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3个月前 作者: 海明威
这一切似乎都是一年前的事情。现在,这个下午,我们坐在车上向二十八英里外的盐碱地进发,太阳照在脸上,我们刚猎到珍珠鸡,但在过去的五天里,我们在卡尔打到那只公捻的盐碱地里经历了失败,在山里,大山、小山里都经历了失败,在平原上也经历了失败,而前一晚上因为那奥地利人的卡车开过,在这盐碱地上又失去一次猎杀的机会。我知道我们只剩下两天时间打猎,之后就必须离开。姆克拉也知道这一点,现在我们在一起打猎,彼此都不再有优越感,只觉得时间短暂,为我们不熟悉这个地区而感到烦恼,而这些可笑的家伙作向导,更加重了我们的负担。
司机卡马乌是个吉库尤人,三十五岁左右,是个沉默寡言的人,身穿一件某位猎手遗弃的褐色粗花呢旧外套,还有一件褴褛的衬衫,裤子的膝盖处打满补丁,但又豁开了,但总设法给人一种非常潇洒的印象。卡马乌非常谦逊,寡言少语,是个优秀的司机。此刻我们正驶出灌木地区,进入一片长着矮树的、类似沙漠的开阔地。我看着卡马乌,他那份由一件旧外套和一只安全别针构成的潇洒,他的谦逊、友好和技术,都使我钦佩至极。回想起我们第一次外出时,他差一点死于热病,如果那时他死了,我一点都不在乎,最多我们可能因此缺少一个司机;而现在,无论他在何时何地死去,我都会感到非常伤心。随后,抛开那些虚构的、未必会发生的卡马乌之死勾起的甜蜜的伤感情绪,我想到,要是哪一回在维·加利克表演悄悄追踪猎物的时候朝他后面开一枪,就为看看他脸上的表情,那该是一件多么过瘾的事情啊。而就在这个时候,我们又惊动了一群珍珠鸡。姆克拉把猎枪递给我,我摇摇头。他使劲地点头,说:“好,很好。”但我叫卡马乌继续往前开。这把开始演说的加利克弄糊涂了。难道我们不要珍珠鸡吗?那些正是珍珠鸡呀,最好的那种。我已经从里程计量表上看到我们离盐碱地只有大约三英里了,因此不想让枪声吓跑公捻,免得像我们之前在埋伏处,眼看那只较小的捻听见卡车的声音而受惊逃离盐碱地那样。
我们在距离盐碱地约两英里的几棵矮树下下了车,顺着沙砾路往位于小径左边空地处的第一块盐碱地走去。我们保持着绝对的安静,成单列前行,由受过教育的追猎者阿布杜拉打头,接下来是我、姆克拉和加利克,走了约一英里,发现脚下的路是湿的。
泥土的路面上沙很薄,积了一汪水,你能推断出一场大雨将前面所有的路都打湿了。我没有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但加利克愤怒地张开双臂,仰视天空,露出他的牙。
“不好了。”姆克拉低声说。
加利克开始大声说话。
“住口,你这家伙。”我说,并用手捂住自己的嘴巴示意他。他还在用异乎寻常的音量说着,我在词典里查找“住口”这个词,他呢,指着天空和雨水浸透的路面,不停地说着。我没有找到“住口”这个词,就用手背用力地按在他的嘴上,他惊讶地闭上了嘴。
“姆克拉。”我说。
“在。”姆克拉回答。
“怎么回事?”
“盐碱地毁了。”
“啊?”
原来如此。我本以为下雨只会使追猎变得容易呢。
“什么时候下的雨?”我问。
“昨天晚上。”姆克拉说。
加利克又开始说起来,我又用手背捂住他的嘴。
“姆克拉。”
“在。”
“另外那块盐碱地。”我指向树林里那块大的盐碱地,因为我们穿过灌木丛来这里时走过一段较缓的上坡路,所以我知道那里的地势要高一些。“另外那块盐碱地呢?”
