一个快,慢的那个先到了跟前,因为他先动身。
他是这片安息之地的看守人,一个长得像地精似的小老头儿,相貌也颇有侏儒的特征。他口齿浑浊地说的话太含糊不清了,埃勒里简直听不明白,不过,从那只教黑的手握着小长柄镰刀的一通儿比划来看,似乎他是在描述他干的活儿,就是修剪这上千块墓地上的野草。正从他那混沌无光的双目中闪现的,是得意的神情吗?埃勒里不禁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而监督人这时说道:“他做了一件必须做的工作,因此有资格得到他的面包。而且,假如他和生在我们当中的像他这样的极少几个人,教我们懂得了令人难于接受的爱,那么,就不能说他们生来是徒然无用的。”
令人难于接受的爱……
埃勒里再一次说道:“对不起。”
这时,那第二个人也到了跟前。
是继承人,情形跟头天早上一样。
他带来的信儿也一样。
年迈的老师说:“今天早晨,这带着钥匙的手镯又在桌上另一边了。”
埃勒里再次仔细检视着那把钥匙。那钥匙像是中世纪城堡里用的玩意儿,是用一块又大又厚而且是平面的金属板做的。又闻到了那股味儿,尽管没有头一回那么呛,那是未经漂白的暗色蜂蜡,钥匙往里面按过。
老师突然说道:“你看出什么了。”
埃勒里点点头。(他忽然想起一个小笑话:老太太问店主有没有“有关系”镜,听店主说没有,便叹息着说道:“唉,没放大。”)【注】
他从兜儿里摸出一个总是随身带着的高倍放大镜片,打开来,透过镜片仔细地看了看钥匙,然后把放大镜递给老人。
“我看到了某种痕迹,”老师说,“这里,还有这里,还有这里,在钥匙齿的边上。是一些刮痕。”他抬起头来,“我不明白。”
“是锉痕,”埃勒里说,“而且是新的——昨天还没有呢。很显然,老师,那个借了你的圣室钥匙,为了复制一把而做了蜂蜡印模的什么人,发现他当初的活儿做得有毛病。这样他就必须得修正一下。他把复制的钥匙跟你的钥匙——这把原钥匙—固定在一起比照着,然后修那把复制钥匙。”
老人似乎不能完全理解他的话,而埃勒里已经离开了老师的房间,大步朝圣室的门走过去。老人也跟着走了过去。
埃勒里试了试那门:“锁着的,”他说。
“应该是锁着的呀。”
埃勒里弯身离近了看看那锁:“你来看看这儿好吗,老师?”
老人俯下身来。锁的旁边,经过漫长岁月被磨得十分光滑的木头表面,有一些新鲜的划痕。
“这说明,”埃勒里说,“有人曾企图用一把不合适的钥匙开圣室的门。”
老人摇着头:“真把我搞糊涂啦,”他坦白地说,“那个做钥匙的人已经用锉重新修过了,结果钥匙还是不合适吗?”
“你把事情可能的顺序弄颠倒啦。事情的过程一定是这样的:”前天夜里你睡觉的时候,有人用一根长芦杆或木杆,从你房间一道窄缝窗子伸进来,挑起桌上的钥匙圈儿,拖出去,到一个安全的地方给钥匙做了蜂蜡印模,然后再用同样的手法把钥匙还回你的桌上,却不知道你从来是把它放在桌面上精确的几何中</a>心的位置。
“他照着蜂蜡印模做了一把复制钥匙,昨天夜里,他拿着那把钥匙偷偷溜进圣堂,想打开圣室的门锁。可是复制的钥匙不管用。
“他意识到那把复制钥匙做得不够精确。不过要想修正,还得需要你这把钥匙。于是他又悄悄溜出神圣大会堂,转到这一边你房间的窗外,还是用一根秆子或者芦杆儿,又把你的钥匙拿走了——这一次,用锉修了修复制钥匙做得不准的地方。然后,他还是用那秆子挑着手镯把你的钥匙还了回来,而且还是不知道钥匙应该放在桌面的正当间儿。老师,今天早上你检查过圣室,看看丢了什么东西吗?”
“没丢什么东西呀,”老人有些吃力地说。
“那么我猜想,是由于天要放亮了,或者其它什么原因,他才没有在今天凌晨用那把修过的钥匙来开圣室的门。”
那张蓄着胡须的面庞上布满密密麻麻细而硬的线条,宛似一幅蚀刻画。
“那是在预料之中的,那么……”老人的话犹如硬在喉中,不愿说出口。
“恐怕是这样的,”埃勒里沉重地说,对老人抱着怜悯之情,“他会再找机会进圣室的,肯定在今天夜里,而且肯定,那把复制钥匙这回能用啦。”
圣堂里没有别的人。
埃勒里请求准许他独自一人检查那间禁室,老师咬着牙同意了。随后老人沉默不语地走了,而继承人又被差到什么地方办事去了,于是埃勒里便独自占据了这座圣殿。
他发现自己正将身子挺挺直。要是这群古怪的人们的首领准许他踏进他们最神圣的所在,他还犹像什么呢?然而,他的确有些踌躇,好像感到就要犯下读圣罪了——“亵渎圣仪罪”。
但是,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啊。他将那把大钥匙插入锁中,感觉到锁中沉重的制栓被拨动而翻转了。他推开门,跨过了禁室的门槛。
这个房间,顶多跟一间较大的内室一般大小。没有窗户。惟一的光源是悬挂在天花板正中的一盏油灯,他想那是永不熄灭的长明灯吧,灯的形状很古怪,是金属做的,表面覆着一层年深日久而形成的垢壳。开门的一阵风吹动了它,它微微来回晃动着,像一只香炉,只是,散出的是阴影,而不是香烟。
就着摇曳的灯光,埃勒里看到:左右两旁的墙角里,各有一只很高而且很瘦的陶罐,紫色的,搁在木底托上,上面盖着碗状的盖子。两只罐子,两个底托儿和两个盖子,都一模一样。
正对面有一个老式的胡桃木瓷器橱,前脸儿是玻璃的。橱子底层摊着一部打开的书。上面一层摆着两擦银币,整整齐齐地码成两根等高的直柱,符合了对称美——“所有美的形式中最纯净的一种”——的基本原则。
此外,别无它物。
那盏长明灯停止了晃动,埃勒里的眼睛也开始适应屋里的光线了。他掀开一只陶罐的盖子,朝里面看了看。里面盛着不少纸卷儿——卷轴——每一卷儿都用一小截紫色的线系着。他又移开另一只陶罐的盖子,往里头看看:也是一样,盛满了卷轴儿书。
他的目光落到那个橱柜上。
这橱子使他如此清晰而亲切地记起了童年时祖母餐室里的那个瓷器橱,以至于恍惚之间,指望着看到搁板上摆满了有着同样的蓝白相间或白底蓝色柳树图案的一摞摞盘子。然而这个橱子里,除了那部打开的书,还有那两柱硬币之外,便什么也没有了。透过前面的玻璃,他研究起那部书来。书是用那种“古英语”的黑体活字印刷的(埃勒里记忆中此刻闪过了“修道院黑体”这个词),或至少是用与这种字体很相近的一副铅字印的。光线太暗了,上面的字句很难辨认,因此,埃勒里想待会儿再来解读它,而将注意力转回到那两裸钱币上。那些银币正熠熠放光呢。
他打开了橱柜。一堆簇新的老银币呀!
