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七绝诗浅释 三
3个月前 作者: 沈祖棻
客中作
李白</a>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
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
农业是我国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读书人多数出身地主阶级,乡土观念很重。同时,这些人为了“学而优则仕”,又必须离乡背井,博取功名。加之交通不便,旅途辛苦,因而在他们的创作中,写客恨乡思的作品占有一定的数量。在这样的作品中,总是对家乡充满了留恋和怀念,对客况充满了慨叹和悲伤。然而,李白这一首诗,却反其道而行之。
前二句极写酒之名贵。它是兰陵(今山东峄县)的特产,又是郁金香这种草药所泡制的,喝了有散发郁闷的功效。而这种散发着醉人香气的酒,还用玉碗盛着,酒的颜色在玉碗之中,呈现出琥珀一般美丽悦目的光彩。试想:当前有如此之美的酒,还能不痛饮吗?所以后二句接着说:只要作主人的能够使作客人的开怀畅饮,那么,客人就再也不会感到有什么故乡和他乡的分别了。
这是一首翻案的作品。我们平常所说的翻案文章,一般是指见解、感情和向来多数人的看法不同,因而具有一新耳目,引人入胜的效果的作品。它们的出现,多半是某些作家以其敏锐的洞察力体验生活,比另外许多人看得更深更新,因而就产生了与众不同的艺术效果。当然,这种洞察力是和作家的世界观与生活经验不可分割的。李白这首诗显然是他世界观中乐观主义精神和创作中积极浪漫主义精神的体现。
我们再看杜甫</a>的《江畔独步寻花》组诗中的一首:
稠花乱蕊裹江滨,行步欹危实怕春。
诗酒尚堪驱使在,未须料理白头人。
这首诗大约作于肃宗上元二年(761),是诗人从甘肃携家,经历了千辛万苦,才到达成都,勉强定居下来时的作品。那时他刚刚五十岁,因为安史叛乱,使其身体精神都受到严重的摧残,变成一个路都走不稳的老头儿了。他不像李白那样富于浪漫精神,故诗中经常流露叹老伤病之感。但在某些篇章中,仍然显示着他少年时代的那种乐观和倔强,使读者感到振奋。
首句写锦江春光之盛,花木之繁。“花”而曰“稠”,“蕊”而曰“乱”;花发江滨,不曰满,不曰放,而曰“裹”,就将江边千红万紫,吐艳争妍的景象和成都春光之美好完全显示了出来,使读者如置身其中。这一“裹”字,下得新奇、生动、富于创造性,非常帖切,值得仔细玩味。次句一转,春光虽极美好,身体却很衰弱,独步江畔,本是赏春,结果反倒“怕春”了。这个“怕春”,事实上是爱春的深化;也是感叹自己年衰,步行艰难,有失春意的深化。不然,坐在家里不出大门就是了,有什么可怕的呢?后两句再转,说虽然“行步欹危”,但我还能写诗咏花,喝酒赏花。诗和酒还是供我驱使着的(在,助词,犹着),我还不须要别人来照管哩!这一转,所谓“怕春”,也就烟消云散,不复存在,而这位老诗人倔强的性格,乐观的精神就都十分清晰地呈现在读者的面前了。
刘禹锡</a>的《秋词》从另外一个侧面体现了类似的情调:
自古逢秋悲寂寞,我言秋日胜春朝。
横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自从宋玉</a>在《九辩</a>》中写出了“悲哉,秋之为气也”这一有名的句子,悲秋便成为古典文学中传统的情调。我国地处北温带,四季分明,秋天是气候由热变冷,植物由盛变衰的季节,古代诗人又生活在那个容易感到悲哀的封建社会,所以他们每每感物兴怀,逢秋天而悲寂寞,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刘禹锡对秋天却另有一种与众不同的感兴,如此诗所反映的。
首句写向来前人对于秋天的感想,次句写自己一人独特的看法,出语平淡。但三、四两句却突出一幅动人的图景,将天高气爽的景色与自己充满诗意的情怀融合在一起,极其形象地表达出来。秋色宜人,可以写的很多,诗中只突出其晴朗一点,而又具体地以鹤飞之冲霄,与诗情之旷远作为一实一虚的情景来写,则无论是物是人,逢秋不是悲,不是寂寞,都不在话下了。这种写法,既是以偏概全,也是以少胜多。