“也许行吧。”
姆克拉很小声地对加利克说了什么,加利克好像受到了深深的伤害,但依然闭着嘴。我们继续顺着这条路往前,绕过那些浸湿的地方,来到盐碱地上那个下陷的舔盐区,一半区域积满了水。加利克这时开始嘀咕,但是姆克拉又一次使他闭嘴。
“走吧。”我说,于是由姆克拉打头,我们顺着平日干涸,但现在潮湿的、满是泥沙的水道,穿过树林到上面那块盐碱地去。
姆克拉突然站住不动了,弯腰察看潮湿的沙砾地面,然后悄悄地对我说:“是人。”那里有一串脚印。
“Shenzi.”他说,意思是野人。
我们顺着脚印追踪那个人,慢慢地穿过树林,小心翼翼地往盐碱地靠近,往上走,进入埋伏区。
“不行,”他说,“走吧。”
我们走到盐碱地。那里的一切都一目了然。盐碱地那一边潮湿的岸上有三只大公捻的脚印,它们正是从那个方向来盐碱地的。接着突然出现了很深的、刀刻似的脚印,估计是公捻听到弓弦“嘣”的一响就一跃而起,往岸上奔去,它们的蹄子重重地在地上烙下印记。然后脚印间的距离拉大了,一直延伸进了灌木丛。我们跟踪着它们的脚印,三只一起,但没有发现有人的足迹混在其间。那射箭的人没有射中它们。
姆克拉说:“野人!”在这个字上倾注了满腔的仇恨。我们找到那个野人的脚印,发现了他从小径返回到大路的位置。我们在埋伏处安顿下来,一直等到天黑,天开始下起小雨。没有任何动物来这片盐碱地。我们在雨中返回到卡车上。有野人朝我们的捻放箭,把它们从盐碱地里吓跑了,而现在这片盐碱地被雨水毁了。
卡马乌把一大块铺地用的帆布支起来做帐篷,把我的蚊帐挂在里面,并架起我的帆布床。姆克拉把食物拿进这遮挡风雨的临时帐篷。
加利克和阿布杜拉生起了火堆,他们俩和卡马乌、姆克拉开始在火上煮东西。他们准备睡在卡车里。雨淅淅沥沥地下着,我脱去衣服,穿上防蚊靴和厚睡衣,坐到帆布床上,吃了一块烤珍珠鸡的胸脯肉,用铁皮杯子喝了两杯掺了一半水的威士忌。
姆克拉进来了,一脸的严肃和忧虑,站在帐篷里很尴尬,他把我叠好当枕头用的衣服从床上拿出来,重新折叠了一下,弄得乱七八糟,然后垫在了毯子底下。他拿进来三听罐头,问我是否要打开。
“不用。”
“要茶吗?”他问。
“见鬼。”
“不要茶?”
“威士忌更好。”
“好,”他真心地说,“好的。”
“茶要在早上喝。太阳出来之前。”
“是的,姆孔巴老板。”
“你睡这里吧。不会淋雨。”我指指这帆布棚,雨水打在上面发出悦耳的声音,连我们这些常年生活在野外的人也未曾听过。这是动听的声音,尽管它坏了我们的事。
“好的。”
“去吧,去吃东西吧。”
“是。不要茶吗?”