他在自己的钱币学积累中搜寻着,回忆起了关于古旧“大银币”的一些知识,相当贫乏的那么一点儿。
这是某人要复制钥匙和打算闯入这间圣室的缘由吗?这个想要做贼的人,关心的是奎南这笔“财宝”的钱币价值吗?
有一种颇具传奇色彩的银币,是旧金山铸造的——哪年来着?啊,对啦!——一八七三年,正是那一年,奎南教派或许已经离开了那个城市,正行进在寻找新居住地的路途中呐。仅仅铸造了七百枚,而且,除了造币厂保存的标准样币而外,全部都失踪了。关于这些银币的下落有种种传说,但都源于一种推测:它们被埋在了什么地方,而关于埋藏地点的秘密,却由于同样无法证实的一种假设而石沉大海了。这个假设认为:在中国的什么地方,为了一船船无数箱的未经发酵的绿茶或甚至鸦片,这些银币被全数用来付款了。但是假如所有人都错了,而眼前的这些银币——这整整齐齐的两摞,跟它们被铸造出来那天一样完好无损——会不会是一八七三年旧金山那些“全无踪影”的银元呢?只要一枚,就值一大笔钱哪!而这里有——多少枚呀?
埃勒里颤颤巍巍的手指从左面一摞上拈起一枚来,拿到眼前仔细打量着。币面上雕着坐姿的自由化身的人形,还有年代,……一八七三!他把它翻过来,激动得屏住了呼吸。这正面上有美国鹰(“一种害鸟,”本·富兰克林【注】曾不屑地这样说它,“一种其他鸟类的捕获物的偷盗者,”并强烈主张改用火鸡图案作为国徽)。要是鹰徽下面有S——那就表明是旧金山造币厂【注】……
埃勒里掏出他那一小片放大镜,查找着造币厂的标识。犹如被泼了一瓢凉水,他失望了:不是S,是CCo这也很自然嘛——CC,也就是卡尔逊城【注】啦。这个内华达州的首府,那会儿是有自己的造币厂,从这个州当时已有九年开采历史的那些含量丰富的银矿中,源源不断地流淌着白银。以至于直到现在,内华达人仍是喜欢硬币胜于纸钞……他又查看了其他几枚,都带有造币厂的CC标识。
埃勒里格外小心地将银币放了回去,重新码成原来那样直溜溜的两柱,再把橱柜的玻璃门关好。
尽管不是其价值无法估量的旧金山一八七三年铸造的那种银元,就是这种一八七三年的CC银币也价值不菲了。每一枚,他估计,差不多总得值现在的两百美元——考虑到它们完美的成色,也许还值更多呢。不过问题仍然是:奎南的谁竟然想到要偷钱呢?假如他得手了,又会给他带来什么好处呢?他简直怀疑那个即将做贼的人对这些银币的钱币学价值能有任何知识。不,在那个奎南的贼看来,这些银币充其量仅有其币面的价值。想偷一捧带有圣物的禁忌色彩的硬币……埃勒里摇了摇头。无论这些银币对那个贼究竟意味着何种价值,但有一点,不会是物质层面的。那又是什么呢?真是连猜都猜不出来啊。
他走出圣室,那些阴影随着他的走动而诡秘地摇晃着。他锁上门,又试试确实锁好了,然后去学校找老师。
埃勒里庄重地将钥匙交给老师。
“那位记史人,”他问老人,“在哪儿能找到他?”
记史人为埃勒里在山谷的旅居增添了滑稽的色彩。这位年迈的奎南人捻弄着他那片卷曲的并且相当短的花白胡须。他的上唇寸毛不生,并由于门牙久已脱落而塌入了上领。这使得上唇有了很大的灵活性。他可以把它嘬进去,同时发出让人吃惊的响动,是合起来的“咂—嗒”声,于是下唇便向前突了出来,这时他整个儿就像一只不怀好意的聪明的老猴子。他肩背瘦弱而弯驼,脑袋上除了周围一圈粗糙无光的头发,便全是光秃秃的,像削发的僧侣。噢,看出来了,埃勒里忽然想道,他还真有点像那尊苏格拉底的半身雕像呐。
为了这个场合,记史人从他的袍子里掏出了一件非同寻常的小装备。那是两片玻璃,嵌装在一个木框子里,从木框两端的小孔里穿了两根末端打了环的皮条。直到老人把这东西拿到眼前,并把两根皮条的环儿套到耳朵上,埃勒里才确实看明白了,那是一副自制的眼镜。似乎,老人透过那镜子比不戴它看东西还费劲得多,所以显然,这镜片是来自外面世界无从知晓的某个地方,是人家淘汰不用的,拿回来装在了木框上。或许这镜子跟这个职位相般配吧。
“你说的是这个意思吗,埃尔罗伊?”记史人带着粗哑的颤音问道,“你来的那个地方,年份有数字,没有名字?”
“是的。”
“噢,老天作证!那么那些人(咂嗒!)也是有数字的喽?”
“不,有名字,除非他们行为不端。是的,今年是我们的一九四四年。”
“(咂嗒!)一九四四什么,埃尔罗伊?”
“是A.D.。这表示公元。用的是耶稣纪元。也就是基督教的纪元。”
“简——简——简直是(咂嗒!)闻所未闻哪。”
“按照奎南的历法,记史人,现在是哪一年呢?”
本来记史人正凝望着刚才应埃勒里的请求去档案室的贮藏罐里拿出来的卷轴书,听见埃勒里的问题,便从那卷轴上抬起头来,一脸不解的神情。
“现在是哪一年?(咂嗒!)赞美世界!我怎么能知道啊?”
半是觉得有趣,半是感到迷惑:“那么,谁能知道呢?”埃勒里问道。
“嗨,没人知道!谁也不知道!(咂嗒!)你知道的,一年没过完之前没有名字。怎么可能知道呢?至高会都是在末日那天开会来决定给这一年起什么名字。刚过去的这一年,最近才起了名字,叫‘黑母羊生双崽之年’。往前一年是‘大李子之年’。再往前一年是‘毛虫之年’。然后是‘大风之年’。然后……”
埃勒里听他数说着往前,往前,往前……数过了“未得丰收之年”,“地震之年”,“大雨之年”,“老师娶巴齐尔为妻之年”,如此等等,直到最后是“东行朝圣之年”,即奎南人迁出旧金山的那年。那一年,确实是一八七三年。
“这样你瞧,我们在这个山谷里已经待了有……七十年,对!(咂嗒!)七十年啦。我算出来的就是这个数。这个数是可以用以往的文字记载加以证实的。”
记史人朝那部卷轴书指</a>了指。那书上的笔迹同样是那种“高等法院体”,埃勒里曾经在抄写室里看着继承人写过的。有没有可能,在久已消逝的过去的某个年代,某位“老师”或“继承人”曾在伦敦某家法律事务所供过职——甚至在比狄更斯记述议院辩论还更早的年代?
