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傻瓜在林克沙德[1]

3个月前 作者: 福克纳
    空荡荡的冰显得很疲惫,虽然它不应该是这样的。人们告诉我,冰是十分钟前一场篮球比赛结束后刚刚铺上的,冰球赛完,十分钟内冰又将重新运走以腾出地方好让别的比赛进行。可是冰显得不在期待什么,却是很听天由命,就仿佛是圣诞节橱窗里那些用小镜片装成的冰块,还不是在微型枞树、驯鹿和舒适的亮着灯光的小房舍给安上去之前,而是在它们全都拆下来搬走之后。


    接下来这里便为动作与速度所充塞了。对于从未观赏过这种比赛的那个傻瓜来说,它显得不和谐与不连贯,它怪异而又自相矛盾,那劲头有如一些没有重量的甲虫在几潭死水上疯狂乱窜。接着它又打散了,通过一种儿童玩具万花筒的旋转格式,化成一个几乎算得上是美丽的花样,一个图案,仿佛有个极有天分的舞蹈设计师在训练一组很听话、很有耐心、工作很努力的舞者——编织出一个花样,一个图案,打算告诉他什么,对他说些一秒钟前曾是非常迫切、重要与真实的话语,但随着动作与速度的加快它已在膨胀鼓起,并且开始分化瓦解。


    此时他明白了要找到那个小圆盘似的冰球并且得时时追踪它。然后,一个个球员也区分得开来了。他们不会以足球队史前穴居人般一个个满头是汗、光着手的庞然大物的形态出现,相反,流畅、迅疾、潇洒,有如剑的猛然出击,又如电的划破长空——那个理查德,真带点儿蛇一般致命、诡异的激情与粼光闪闪的风姿呢,而那个杰弗里昂,很像是个灵活、凶狠、早熟的孩子,也许别的什么都不会干,不过也无须他去干别的事;还有其他的队员——老将拉普雷德,一副深沉老到、挥洒自如的模样。不过他现在也还是有时间的,或者不如说是时间已经掌握了他,但余下的时间可不能那样轻率、随意、满不在乎地胡花了;剩下的已经不多,无法以之去换取新的激情和新的大获全胜了。


    激动人心:男人迅速、猛烈地贴身搏斗,不是仅仅徒手格斗,而是武装以刀片形的冰刀和坚硬、快速、灵活的球杆,这种木棍用得不好是足以使人骨折的。他注意到观众中女士着实不少,一瞬间他想到了原因或许在此——在这里,会流动着真正的男人的血液,不是来自一记重拳的闷捶,而是来自武器的迅如风雷般的灵巧出击,它很像欧洲的长剑或是边民所用的手枪,只是尺码要小一些,而且有些地方鼓出来以适应激情与意志的发挥。但是想开去的那个瞬间真是很短,因为他,那个傻瓜,也并不喜欢这个想法。这种比赛存在的理由与意义是:以冰球为催化剂的那种速度与优美确实是让人激动。


    他观看着比赛——冰上划出的一个个闪光的数目字,那些作同心圆状往高处延伸的一排排座椅,它们被球迷俱乐部手写招牌划成不同的区域,座椅则一直消失在为屋顶罩住的那重浓浓的烟雾之中——屋顶挡住并罩住了所有的专注、紧张的观战,让它们聚集到下面瞬息万变的闪光冰面上去;直到速度、行动的副产品——它们的暴力行为——没有机会在上面空间处自我消耗殆尽,而仅仅在冰面上留下飞快变化着的闪光图样。于是他想起了,也许美国体育界正在发生着什么事情(假设这样一个定义:体育是某件你自己从事的活动,独自一人的或是集体性的,因为这件事很有趣),而那件事就是我们正往它和它们的上空置放的屋顶。溜冰、篮球、网球、田径赛甚至是越野赛跑都已经移到室内进行了:足球和棒球则是在弧光灯下进行,很快也会变成不怕风雨与严寒的了。余下的还有这些:准确无误地把装有鱼饵的钩子甩到有鳟鱼的水面上去,趁猎狗将鸟群轰起时瞄准目标,把子弹端端正正地射入一只鹿甚至是更大的野兽的身体,因为你不伤它它也会伤你的。可是时间也不会太长:要不了多久这些也会在室内进行的,灯光打亮,在观众吐出散发不出去的烟雾的笼罩下,同心圆的一个个区域标明着狮子和鱼的名字,同样也标明持望远镜瞄准具猎枪或是四盎司钓竿的理查德、杰弗里昂的名字。


    可是(重复一遍)时间不会太长,因为那个傻瓜也不太相信这一点。我们——美国人——喜欢观看比赛;我们喜欢替别人把激动、胜利或是成功的狂热情感发泄出来。不过我们也喜欢自己参加比赛:好发泄掉自己的胜利或是畏惧的感情,当自己确实策马来到一堵石墙跟前的时候,当驾驶着一艘挂满各种帆的单桅船的时候,或是考验当真来临,需要证明自己是能及时将枪上的两点与前面那只野牛连成一线的时候。球赛的观众中也必定有一些小男孩,他们火冒三丈,恼恨时光过得太慢,简直折磨人,渴望那一天快快来到,好让他们来当理查德、杰弗里昂或是拉普雷德——跟在乔·路易相片前模仿做拳击状的小黑孩一模一样,那傻瓜在自己密西西比家乡小镇上是亲眼见到过这么一个小孩的——还有那些挪威小男孩,他见到过他们,于七月里的一天在奥斯陆北面小山包没有积雪的山坡上模仿地做了霍尔曼科伦式的一跃。


    只是他(那个傻瓜)确实不懂,一场职业冰球比赛,其目的无非是为双方的老板赚取可观、合理的利润,与我们的国歌又有什么相干。我们到底惧怕什么?是不是我们那么不相信我们的国民性格,那么惧怕关键时会对它把握不住,以致我们不仅不敢举行一次专业的体育比赛、一次美女表演或是一场地产拍卖,而且还必须以一次商业会所竞赛的形式来展示污水排放小姐,并且举行的大可打个问号的土地出售活动,以提醒我们,不是得自荣誉与牺牲的自由,不是依靠恒久的戒备、不懈的荣誉心与需要时便再次甘愿牺牲才得以保持的自由,从一开始起便不值得拥有?或者,每逢十个、十二个、十八个或是二十二个年轻人为争得一只冰球、一只皮球而一本正经地开打时,或者仅仅是有位穿游泳衣的姑娘在灯光明亮的T形台上款款而行时,我们便对着自己把这首歌吼上一遍又一遍,我们是不是希望多次重复便能使歌词与曲调磨平与挖空,这样我们听到时就不会因为那个梦幻般的境界而心烦意乱了。在这个境界里,“荣誉”只是一个休止符号,而“真理”仅仅是一个角度。情况是不是这样呢?


    (原载一九五五年一月二十四日《体育画报》,此处文本系根据福克纳打字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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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马克·吐温著有幽默游记《一个傻瓜在海外》,福克纳在此处显然是套用了马克·吐温的书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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