“让茶见鬼去吧。”
“威士忌呢?”他带着希望问。
“威士忌喝完了。”
“威士忌。”他充满信心地说。
“好吧,”我说,“去吃东西吧。”说着倒了半杯威士忌,加了半杯水,钻进蚊帐,翻出我的衣服,重新叠成枕头,然后侧身躺着,一只胳膊肘支撑着身体,慢慢喝着威士忌,喝完后把杯子放在蚊帐下面的地上,伸手到帆布床下面摸摸那支斯普林菲尔德枪,并把手电筒放在床上的毯子下面,靠近身边的地方,然后听着雨声进入梦乡。我听见姆克拉进来就醒了,他铺好地铺入睡了,我在夜里又醒过来一次,听见他就睡在我床边,但是早上没等我醒来,他就起床煮好了茶。
“茶。”他说,拉拉我的毯子。
“该死的茶。”我一边说一边坐起来,却还没完全清醒过来。
这是个灰蒙蒙的潮湿的早晨。雨已经停了,但大地上一片迷雾,我们发现那块盐碱地被雨水冲刷后,附近没有留下任何脚印。后来,我们搜遍了平地上被雨水打湿了的低矮丛林,希望能在被雨水浸透的泥地上发现公捻的踪迹,并跟踪它,直到我们找到它。可就是没有脚印。我们穿过大路,顺着一片矮树丛的边缘走,树丛环绕着一块沼泽地般的空地。我希望我们能发现犀牛,但尽管我们见到了许多新鲜的犀牛粪,却由于下了雨,所有的脚印都不见了。有一次我们听见了食虱鸟的鸣叫,抬头一看,只见它们从我们头顶上急促地掠过,飞越茂密的矮树丛,向北飞去。我们在那里兜了一个大圈子,但是除了一道新鲜的鬣狗脚印和一道母捻脚印以外,什么也没发现。在一棵树上,姆克拉发现了一只较小的捻的头骨,有一个又长又弯的漂亮的角。我们在树下的草丛里发现了另一个角,我把它拧回到它的头骨上。
“野人。”姆克拉说,一边说一边模仿人拉弓的样子。那头骨非常干净,但在空心的两角中有一些湿漉漉的残留物,散发着恶臭,令人难以忍受。我就像没有闻到那股恶臭似的,把头骨递给了加利克,加利克立刻不动声色地递给了阿布杜拉。阿布杜拉皱起他那塌鼻子,猛烈地摇头。这两个角的臭味的确是令人作呕。姆克拉和我咧嘴笑了,加利克则一脸的得意。
我认为这可能是个好主意,坐车顺着大路开,留意有没有捻,搜索任何看起来有希望的林中空地。我们回到卡车上,开始行动,搜索了几处空地,但很不走运,毫无收获。这时太阳已经升起,路上旅行者多起来了,穿白袍的、赤身露体的都有,因此我们决定直接返回营地。归途中,我们停下来一次,悄悄往另一块盐碱地靠近。在灰色的树林间有一只黑斑羚,太阳照在它那斑点皮毛上,看起来红通通的,那里还有许多捻的脚印。我们把脚印抹平,继续开车驶向营地,这时抬头发现天空中全是蝗虫,密密麻麻的正往西飞,整个天空就好像一条粉红的、振动和闪烁的通道,就像旧电影片那样闪亮,只是粉红色代替了浅灰色。P.O.M.和老爹走了出来,非常失望。营地这边没有下雨,他们原本以为我们肯定会带些猎物回来。
“我那搞文学的伙伴走了吗?”
“走了,”老爹说,“到汉德尼去了。”
“他把对美国妇女的看法都告诉了我,”P.O.M.说,“可怜的老爸爸,我一直确信你能打到一只捻的。该死的雨。”
“美国妇女怎么啦?”
“他认为她们很可怕。”
“非常明智的家伙。”老爹说,“告诉我,今天都发生了什么?”
我们坐在用餐帐篷的阴影下,我把我这一天的经历告诉了他们。
“肯定是一个万德罗博人,”老爹说,“他们是糟透了的射手。你太不走运了。”
“我原本以为,可能是那些你见到的背着弓箭在路上走的游猎猎手中的一个。他看见了路边的那块盐碱地,就一路走过去找到了另一块。”
“不太可能。他们背着弓箭是为了防身。他们不是猎人。”
“唉,不管是谁,反正把我们给捉弄了。”
“运气不好。糟糕的运气又加上下雨。我曾派人到那两座小山上去侦察,但什么也没发现。”
“还好,在明晚之前还不用抱怨。我们最晚什么时候得离开?”
“后天。”
“那该死的野人。”
“我估计卡尔正在山下痛宰貂羚。”
“为那两只角我们差点回不了营地。你们听到什么声响没有?”