可能吗?在这个地方,埃勒里想道,任何事情都是有可能的。
“以往的文字记载,”埃勒里嘟嚷着,“这些记载,记史人,有没有关于那五十块银币的?”
记史人跳了起来,将那卷轴塞回它原来所在的陶罐,盖上盖子:“有的,有的!”他一溜小跑着过去,把罐子放回架上,又取下另一只罐子,小跑回来,“让我来看看(咂嗒!)‘最后朝圣之年’——是的。”他的手指从一栏的上边滑动到下边,没找到要找的东西,便将那卷轴书一端卷起来,展开到另一端。“哈!你看——”
那段记录找到了,同一种古体笔迹,写在发黄的纸上。这一年,至高会讨论了如何处置那五十枚银币,有人建议:因为我们拥有粉比这更珍贵而擂要数算的财富,这些银币便应当埋入泥土并将其忘却。但至商会的表决结果是:把它们储藏在sanquetum【注】中,直到另有决定。
那些古怪的字母在他眼前晃动起来。埃勒里没精打采,他又给累得疲惫不堪了。怎么回事?他心里使劲挣扎着。
五十……他忘了数那两摞银币了。不过肯定没有五十吧?
“剩下那些银币怎么样啦,记史人?”
这位老公务员露出不解的表情:“剩下的(咂嗒!)?不,客人,这我可不知道了。只有老师——赞美世界,让他继续留在我们中间吧——他才可以进那间禁室。那些银元是保存在那儿的,跟那部圣书一起。”
“对了,那部圣书。那书名是什么意思呢?”
“《姆肯书》【注】?”
“‘姆肯’?我记得老师说的不是‘姆卡’吗?”
记史人为自己的错误整起了眉头。“按照以往的记载——当然都是根据回忆写的——人们认为那本丢失过的书是《姆肯书》。就是说,根据那些这样认为的人们的说法,是有这么一部书。而其他一些人(咂嗒!)认为没有。不过,老师,还有以前他父亲,都是这么叫的——‘姆肯’。后来,五年前,在‘多鸟之年’,老师找到了那部丢了的书;他重新研究了以往的记载之后,认为我们从来都把那书名给读错了也写错了——应该是‘姆卡’,不是‘姆肯’。打那儿以后,我们就都管那部书叫《姆卡书》了。因为所有事情,老师说什么就是什么呗。”
“但这书名是什么意思呢?”
老人耸了耸肩:“谁知道啊?名字总要有个意思吗?”
又过了一会儿,埃勒里告辞了,他去找到了老师。他问是否可以借一头驴,稍稍离开山谷一段时间。
“你会回来的,”那老师说道。既非询问亦非请求。
“当然啦。”
“那么去吧,埃尔罗伊,世界与你同行。”
埃勒里不清楚自己出于什么动机,不开他的车,而骑着一头奎南的牲口跑这一趟,这么远的路,骑着驴又不见得很舒服,就更让他想不明白了。最后他想到了,只不过是一种合情合理的感觉,促使他做出了这个选择。在先知的土地上,要学先知的样子骑着走。(而且还是一种原始的骑法:没有合适的鞍子,只有一块旧损的毡垫;草绳做的、已经磨烂了的缰绳和嚼子;一根长苇秆就代替鞭子了。)
他也想象不到,那位店主奥托·施米特看到他这个几天前的顾客“骑着一头小驴驹子”来了,是否会比当真又见到了他更惊讶。结果是,店主的嘴抿着,圆圆的脸上满满地绽开了欢快的笑容,那一团拢须险些被扯到耳根去了。
“是你呀!”他叫道。
“你好,施米特先生,”埃勒里边说边从驴上跨下来。“这头‘闪电’拴哪儿呢?”
那矮胖的小个子男人赶忙迎上前来。“这边儿,这阴凉地儿。我来给它弄一桶水,弄点儿面包。哦,你带草料啦。来吧,我来给你弄好。好啦!奎因先生,对吗?还是基恩?我的天,你去哪儿了?你怎么骑着这头笨驴过来了?你的车怎么啦……?
埃勒里走进店里,吸着凉爽而潮湿的空气,那空气中混合着古老的木头、桂皮、咖啡、醋、丁香和煤油的芳香。每一样东西都还像他上次见到时那样:螺旋状盘绕的粘蝇纸,富兰克林·D·罗斯福褪了色的彩色照片,磨损的柜台,台面上嵌着那根铜尺(埃勒里好奇地想到,不知多久以前,那些印花布、帆布、方格花布、原色平纹细布,曾经在这条尺子上量过?),老式的汽水冷藏箱……
他在一张桌子旁边坐下来,立刻就产生了畏缩的感觉。要骑着一头精力充沛的公驴在沙漠上跑上三个小时,那种在中央公园的马路上偶尔慢跑一两回的训练,是不怎么够用的。
“哦,我的天哪!”施米特先生匆匆跑进来,带着微笑,“你找到我告诉你的那条路了吗?你到了拉斯维加斯啦?喔!就因为这个,所以你才骑着驴吧?我敢打赌,你赌色子把车给输了。要么就是让老虎机给吃啦?要么——当然,这不关我的事。”
埃勒里不置可否地笑了笑:“能弄点儿东西吃吗?不然我要吃那头‘闪电’啦。”
“没问题,你知道的!你还真有运气!比尔·霍恩,哦,你不会认识他的,他每周一次从哈姆林去拉斯维加斯的时候,路上都得特地往这儿绕一下。我把我的配给票儿给他,他就给我带肉回来。嘿!比尔今天早晨从这儿路过,给我带了些牛排,这可是自从我在老家不再卖肉以来见过的最棒的肉啦。来点儿前腰片儿,或者再加两个鸡蛋,怎么样?还有炖好的土豆儿,我可以按乡村风味儿炸一下,我还烤了一锅梨馅儿饼哪……”他跑下去了,显然是绞尽脑汁琢磨着再添点儿什么花样儿。
埃勒里咽咽口水。
“噢,对啦,”他说,“能先来点儿咖啡吗?”又补上一句,“跟我一起吃好吗?”
“好吧,我的天!”奥托·施米特答道,“我很愿意……!”
咖啡很新鲜,而且很浓;牛排在平底锅里慢火烤着。埃勒里发现,此刻,沉醉在重又享用到文明世界的美食的愉快中,他的目的感正渐渐溜走。上次是多久以前的事了?在奎南没有时间的感觉,而在“世界尽头百货店”这儿,对时间的意识也清晰不了多少。费了一番努力,他才把闲荡的心收回到此行要办的事情上来。
“上星期天那老头儿给你的那块银币是怎么回事儿,你能跟我说说吗,施米特先生?”