“没有。”
“为了你能打到一只捻,我准备戒烟六个月,”P.O.M.说,“已经开始了。”
我们吃了午餐,之后我走进帐篷,躺下看书。我知道明天早晨在盐碱地我们仍有机会,我不必为此担心。但事实是我忧心忡忡,不想入睡,生怕醒来时感觉昏沉沉的,因此我走出帐篷,在敞开的用餐帐篷下的一张帆布椅子上坐下来,阅读某人写的查理二世的传记,并不时地抬起头来看看蝗虫。那些蝗虫看起来令人兴奋,我很难对它们无动于衷。
最后我把双脚放在一只箱子上,在帆布椅子上睡着了。醒来时,我看见加利克这家伙站在面前,一个黑白相间的鸵鸟羽毛做的大头饰顶在头上,蓬松地耷拉着。
“走开。”我用英语说。
他站在那里,得意地冷笑,而后转过身,这样我们可以从侧面看到那个头饰。
我看见老爹从他的帐篷里出来,嘴里叼着烟斗。“看看我们有了什么。”我朝他叫道。
他看了看,说:“天啊!”转身回到帐篷里。
“得了,”我说,“我们别理他就是。”
最后,老爹还是出来了,手里拿着一本书,我们根本不理会加利克的头饰,坐下来聊天,任由他戴着头饰去显摆。
“这混蛋一定喝了酒。”我说。
“可能吧。”
“我能闻出来。”
老爹没有朝加利克看,只是用很温和的声音跟他说了几句话。
“你跟他说什么了?”
“叫他去穿戴整齐,准备出发。”
加利克走开了,头饰上的羽毛一颤一颤的。
“现在不是他炫耀这些该死的鸵鸟羽毛的时候。”老爹说。
“有人也许会喜欢这些羽毛。”
“是啊。没准还会动手给它们拍照呢。”
“难看极了。”我说。
“真可怕。”老爹附和。
“如果我们最后一天什么也没有打到,我就要朝加利克的屁股开枪了。这样一来我会付出什么代价呢?”
“可能会带来很多麻烦。如果你开枪打了一个,就也得打另一个。”
“只打加利克。”
“那最好不要打。记住,你这样会让我惹上麻烦。”
“开开玩笑的,老爹。”
加利克已经取下了头饰,和阿布杜拉一起来了,老爹跟他们交谈。
“他们打算走一条新的路线,绕山搜索猎物。”
“好极了。什么时候出发?”
“随时可以。看起来快要下雨了。你最好现在动身。”
我让莫罗去给我拿靴子和雨衣,姆克拉拿着斯普林菲尔德枪出了帐篷,我们便向卡车走去。一整天天空都布满乌云,太阳在中午前从云层里钻出来一会儿,中午时又钻了回去。降雨带正朝我们移来。眼看就要下雨了,蝗虫不再纷飞。
“我睡得昏沉沉的,”我对老爹说,“我得喝一杯了。”
我们正站在灶火旁的大树下面,小雨开始敲打着树叶。姆克拉拿来一瓶威士忌,一本正经地递给我。
“喝一杯吧?”
“我看喝了也没什么坏处。”
我们俩都喝了起来,老爹说:“让他们见鬼去吧。”
“让他们见鬼去。”
“你们会发现一些该死的脚印的。”
“我们要把猎物赶出这个地区。”
上了车,我们在大路上将车子右拐,一直向上驶过那土屋村子,然后左拐下了大路,驶上一条环绕群山的坚硬的红土小径,小径两边密密麻麻的全是树木。这时雨下得很大了,我们慢慢地开着车。黏土里似乎有足够的沙砾能防止车轮打滑。突然,坐在后排的阿布杜拉兴奋地叫卡马乌停车。车子刹住后仍向前滑了一小段,所有的人都下了车,往回走。被雨水打湿的黏土里有一道刚踩出来的捻的脚印。看上去不会超过五分钟,因为脚印轮廓分明,并且被捻蹄的内侧践踏起来的烂泥尚未被雨水泡软。
“是公捻。”加利克说,把头往后一甩,伸开双臂,比划着往后伸到肩隆上的两只捻角。“大极了!”阿布杜拉也认为这是只大公捻,体型硕大的公捻。
“跟我来。”我说。
追踪很容易,我们都知道离它不远了。在雨中或雪中接近猎物要容易很多,我确信我们就要打到它了。我们循着那些脚印穿过茂密的灌木丛,来到一块空地。我停下来抹去眼镜上的雨水,吹了吹斯普林菲尔德后瞄准器上的孔。雨下得很大,我把帽檐往下拉,以免眼镜被雨水打湿。我们沿着空地的边缘走,这时前面传来了哗哗声,我看见一只灰底白条纹的动物穿过灌木丛逃走了。我连忙举起枪,但姆克拉一把抓住我的手臂,“母的!”他低声说。那是一只母捻。但等我们赶到它惊惶逃走的地方时,却看见那里并没有其他捻的脚印。我们刚才跟踪的那道脚印毫无疑问必然把我们从路上带到这只母捻这里。
“好大的一只公捻啊!”我说,话语间充满了对加利克的讥讽和厌恶,并做了个手势,显示那对巨大的角从它的耳后朝后伸展。
“巨大的母捻,”他十分悲伤而有耐心地说,“好大的一只母捻啊!”
“你这令人讨厌的戴鸵鸟羽毛的东西。”我用英语对他说。接着又用斯瓦希里语叫道,“母的!母的!母的!”
“母的。”姆克拉边说边点头。
我掏出词典,却找不到要找的词,就用手势向姆克拉说明我们要绕个大圈子回到大路上,看能不能发现别的脚印。我们在雨中兜回去,淋得浑身湿透,什么也没发现,回到卡车上,由于雨势减弱,路面看起来还比较坚硬,我们决定天黑前继续往前走。雨后,一团团云在山腰飘浮,树上滴着水,但我们仍然没发现任何东西。林间空地上什么也没有,灌木稀疏的田地里什么也没有,树木苍翠的山坡上同样什么也没有。最后天黑了,我们返回营地。我们下车时,那支斯普林菲尔德枪被淋湿了,我吩咐姆克拉把它仔细擦干净,多上点油。他说他会照办的,我就径直走进了帐篷。帐篷里点着一盏油灯,我脱去衣服,在帆布澡盆里洗了澡,然后走出帐篷来到营火前,我穿着睡衣裤、晨衣 [1] 和防蚊靴,感觉轻松舒适。
P.O.M.和老爹坐在火堆旁的椅子里,P.O.M.起身给我调了一杯兑苏打水的威士忌。
“姆克拉告诉我了。”老爹坐在火堆旁的椅子上说。
“是只该死的大母捻,”我对他说,“我差点儿射中它。你看明天早晨该怎么办呢?”
“我想还是去盐碱地吧。我们派了人去察看这两座小山。你还记得村子里的那个老头吗?他在小山另一边的一片区域里追猎大雁。他和那个万德罗博人。他们已经去了三天。”
“我们凭什么不能在卡尔打到捻的盐碱地里也打到一只呢。哪一天都一样啊。”
“就是。”
“不过现在只剩下该死的最后一天了,那片盐碱地可能已经被雨水冲毁。那里只要一被打湿就不再有盐,只剩下烂泥巴。”
“说得对。”
“我真想发现一只捻啊。”
“等你发现了,你得不慌不忙,看看清楚再说,然后不慌不忙地射杀它。”
“这我倒不担心。”
“我们谈点别的吧,”P.O.M.说,“这话题弄得我太紧张了。”
“但愿我们还能遇到那个皮短裤老头。”老爹说,“哦,他可真能说,还能让我们这个老人也打开话匣子。再跟我们说说现代作家吧。”
“去你的。”
“为什么我们不能有点精神生活呢?”P.O.M.问,“为什么你们这帮男人从来不谈谈世界大事呢?为什么要让我对发生的一切都一无所知呢?”
“世界局势一团糟啊。”老爹说。
“真可怕。”
“美国情况怎样?”
“我要知道才怪呢!就是基督教青年会那一套呗。一帮异想天开的混蛋大肆挥霍,别人不得不为此买单。城市里大批的人丢掉工作,只能去领救济。渔民都转行当了木匠。跟《圣经》上说的相反。”
“土耳其情况怎么样?”
“可怕极了。脱去了菲斯帽,绞死了许多许多的老家伙。不过伊斯梅特 [2] 还在。”
“最近到过法国吗?”
“不喜欢那里。像地狱一样压抑。眼下那里情况很糟。”
“天啊,”老爹说,“如果你相信报纸的话,那里肯定是这样的情况。”
“他们搞起暴乱来那可真是暴乱。是啊,他们有这个传统。”
“你在西班牙参加过那场革命 [3] 吗?”