奥托·施米特愣住了,一块炸得松脆焦黄的土豆正要往嘴里送,胡子上还挂着一点鸡蛋渣,眼睛直直地瞪着,然后又眨了眨,脸上的笑容不见了。接着,还是把那块土豆送进了嘴里,他慢吞吞地嚼着。
“这么说,你碰到那两个隐士了。好吧,他们是有点儿古怪,不过,自己活也让人活,这是我的座右铭。他们没有打扰任何人,那么我也不希望任何人打扰他们——”
“施米特先生,”埃勒里温和地说,“奥托,没人想打扰他们,或打扰你。我只是想了解一下我看到他给你的那种银币的事。”
肥胖的小个子店主马上郑重其事地辩解说,对于银币可没有什么法律上的限制。至于金币么,如今情况是有些不同了,他说。在一九三五年——哦,不,一九三四年的时候——在这片你曾经迷路的地方,时间过得真慢哪——那会儿有个家伙,他坐着带橡胶布帘儿的游览车,来这儿收购过金币——“奥托。”
“——据说他叫哈格迈耶,曾经跟着‘黑杰克潘兴’【注】去墨西哥征讨潘科·维拉【注】。后来他在拉雷多开了自己的买卖,不过,赶上大萧条,他的生意垮了——”
“奥托……”
“——他拿退休金作抵押借了点儿钱,想跑到各地去收购老金币。他给我看过他的执照——做金币必须得有执照——”
“奥托!”
店主不再说了,一副心虚的表情。
“奥托,谁也没指控你违法呀。喂,你看看这些。”
埃勒里拿出皮夹子。一张接一张的警察名片掏了出来,奥托·施米特的两眼随之也越张越大。当看到“华盛顿”的字母缩写时,更大得不能再大了。
“哎——呀!你肯定是个了不得的大人物啊。”他身子从桌上探过来,两眼放着光,“这关系到为赢得战争做贡献吧?”
埃勒里把这句问话改动了一下:“我会为战争做贡献吗?”随即真诚地答道,“是的,我会的。”
奥托的身子靠了回去,毫无疑问,他生出了敬畏之情。他决断似地说了声“好吧!”又接着嘟嚷一句“那么,好吧”,便站起来朝他的保险箱走过去——跟他一样矮墩墩的一个保险箱,箱门上还留存着没有完全褪尽颜色的美国国旗和模模糊糊的红白蓝黄色的鹰徽。他拿着一本破旧的账簿回到桌旁。
“你得理解当时我接这儿的时候那种状况,”他带着不诚实的保留说道,“我不知道这个老隐士跟以前这儿的主人之间做了多久的买卖,但他们不是现金交易,不是,先生。那隐士时而会驾着大车过来一趟,带着他们的东西——兽皮啦,羊毛啦,亚麻籽油,蜂蜜和蜂蜡啦——就像这样交易,而以前的店主就允许他们赊购。
“后来赶上了大萧条。后来我来了,但大萧条还没过去呢,没过多长时间我就明白了:我的供货商们,我的批发商们,他们都不想再要那些土特产品了——无论如何,像这样小批量的是不要了。要现金付款,他们说。信用赊购?‘没有信用赊购啦,’我这样对那老隐士说,‘以后再也不要东西啦。必须付现金。’‘要什么?’他问我。那么,我就伸手到兜儿里,我只有那么一块银币,就掏出来给他看了。老人看了看那块银元,然后又看看我,好像我刚给他看的是淫秽照片似的。然后他一句话也没说就走了。
“他再来的时候是一九三0年的十二月。这儿,这上写着呢,看见啦?一九三0年十二月十二日。隐士。卡尔逊城一八七三年的银元一块。我那会儿对古币知道得不多,现在也一样,不过我估计那一块银币肯定比一美元要值得多,当时我也是这么跟他说的。原本我正打算去趟洛杉矶呢,我就提出把这块银币带那儿去,看看能卖多少钱。他同意了,尽管我看得出来他当时心里很矛盾。”
在洛杉矶市中心,奥托带着那块银币去找了各种各样的商人,终于,他以在一九三0年的当时人家给出的最高价——九十美元——把银币卖了。当山里那老人再来“世界尽头百货店”时,他们说妥了:店主留下十八美元作为辛苦费,七十二美元记入老隐士的贷方,用来抵付他的赊购账。
一年当中老人来店里一两次,奥托·施米特把每次的交易都在那个账本上做了记录。有时候那老隐士会带一块那种“CC一八七三”的银元来,有时候则不带,这要根据他账上的情况而定。每次到手一块银币,奥托就稳妥地收起来,等他下一次去洛杉矶的时候,他就在那儿转悠一遭儿,价问多家,选一个最高的卖出银币,给自己留下百分之二十的佣金(让埃勒里惊讶的是,这个数儿正在文学作品经纪人和艺术品商人的佣金额度之间),余下的便记到那位隐士的账上作抵付。
“十三年半了,一直像这样,”小个子店主说,“那老头儿好像有用不完的那种银币——我估摸着,他肯定是个老探矿的,因为太阳晒得太多了,那模样儿有点儿怪,那个年轻的,大概是他的孙子</a>吧。”
“从头一次以来,他给了你多少块那种‘CC’银元了?”
“算上上个星期天?哦,我得算算……”奥托算着,用沾湿的手指很快地翻着账簿,把账页都弄皱了。埃勒里烦躁不安地等着。终于,那店主报出来了:“一共十九块。”
埃勒里马上想到,这个数儿有点儿不对劲。这让他很伤脑筋,可又没办法塌实下来。他急切地问施米特老人每次来都买些什么东西。
“哦,岩盐,煤油,钉子之类的。从来不要糖果或葡萄,或什么不实在的小玩意儿。还有种子?那我记不起来了。不过拿了好多的纸。一定是有很多要写的东西。还有,喔,对啦!有一回他还买了一件家具呢。”
“家具!”
奥托·施米特点点头:“那天发生的事情确实挺怪的——那本书,还有其他所有的事情。我还记得呢,格林先生——是布林吧——?”
“是奎因,”埃勒里说,“咱们别扯远了,奥托。你说有一件家具和一本书。怎么回事?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儿?”
店主查了查那账本:“那是一九三九年八月八日——是战争在欧洲爆发的那一年。那隐士进了门……他自己?是的,奎因先生,就是他一个人。去年之前我从没见过那个年轻的。哦,那老人给了一块银币,拿着他买的东西,本来准备要走了。那本书放在柜台上,他发现了,他就突然发生了真是很奇怪的变化。你注意过他那双眼睛吧?总是那样……炯炯放光的。是啊,那一次可好,那眼光就像‘七月四日’【注】放的焰火似的,整个儿燃烧起来啦。他进入了一种着了魔的状态,就像,浑身颤抖,嘴里还嘟嘟嚷嚷,好像什么病发作了似的,还有——哦,还祈祷,可能是吧,这一切都是同时发生的。
“他平静下来之后,就问我买那本书要多少钱,多少块银元。”
“那是一本什么书?”埃勒里问道,他没能控制住嗓音不显出急切。
“哦,从欧洲给我寄来的一本什么书,我有亲戚在那边儿。我倒是努力想读来着,不过,我读那本书觉得没兴趣,我就把它扔一边儿了。后来我又看见它了,正要再读读试试呢,就在那时侯,那隐居者刚好进来了。”
“那本书的书名是什么?”
“跟你说实话吧,奎因先生,我不记得了。总之,他说他要买那本书,我说不行——”
“你说不行?为什么呢,既然你又对它没兴趣?”
“我不知道,”奥托·施米特说,“就是,好像不太好吧—我指的是,拿亲戚送的礼物去卖这种事。可是他追着我非要买不可。我越说不行,他越说要买。老人当时真是太激动了——他说要拿出他所有的银币来买这本书。最后,我说他可以把这本书拿走了——作为我送他的礼物。他居然为我祝福了,你知道吗?然后,他指着一个很旧的胡桃木瓷器橱,我在里面摆了一些小玩意儿什么的,他说要买它。我卖给他了,要了他五块银元。”
“他没说为什么要那本书吗?”
“没有,他只是很仔细地把那书包好了,把东西都装上大车,然后就走了。我猜想,一个人要不是脑子压根儿就有毛病的话,也不会去当隐士了。那本书他根本就读不懂,你知道吗?后来我问过他,他自己承认的。可是,他还就非得要它不可。”
显然,关于那本书的疑问,在这店里是找不到答案了。至于那些银币,也是一样。那银币的数儿……为什么这一点搅得他如此不得安宁?
在这里有智慈: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它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真有意思,恰好在这时候,他竟然想起了约翰所写的《启示录》【注】上的这一段。但是,当然,六百六十六这个数儿是太大了。他必须知道那个数儿——非知道不行。为此,他必须得回去数一数圣室里的那些银币。
那就赶紧吧!
埃勒里越是行近克鲁希伯山,越是感到情绪低落。他好不容易才克制住自己,没去抽打那驴让它飞蹄狂奔。沉重的沮丧笼罩着他:一种阴沉哀惨的优郁。辛苦而让人疲惫的骑驴旅行,一时的心境和不适,让他颇感阴郁地想起了在好莱坞使他突然因而中断工作的那种身心状况,于是他不禁怀疑自己是否真地完全恢复了,甚至对是否真地恢复过都感到未可知了。
仰头望去,他惊讶地发现,尽管还不到日落时分,天空却突然暗了下来。
是一场暴风雨要来了吗?也许是降低的气压让他感到郁闷吧。
当他到了克鲁希伯山顶的时候,天色几乎全黑了,山谷沉入了幽暗的深渊。他什么都看不清了,连耳朵也像是受了影响,山谷平日那些声响都听不见了。他骑着驴缓缓走下山的内坡,眼睛虽睁着,却什么也没看,而当他抬起头来看的时候,差不多已经走到神圣大会堂跟前,眼前的情景让他目瞪口呆。
会堂前面人头攒动,肯定几乎全山谷的人都聚在这儿了。
一切都寂然无声。
恍若黄夜深更。
昏黑的幽暗泛着绿色,而透过这不自然的光影,那盏油灯鬼气弥漫的黄光又从圣堂那敞开的门口散溢出来,呈现出地狱般的景象。这群不知所措的奎南人,仿佛被某种令人震惊的强大力量和某种他们在其中徒然摸索却无法理解的巨大恐怖所震慑,都只是呆呆地站在那儿。
埃勒里的心先是突然胀大,既而又收紧,犹如被一只大手攥住了。老师!那老人感觉到日渐临近的,难道是他自己的死吗?
埃勒里赶紧跨下驴背,从人群中跑过去,进了大堂。确实,老师在那儿——但没死,只是看上去像死了,也是他这么大年纪的一生当中头一次像这样。他的脚下躺着一个人。
斯托里凯。
那保管员死了。但从本质上说,他并非由于心脏或大脑受到直接打击而毙命,而是那晒得嘿嘿的前额受到了重创:骨头破碎了,鲜血喷涌出来,因此头上和脸上满是浓稠而鲜红的血迹,仿佛被泼了一桶颜料。头、脖子和肩膀都浸泡在血泊中,还闪闪地发着光。
埃勒里还迟钝地查找着死因呢,而致死的东西就在那儿,在这神圣大会堂的地板上,离保管员的尸体很近的地方,是一件工具,是他本来——不管怎么样——指望要找的东西:一把很重的锤子,上面也溅有血迹。
那么,那场“大动荡”终于降临到奎南山谷了。再也用不着去揣测它将以何种形式恐怖地显现了。
这种形式的乱子,对埃勒里来说是命中注定的,他的头脑清醒了,他立即行动起来。
保管员脑后还有一处伤,不过,埃勒里正摸着伤处的经验丰富的手指告诉他,这处伤本身并不是那致命的一击。要了斯托里凯命的是前额上挨的那沉重的一锤。他拨开那些卷曲的头发,在发卷中,他发现了——一个,又一个,还有一个——小小的碎屑,像是抹墙的石膏灰泥。
埃勒里皱起了眉头。他没在奎南什么地方见过石膏灰泥呀。把那些小碎渣儿再检查一遍,这回他用了他的放大镜。
是粘土——干硬的粘土碎块儿。
他轻轻扳开死者握成拳的手。保管员死去的时候,手里攥着一枚纽扣,纽扣是金属的,上面还带着扯断的线,并且扣面上还有一个粗糙而奇怪的符号。
埃勒里没有停下来对此细加琢磨。他把那扣子丢进了从工具袋里抽出来的一个玻璃纸口袋里,而那皮质工具袋,是他差了一个人去他行李中取下来的。
死者的左腕上带着埃勒里的那块手表。他托起那手腕,那条胳膊郎当晃动着。埃勒里抬起头来“他是多么喜欢这块表啊——”
埃勒里不胜惊讶地看到,站在他眼前的老师,笔直地挺起了身板儿,那老迈而微驼的肩背也一下子了无去向了。他开口讲话的时候,声音又变得浑厚而强有力了。
“我们不能说”——他指着那块在幽暗的金色光线中闪烁着金光的手表——“埃尔罗伊,我们不能说,也许他从没见过这东西还更好些。”
不过眼下可不是猜谜的时候,埃勒里又把注意力收回到那块表上。表蒙子粉碎了,表盘也深凹了进去。破损得这么厉害,不会仅仅是摔的。不是,斯托里凯是抬起左手要挡开锤子的打击,而且他也做到了,手表接住了那一击。但是,他没能挡住下一击,然后便摇摇晃晃着,扭打着,乱抓着,抓住了一枚扣子,倒下去死了。
表针停在了四点二十分。
现在的时间(他查对过了)是四点五十八分。埃勒里到这儿差不多有三分钟了。
他有条不紊地检查了死者的衣服。在一个内兜里,他发现了已经完全忘记的一件东西——粗糙复制的一把圣室钥匙。
这么说,那个夜贼就是斯托里凯。要么……是吗?