“我到那里时已经晚了。后来我们等待着另外两场革命,但它们没有到来。接着我又错过了另外一场 [4] 。”
“你见证过古巴那场革命吗?”
“从一开始就在见证。”
“怎么样?”
“干得漂亮。不过后来就糟糕了。你无法相信有多糟糕。”
“别说了。”P.O.M.说,“我知道那些事情。在哈瓦那,当别人开枪时,我就蹲在一张大理石面的桌子底下。他们坐着车子经过,见人就开枪。我手里还拿着我的酒呢,我很自豪,没有把酒洒出来,更没有忘记拿上它。孩子们问我:‘妈妈,下午我们可以出去看打枪吗?’他们对革命那么感兴趣,我们却不得不避免提及到它。邦比 [5] 对M先生 [6] 万分痛恨,竟然做了噩梦</a>。”
“太不寻常了。”老爹说。
“别拿我开玩笑。我不想只听关于革命的事情。我们的所见所闻都是革命。我讨厌革命。”
“这老人一定喜欢那些革命。”
“我讨厌它们。”
“你知道的,我从没见过革命。”老爹说。
“革命是美好的。真的。在相当长一段时期里。然后就变糟了。”
“革命非常激动人心,”P.O.M.说,“这我承认。不过我讨厌革命。真的,我对革命毫无兴趣。”
“我对革命稍有研究。”
“你发现了什么?”老爹问。
“各类革命大不相同,但有些事情你可以理出头绪。我打算写一本研究革命党的书。”
“那可能非常有意思。”
“只要有足够的素材就行。你需要大量借鉴过去的作品。但想要弄到关于你没有亲眼见到的事情的真实材料,那是非常困难的,因为那些失败者被新闻界的报道弄得一团糟,而胜利者又总是谎话连篇。于是,你只能到跟你说同样语言的那些地方去真正地搜寻材料。这样你当然受到了限制。正是因为如此,我从来不曾去俄罗斯。如果你无法旁听到别人的谈话,去了也没用。你所能得到的只有传单和观光旅游。不管在哪个国家,任何一个懂外语的人都有可能对你说谎。你总是从民众那里得到好的情报,如果无法跟他们交流,无法旁听他们谈话,你只能得到有点新闻价值的东西,除此以外什么也得不到。”
“那么你想要拿下斯瓦希里语了?”
“我正打算试试。”
“即便如此,你也无法听懂他们说什么,因为他们总是说自己的本族语。”
“但是在我对这次打猎之旅有所感悟之前,如果我真的要就此写点什么的话,也只能是描写美景。你对一个地区的第一印象是非常有价值的。最妙的是,也许对你自己比对其他任何人都更有价值。但你要想把它描述出来,就应该不断地写。不管你写了要做什么。”
“大多数写游猎队的书都他娘的枯燥乏味至极。”
“真是糟糕。”
“唯一一本我喜欢的书是斯特里写的。他怎么叫它来着?《失去本性的非洲》。他让你对非洲有身临其境的感觉。那是最好的一本。”
“我喜欢查理·科蒂斯写的。非常真实,描绘了一幅优美的图画。”
“不过那个斯特里还真是风趣。你还记得他对射杀瞪羚的描写吗?”
“的确很风趣。”
“不过,我还从没读到过什么作品,能让我们像现在感受这里一样去感受一个地区。那些作品全是关于这该死的内罗毕的放荡生活,或是关于射杀到的猎物的角比别人的长半英寸之类,极其无聊,再不就是有关冒险的乱七八糟的事。”
“我倒想试着写写这片地区和它的那些动物,以及它给一个对它一无所知的人的印象。”
“那就动笔试试吧。不会有什么坏处的。你知道我写过那次阿拉斯加之行的日记。”
“我很想看看。”P.O.M.说,“我不知道你还是个作家呢,杰·菲先生。”
“别那么大惊小怪,”老爹说,“不过,你真想看的话,我会叫人捎来。其实我记的只是我们每天干了些什么,以及阿拉斯加给一个来自非洲的英国人的印象。你会觉得乏味的。”
“如果是你写的就不会。”P.O.M.说。
“这小女人在恭维我们了。”老爹说。
“不是我,是你。”
“我看过他写的东西,”她说,“我想看杰·菲先生写的。”
“这位老人真的是作家吗?”老爹问她,“我从没见过任何可以证明的东西啊。你确定他不是靠追踪猎物和射击飞鸟来养活你的?”
“是的,没错。他写东西。如果他的写作进展顺利的话,他是很好相处的。但就在动笔之前,他会变得令人讨厌。他的脾气会变坏,只有这样他才能写出东西。当他说他从此再也不写东西时,我就知道他又快要开始写了。”
“我们应该听他多谈谈文学方面的事情。”老爹说,“那皮短裤还嫩着呢。给我们讲点文学家的故事吧。”
“好吧。我们在巴黎的最后一个晚上,我前一天曾到本·加拉格尔在索洛涅 [7] 地区的居所去打猎。你知道的,他有一个农场,当他们在户外猎食物时,会竖起一道矮栅栏,我们上午打野兔,下午进行了几次围猎,打了野鸡,我还打到了一只狍子。”
“这不属于文学范畴。”
“别急嘛。最后一个晚上,乔伊斯和他的妻子来吃晚饭,我们吃了一只野鸡和四分之一只带里脊肉的狍子,乔伊斯和我都喝醉了,因为我们第二天就要离开巴黎去非洲了。天啊,我们只有一个晚上了。”
“这倒真是一段文学逸事。”老爹说,“乔伊斯是谁啊?”
“一个了不起的家伙,”我说,“写《尤利西斯》 [8] 的。”
“是荷马 [9] 写的《尤利西斯》呀。”老爹说。
“《埃斯库罗斯》 [10] 是谁写的?”
“荷马。”老爹说,“别想把我往沟里带。你还知道更多的文学逸事吗?”
“听说过庞德 [11] 吗?”
“没有,”老爹回答,“绝对没有。”
“我知道一些关于庞德的有趣逸事。”
“设想一下,你和他一起吃了一些名字听起来很滑稽的动物的肉,然后都喝醉了。”
“有过几次。”
“文学生活肯定开心得要死。你看我能成为作家吗?”
“很有可能。”
“我们要把眼前这种生活全部抛弃,”老爹对P.O.M.说,“双双成为作家。再给我们来一段逸闻吧。”
“听说过乔治·穆尔 [12] 吗?”
“就是写‘但是在我走之前,乔治·穆尔,为你的健康最后再干一杯’的家伙吗?”
“就是他。”
“他怎么样?”
“他死了。”
“这真是让人沮丧的逸闻。你可以讲点比这有意思的吗?”
“有一次我在一家书店里看见他。”
“这倒有点意思。看看他能把这些事儿讲得有多生动?”
“有一次在都柏林我去登门拜访他,”P.O.M.说,“跟克拉克·邓恩一起去的。”
“结果怎样?”
“他不在家。”
“天啊。我告诉你吧,文学生活就是这样,”老爹说,“你没法儿战胜它。”
“我讨厌克拉克·邓恩。”我说。
“我也是,”老爹说,“她都写了些什么?”
“书信,”我说,“你知道多斯·帕索斯 [13] 吗?”
“从没听说过。”
“他和我过去常在冬天一起喝热的樱桃白兰地。”
“后来怎样呢?”
“最后,人们对他反感了。”
“我只见过一位作家,斯图尔特·爱德华·怀特 [14] ,”老爹说,“过去非常欣赏他的作品。真是好极了,你知道的。后来我见到了他,但我不喜欢。”
“你现在登场了,”我说,“瞧,讲文学家的逸事不需要弄虚作假。”
“你为什么不喜欢他?”P.O.M.问。
“我非得说吗?难道这个逸闻还不算吗?跟这位老先生讲的一样啊。”
“往下说吧。”
“他常常倚老卖老。眼睛老是盯着远方,反正就是这么回事儿。杀了太多的狮子。杀死太多狮子并不值得赞颂。把它们赶得狂奔倒是很好。可不能杀那么多啊。那些倒霉的狮子反过来会要了你的命。他在《星期六晚邮报》上发表那些精彩至极的故事,写到一个家伙叫什么来着,对了,安迪·博内特,写得相当精彩。不过,还是非常不喜欢他。在内罗毕见过他,眼睛老盯着远方,穿着最旧的衣服在城里走来走去。人人都说他是个神枪手。”
“难怪你是个蹩脚文人,”我说,“竟然把这也当成一件逸事。”
“他真了不起。”P.O.M.说,“我们不打算吃饭吗?”