埃勒里叹了口气。即使在伊甸园里,还是有这种事啊。
他直起身,指了指那把锤子。那老人的脸上此时已显得很平静了,尽管那双眼睛——先知的眼睛——比埃勒里以往看见它们的时候都更显得哀惨。不过,看到埃勒里的手势,那双眼睛亮了起来。
“是这样的,”老师开始讲了,“至高会的桌子这边的一根桌腿松了,我想叫继承人在他完成了学习和抄写之后修一修它。我想这事情没有那么重要,不必让木铁匠操心了,可是我自己又没时间做。
“所以我就从我的工具箱里拿出了这把锤子,放在这桌子的正中间,好提醒我叫继承人修桌腿。”
埃勒里用他的一条大手帕把那锤子仔细地包起来。就在这时候,继承人从那仍然开着的门(门外那群人也仍然还都站在那儿)跑了进来,一边叫着:“我到处都找遍啦,老师——”
“他在这儿了,”老师说,指指埃勒里。
那年轻人一面吁吁地喘着气,一面就看见了地上的尸体。他颤抖着发出一声短促的叫喊。
“你可以回你房间去了,”老人和蔼地说。
“哦,请等一下,”埃勒里把继承人叫住了,“你先去抄写室给我拿十五张纸片来好吗?”
即便在伊甸园里,也得做同样的事情。
一阵轻轻的微风从外面吹进门来,埃勒里不由得想起了那最初的、当时不知其由来却暗示了奎南之存在的淡淡迹象,那种艾篙燃烧的气息。这一阵微风也吹得屋子里那盏孤灯摇晃起来,就跟刚刚在早上的时候圣室里那盏灯一样地摇晃着。而那些阴影在死亡的气氛中显得无比巨大。
他对老师说道:“请召集至高会和监督人。我必须请他们做些事情。”
说话的功夫就召集完毕了,因为他点到的那些人就在门外的人群里。他们都进来了,坐到了各自惯常的位子上,甚至那位年纪很大的奴隶也一样,他看上去像抱病在身,是由别人扶着进来的。随后,埃勒里做了个手势,大门被关上了。他似乎听到了另一个人的叹息声(或呻吟声?),不过,也可能是想象吧。
那种他已经非常熟悉的,会致人于麻木和迟钝的疲乏感,这会儿又一阵阵强烈地朝他袭来。他颇费了一番挣扎才将其摆脱。
在至高会这张会议桌上,自从审讯织工贝尔亚之后,这还是头一次处理与犯罪有关的事情,而那一次只不过是几匹布和从上面偷偷剪下来的几块布头而已。埃勒里撂下了他那皮质工具袋,那里面装着他做别的活儿要用的东西——全套指纹工具,弹簧卷尺,罗盘,手电筒,剪子,镊子,小罐子,胶皮手套,塑料带,玻璃纸口袋,笔记本,钢笔,记号笔,标签条,一把点三八口径的“替威”,一盒空弹壳。
以往有几次他不得不动用了这袋子里的所有东西,不过这一回,他只从里面拿出了指纹工具和记号笔。
“是什么,埃尔罗伊,”老师问道,但并非对那些奇怪的家什望而生畏,尽管袋子里的大多数东西,对他跟对那些带着畏缩表情的至高会成员一样,显得神秘而不可思议,“你想要我们做什么?”
“老师,”埃勒里语气平和地答道,“我要把你们(包括在场所有人)的指尖特征记在这些纸片上。这事情很简单,也没有任何痛苦。你们每个人都不要在任何别的纸上,而只要在我发到你们面前的那一张纸上按一下——清楚了吗?”
“事情是清楚了,埃尔罗伊,意思却不太清楚,”老人说道,“不过,就照你说的做吧。我注意到,你刚才要了十五张纸,尽管——除你之外——找们只有十四个人。你是要把那位已经熄灭的人的指尖特征也记下来吗?”
倏忽之间,为老人的机敏而感到的惊讶使埃勒里的头脑恢复了清醒:“斯托里凯的?是的,老师。我要首先把他的记下来。”
他的确这样做了,在他们惊惧的目光的注视下,伴随着他们越来越快的呼吸声。而当他站起身来,手里拿着工具面对着他们的时候,有那么一会儿他们完全停止了呼吸。不过,他们可敬的领袖察知了他们的恐惧,走上前来,气定神闲地说道:“在活着的人当中,埃尔罗伊,我先来吧。”随即伸出了他那。肌肉紧绷的黝黑的双手。
于是,埃勒里印下了老师的指纹,然后是继承人的,监督人的以及至高会还活着的十一位成员的指纹。在每张纸的指纹下面,他用笔记下了留指印的这位公职人员的职务名。
“那么现在呢,奎南?”
“现在我们俩可以单独待着了,老师。”
“你还要那位止息的人留下来吗?”
“不,现在可以把他搬走啦。”
老师点了点头。“至高会的人和监督人,”他对他的人民的官员们说道,“现在你们离开圣堂吧,把那止息的人带走,准备送往宁静之地。告诉人们,让他们回家吧,或者去做他们的事吧;只要我们还活着,就必须继续承担生命的责任。继承人,你可以回到你的房间去了。赞美世界,在哀痛中,一如</a>在欢乐中。”他抬起手做了个姿势,既是祝福又是打发。
几个人过去恭敬地搬起保管员的尸体,另外有人搀着那奴隶,其余的人则三三两两默默地往外走去。这时埃勒里想道:自己现在也已经犯法了……因为,不管这山谷是在哪个州——他一直没想起问问奥托·施米特!——这地方总有个执法机构的,至少也会有一位县行政司法长官,这里发生了一桩谋杀案,应该向他察报才是啊。但都到这会儿了,眼瞧着几个奎南人把谋杀受害人的尸体搬走准备下葬了,他却还没有想起这件该做的事。
是啊,他也不会那样做。要是让奎南向眼下这样一个世界敞开大门,那该是犯了一桩怎么样更其巨大的罪恶呀!