“天啊,我还以为已经吃过了呢。”老爹说,“谈起这些逸事,总没个尽头。”
晚餐后,我们在火堆旁坐了一会儿,然后就去睡觉了。老爹似乎有心事,在我进帐篷之前,他说:“你等了这么长的时间,有机会开枪时一定要沉住气。你出手够快,所以可以慢慢来,记住了。悠着点。”
“好吧。”
“我会让他们早点叫你起床的。”
“好的。我困极了。”
“晚安,杰·菲先生。”P.O.M.在帐篷里叫道。
“晚安。”老爹说。他迈着滑稽僵硬的步子朝自己的帐篷走去,在黑暗中走得小心翼翼,就像一个开了盖的、怕被碰倒的酒瓶。
* * *
[1] 晨衣(a dressing gown),起床后穿在睡衣外面的宽松外衣。
[2] 伊斯梅特·伊诺努(Ismet’s Inonu,1884—1973),土耳其政治家,当时担任土耳其共和国总理,后来于1938年接替凯末尔成为土耳其总统。
[3] 此处指1931年4月14日西班牙推翻君主制,成立共和国的那场革命。
[4] 此处指1933年秋,西班牙右派政党在大选中获胜,倒行逆施,于是工人罢工,农民夺地,政局动荡。
[5] 邦比(Bumby)是海明威家人对其大儿子约翰的爱称。
[6] 马查多-莫拉莱斯(Machado y Morales,1871—1939),曾于1924年、1928年两度当选古巴总统,实施独裁统治,引发社会动乱,于1933年8月12日被迫政治流亡,自此再未回过古巴。
[7] 索洛涅(Sologne)位于法国中北部地区,是片平坦的冲积平原,是法国最大的猎场。在弗朗索瓦一世统治时期,这里成为皇家狩猎场。
[8] 《尤利西斯》(Ulysses )是爱尔兰现代主义作家詹姆斯·乔伊斯于1922年出版的长篇小说。小说以时间为顺序,描述了主人公,苦闷彷徨的都柏林小市民,广告推销员利奥波德·布卢姆(Leopold Bloom)于1904年6月16日一昼夜之内在都柏林的种种日常经历。
[9] 荷马(Homer),古希腊盲人诗人。公元前873年生。相传撰写了了记述公元前12世纪至公元前11世纪特洛伊战争及有关海上冒险故事的古希腊长篇叙事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
[10] 埃斯库罗斯(Eschylus),公元前525年出生于希腊阿提卡的埃琉西斯。他是古希腊悲剧诗人,与索福克勒斯和欧里庇得斯一起被称为荷马之后古希腊最伟大的三大悲剧作家,有“悲剧之父”、“有强烈倾向的诗人”的美誉。代表作有《被缚的普罗米修斯》、《阿伽门农》、《善好者》等。
[11] 埃兹拉·庞德(Ezra Pound,1885—1972),美国著名诗人,意象派运动主要发起人,现代文学领军人物。
[12] 乔治·穆尔(George Moore,1852—1933),爱尔兰小说家,主要作品有《埃斯特·沃斯特》,自传《欢迎与告别》三部曲。
[13] 多斯·帕索斯(John Dos Passos,1896—1970),美国小说家。参加过一战,先后在法国战地医疗队和美军医疗队服役。根据亲身经历写成的《三个士兵》(1921)是最早反映美国青年一代厌战和迷惘情绪的作品。
[14] 斯图尔特·爱德华·怀特(Stewart Edward White,1873—1946),美国小说家,作品多为描写加利福尼亚的普通劳动者的生活,代表作为《加利福尼亚故事》三部曲(1927)(《黄金》、《灰色的黎明》和《玫瑰色的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