当至高会最后一个人也走出去了,大门又关上了,埃勒里说:“老师,咱们头一次相遇的时候,你告诉我说,我的到来是预言里说过的,说我要在即将降临到你们头上的大动荡里做你们的领路人。”
老人认可地深深点下头,再抬起头来,面庞的一部分又隐人了兜帽中。
“那么,你必须告诉我今天下午发生的所有事情,还必须告诉我,所有事情发生的你所知道的准确时间。”
那苍老的眼帘垂下来,仅留下一道窄缝儿,而里面那双眼睛便张大着去穿越时间了。
“好吧,”先知说道,“中午我从地里回来,用中午饭的时间冥想,我已经不吃中午饭了。我知道那时是中午,因为看影子就知道,而那时没有影子。一点钟我去了学校。我感觉那时是一点钟——毕竟过了这么多年,我的身体本身都已经变成一个钟了。我给孩子们上了一个钟头的课。学校里摆着一座钟,那钟指到两点的时候(看钟之前我就知道是那个时间了)我就往回走,回到神圣大会堂来了。
“我本来应该看到继承人正在学习的。可是没有,他在大门口转悠着,正希望能见到某个路过的年轻女子呢,我可以肯定是这样。情欲是自然的,甚至是神圣的,但应该有它的时间和地点,而当时的时间地点都不合适。因此,我就让他回到抄写室去了,为了免除诱惑,我把他锁在了里面,把钥匙带走了。后来,有人捎信过来,说奴隶病了,他想见我——”
“关于奴隶的事,待会儿再说,”埃勒里语气严肃地说,“我想先去再看看那间抄写室。你跟我一块儿过去好吗,老师?”
继承人这会儿不在抄写室,显然他已经回到隔壁他的寝室去了。当初那一次走进这位抄写员的这间小工作室时,埃勒里没有观察室内细节的状态。现在他看到,这间屋子里有两张小写字台,两条小板凳,架子上塞满了卷轴书和装着卷轴书的罐子,一堆堆的纸,一轴轴的线,一捆捆的鹅毛笔和苇杆笔,一罐罐的墨水,还有其他职业文书所用的东西。
每个写字台旁边没有都立着一个很高的分枝烛台,上面插着深棕色的蜂蜡做的蜡烛。
两面朝向室外的墙上,有高而窄的窗户,其形状和大小跟在老师房间见到的窗子一样——窄得连个小孩儿都穿不过。看来,一旦被锁在屋里,继承人就不得不要么等老师回来开门,要么把门撞开才能出去。看看那门,倒是没有被冲撞过的迹象。
埃勒里和老人从抄写室出来了,跟他们进去和在里面的时候一样,两人一直沉默不语。
“你接着讲,好吗,老师?”埃勒里问。
老人便继续讲述了。他又回到了教室,在那儿履行他的职责,直到三点种,然后回到神圣大会堂。这时他记起了刚才有人捎来的说奴隶病了的口信。走之前,他又想到那个松了的桌腿,便把那锤子放到桌面上——正中间——用以提醒自己回头让继承人修理一下。然后这位先知往奴隶家去了。
在还不到奴隶家的一个地方,立着一座日晷。从那儿经过的时候,老师估计那时是三点十五分。
“我跟他待了一个钟头。本来我应该再多待一会儿的,我们在一起,彼此都变得年轻了。而我回来了”——他显得极度审慎地说着—“然后我就回来了,那会儿马上就要到四点一刻了。我……就回来了……”
老人想说什么呢?
“四点二十分,”埃勒里语调平缓地说道,“斯托里凯死了。”
老师颇费了一番努力:“是啊,保管员是……死了。他躺在那儿,就像你看到的那样,在这会堂的地上,在他自己流出的血里。”
“这对你是很难,”埃勒里低声说道,“不过你还得接着说,老师。”
“我打开抄写室的门,把继承人放出来,叫他立刻去找你,说不定你已经旅行回来了。因为它终于到来了——那场大动荡,已经降临到奎南部落的头上,而我知道,现在需要他,那位名叫埃尔罗伊,也叫奎南的人。因为一切都应了书上所写过的。”
埃勒里叹息着。神学,预言书,预言——在这些东西里面是找不到斯托里凯被谋杀的谜底的……那个斯托里凯,对那块手表闪烁的金光是那样地迷醉,那是他平生头一次见到的手表,告诉他可以戴上那块表的时候,他是那么高兴,像个孩子似的。在生命余下的时日里,他一直戴着它……“你问过继承人吗,他被锁在抄写室里的时候,有没有碰巧听到了什么——不正常的响动,或说话声什么的?”
那两簇眉毛之间的皱刻显得更深了。“没有,奎南。我们去问问他吧。”
而继承人,那张下端围绕着少年稚气的胡须的天使般的脸依然惨白着,只是一个劲儿地喘息:“什么也没听见,没有什么!”
埃勒里又叹息了一声,他让老师也回到自己的房间去了。不过他先已经拿到了圣室的钥匙。
他握住了门把手,跟上次一样有些犹豫,还是那种感觉,怕自己一旦走进这间禁室,便会有所亵渎。不过现在没有退路了。他把钥匙插进锁里,却惊讶地发现,那门根本没锁。埃勒里迅速闪身进去,将身后的门关上。
那盏长明灯悬吊在一根很旧的铜链上。那铜链则穿过埋固在天花板正中的一个金属圈,然后跨向固定在一面墙上的一个钩子,而钩子穿过一个链环,从而将链子固定住了。从钩子往下还悬垂着足有几英尺长的富余的链子。埃勒里点了点头,这是个虽然原始却很实用的装置,因为,给灯灌油的时候,从墙上那个钩子上摘下链子把灯放低,总比不得不爬上梯子要容易。
他把链子从钩子上摘下来,放出一段,让灯刚刚垂过了他头顶的高度。灯本身照在地上的圆形阴影放大了,而屋里其他地方却更明亮了。埃勒里把链子挂到钩子上固定住,然后身子趴到了地上。
他在地上一寸一寸地仔细搜索着,将移动着的奇形怪状的影子投在了墙上。
最先在那个橱柜下面有所发现了——外表面泛着紫色的一粒陶土碎块。
他站起身来,敏锐地四下看了看。右边那只放在木托架上的盛卷轴的大罐子看上去像是没放稳,有点倾斜,好像是被匆匆忙忙摆上去的。然而他很清楚地记得,早上他检查圣室的时候,那大罐子还放得好好的。
他又转而查看橱柜。柜子前脸儿的玻璃没打破,但是,在胡桃木柜框的一角上,跟底层搁板同高处,他发现有一块隐约可见的反着光的斑点……一块污渍,颜色稍暗,粘乎乎的……他摸了摸,还沾到手指上一些。血!早上没有的血。
那么钱币呢?
那两摞银元,早上他走的时候,码得整整齐齐,现在可不然了。两摞都有点倾斜,其中一挥,压花的银币边缘都鼓凸了出来。
站在橱柜前面,在闪烁不定的灯光中,埃勒里重新构想着下午所发生的事件。有一点很清楚,是斯托里凯偷偷复制了圣室门的钥匙——是斯托里凯,当老师去看望生病的老奴隶,而继承人被锁在抄写室里的时候,再次犯了未经允许而进人神圣大会堂的罪;是斯托里凯犯了那桩更严重得多的罪行,那就是,为了偷窃公社的银币财宝而进入了这间禁室。
违禁的进入,亵渎神圣,偷窃之心——谁会想到那单纯的保管员能干出这样的事情?
而正当这个贪婪的人猫在圣室里,也许是这样吧,而且正把邪恶的双手伸向那些银币的时候,他遭到了来自身后的攻击。某个人冲进了圣室,抓起右边那个装祈祷书的罐子,高高举起,朝保管员的后脑勺儿砸了下来。那罐子肯定碎了,或者,至少是有地方破了——疏忽当中留下了证据,就是橱柜下面的碎块儿和死者头发里面的粘土渣。但这并不是致命的一击。保管员倒下了,失去了知觉或者晕了,摔倒的时候,他的头撞到橱柜角上,在那儿留下了血迹。
而所有这一切,都发生在这最最神圣的地方,在训诫和平与兄弟之爱的那些卷轴书跟前,就像在圣坛角杯旁死去的约押【注】,以色列国王大卫的舅父和元帅,曾杀死叛乱的王子押沙龙,后被取得王位的王子所罗门依大卫王遗命所杀。——译注)和倒在大教堂里的贝克特【注】。
那个袭击者一定是转身就跑,而保管员立刻又恢复了清醒,便跑去追那个他的罪行的见证人,并且在会议厅里追上了。他俩一定在那儿进行了搏斗(只是气喘吁吁而不声不响的搏斗,否则被锁在房间里的继承人就应该听见声音了)。斯托里凯肯定想杀死那个在圣室里攻击他的人,以保守他犯罪的秘密——因为按照奎南的法律,偷窃是死罪——而那个见证人,被逼到至高会的桌子边上走投无路了,他便不得不为生命而抗争。那把锤子就在桌上老师放的地方,见证人抓起了锤子,朝保管员砸去,至少砸了两锤:一锤砸到挡来的手腕上,砸碎了表蒙子,砸凹了表盘,使表的机械装置停止了运动;第二锤,也是致命的一锤,砸到了前额上。
那个目击了斯托里凯犯罪的人,同时也是奎南历史上第一个杀人凶犯,是谁呢?
埃勒里又感觉到了那件整个一天让他坐立难安的事情,一件跟银币有关的事。是什么事情来着?
银币的数儿—对啦!在讲述这群移民迁徙的过程时,老师说到过,他父亲曾为这个山谷卖得了总共五十块银元;记史人也用他的档案证实了这件事。五十块,而根据施米特账本上的记录,老师已经在“世界尽头百货店”花去了十九块。
还剩三十一块。
埃勒里盯着橱柜中那两柱银币。两柱一般高。这说明两柱的银元数儿是一样的——说明,不管这些银币总数是多少,它肯定是个双数……没错儿!不可能有三十一块!
这就是他去了施米特的百货店之后一直在心里犯嘀咕的那件事。三十一这个数儿,扰乱了这间禁室中所有事物形成的完美对称,也启动了埃勒里头脑中的某台噼啪作响的阈下计算机。
既然应该因一块银元的厚度之差而使一柱高于另一柱,可实际上两柱的银币数却又相等,这怎么解释呢?是丢了一块吗?
过了一会儿,埃勒里想起来了:不是丢了,是在织工贝尔亚那件事上用掉了,当时老师没有判那偷布者死刑,而是判他被放逐。那人带着两天的食物和水,还有一块银元,被赶进了沙漠。
三十一减一,等于一个双数,也对两柱同高给出了解释。
然后,埃勒里伸手到橱里拿了一摞,把那“一八七三年卡尔逊城”的银币数了一遍,是十五块;把这一摞整齐地放回原处,再拿出另一摞,数了数,也是十五块。
他刚把第二摞拿回到第一摞旁边仔细码好,耳中忽然响起一阵巨大的轰鸣声,他不由得扶住橱子以支撑自己。
保管员为了三十块银币背叛了老师,背叛了他的信仰和他奎南的兄弟们【注】。
那一阵儿过去之后,埃勒里渐渐恢复了,便看见了刚好落在他低垂的视线中、在这圣橱底层摊着的那本书。它还在那儿,还在原来的地方,还是打开着,显然从早上到现在没人动过。
他的目力犹如踏足沙中一般摇摆不稳。起初,翻开的书页上那一行行的黑体字总是飘忽游移着,如同折磨人的虚幻舞蹈。而后,它们又僵硬地定住不动了,书页上写的这些莫名其妙的想法,不知是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真是莫名其妙。
这是个梦中之梦,浑然沉溺于邪恶的黑暗里,甚至把他手的这个动作也给笼罩在其中了——这是个并非出自本愿的梦魔般的动作——他的手伸进了橱子,把那打开的书左边的一半托起来翻过去,以便能够看看书的封面和书脊。
他看见了。
而他像个傻子似地直呆呆所看到的东西,刺激得他清醒了一阵。
他的心灵拒斥那东西。不能接受!心在高喊着。除非只是个梦。即使是梦也不行。
但那不是梦,是真实存在的。
太不像话了。
过了好长时间,埃勒里才缓过一点儿来,能把手抽回来了。接着,他又盯着看自己那只手,一直像这样盯着,又不知过了多久。
这就是那本圣书,老师叫它《姆卡书》。
是的,封面上赫然印着的,正是书名那几个字母,当老人发现了躺在施米特柜台上的这本书时,封面上这几个字母曾让老人如此激动……以至于为得到这本书,那位老师愿意付出任何代价,甚至是他珍藏的所有银币。
这就是奎南那本“丢过的”书,老人这样称它。
埃勒里记不起自己是如何离开圣室,如何锁上门,又如何穿过会议厅,也记不起如何听见自己摇摇晃晃、忽深忽浅的脚步声了。
他只记得自己站在露天里,大口大口地拼命吞吸着空气,仿佛怎么也吸不够似的。
——
【注】英语中,“magnify”(“放大”)与“aignify”(“有关系”)相近,老太太正好把它们搞混而用颠倒了。)
【注】本·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1706——1790,美国政治家、科学家,18世纪名列华盛顿后的最著名人物。
【注】“S”是“San Franciaco Mint”“旧金山造币厂”的首字母。
【注】“CC”是“Carson City”“卡尔逊城”的首字母缩写。
【注】指圣室。
【注】The Book of Mk‘n:“Mk’n”姑译为“姆肯”,与先前老师所称“Mk‘h”“姆卡”不同。
【注】潘兴John J. Pershing,1860——1948,第一次世界大战指挥美国远征军的美国将军。
【注】潘科·维拉Pancho Vi,1878——1923,墨西哥革命领袖、游击队领导人。1916年曾杀死美国人,并袭击美国新墨西哥州的哥伦布城,为此,美国总统威尔逊派潘兴将军率兵前往镇压。
【注】美国独立纪念日。
【注】即《圣经·新约》中的《启示录》。
【注】约押Joab,约公元前1000年前后【注】贝克特(Thomas Becket,1118——1170),英格兰国王亨利二世的枢密大臣,后任坎特伯雷大主教,因反对亨利而被杀死在教堂。
【注】耶稣十二门徒之一的犹大,也是为了三十枚银币而出卖了耶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