他人写客怀多感,李白却说“不知何处是他乡”。他人写老病堪伤,杜甫却说“未须料理白头人”。他人悲秋,刘禹锡却认为“秋日胜春朝”。这些诗篇中所共同具有的乐观精神,确能扩展读者的胸怀,不只是翻案的艺术手段足可取法而已。
越中览古
李白
越王勾践破吴归,战士还家尽锦衣。
宫女如花满春殿,只今惟有鹧鸪飞。
这首诗是所谓怀古之作,亦即诗人游览越中(唐越州,今浙江省绍兴县),有感于其地在古代历史上所发生过的著名事件而写下的。在春秋</a>时代,吴越两国争霸南方,成为世仇。越王勾践于公元前494年,被吴王夫差打败,回到国内,卧薪尝胆,誓报此仇。公元前473年,他果然把吴国灭了。诗写的就是这件事。
诗歌不是历史小说,绝句又不同于长篇古诗,所以诗人只能选取这一历史事件中他感受得最深的某一部分来写。他选取的不是这场斗争的漫长过程中的某一片断,而是在吴败越胜,越王班师回国以后的两个镜头。首句点明题意,说明所怀古迹的具体内容。第二、三两句分写战士还家,勾践还宫的情况。消灭了敌人,雪了耻,战士都凯旋了,由于战事已经结束,大家都受到了赏赐,所以不穿铁甲,而穿锦衣。只“尽锦衣”三字,就将越王及其战士得意归来,充满了胜利者的喜悦和骄傲的神情烘托了出来。越王回国以后,踌躇满志,不但耀武扬威,而且荒淫逸乐起来,于是,花朵儿一般的美人,就占满了宫殿,拥簇着他,侍候着他。也只写这一点,就将越王将过去的卧薪尝胆的往事丢得干干净净表达得非常充分了。都城中到处是锦衣战士,宫殿上站满了如花宫女(“春殿”的春字,应上“如花”,并描摹美好的时光和景象,不一定是指春天)。这是多么繁盛、美好、热闹、欢乐,然而结句突然一转,将上面所写的一切一笔勾消。过去曾经存在过的胜利、威武、富贵、荣华,现在还有什么呢?人们所能看到的,只是几只鹧鸪在王城故址上飞来飞去罢了。这一句写人事的变化,盛衰的无常,以慨叹出之。过去的统治阶级莫不希望他们的富贵荣华是子孙万世之业,而诗篇却如实地指出了这种希望的破灭,这就是它的积极意义。
诗篇将昔时的繁盛和今日的凄凉,通过具体的景物,作了鲜明的对比,使读者感受特别深切。一般地说,直接描写某种环境,是比较难于突出的,而通过对比,则获致的效果往往能够大大地加强。所以,通过热闹的场面来描写凄凉,就更觉凄凉之可叹。如此诗前面所写过去的繁华与后面所写现在的冷落,对照极为强烈,前面写得愈着力,后面转得也就愈有力。为了充分地表达主题思想,诗人对这篇诗的艺术结构也作出了不同于一般七绝的安排。一般的七绝,转折点都安排在第三句里,而它的前三句却一气直下,直到第四句才突然转到反面,就显得格外有力量,有神采。这种写法,不是笔力雄健的诗人,是难以挥洒自如的。
我们可以再举几首作品来加深对于这种写法的理解。韩愈</a>《同张水部籍游曲江,寄白二十二舍人》云:
漠漠轻阴晚自开,青春白日映楼台。
曲江水满花千树,有底忙时不肯来?
这首诗抒写了作者春天在长安名胜曲江和张籍</a>同游时的愉快,以及因此而产生的对于没有能够同来的白居易</a>的深切惋惜和轻微埋怨。
它一上来描写了当天气候的变化。那是一个多云转晴天的日子。原来天空中是有一层淡淡的阴云的,但到了傍晚,就完全开朗了。天气一开朗,曲江池</a>畔的楼台亭阁,万户千门,就即刻在斜阳照射之下,显示出来,而美好的春天也就更为动人了。“青春”两字,启第三句。由于这时正是春天,所以不但楼台是万户千门,花树也是千红万紫,加上曲江水满,碧波荡漾,这是多么迷人的季节、天气、风景。那么,以常情论,无论怎样忙,也应该抽空来游赏一番吧?有什么忙而不肯来呢?前三句极写良辰美景,则第四句所加于白居易的惋惜和埋怨就更有说服力。它使读者感到,如果我是韩愈,我也要埋怨白居易为什么不去玩,如果我是白居易,我一定也会去玩。诗人在这里,成为大家的代言人了。
再看元稹</a>的《刘阮妻》:
芙蓉脂肉绿云鬟,罨画楼台青黛山。
千树桃花万年药,不知何事忆人间?
东汉时,刘晨、阮肇两人到浙江天台山采药,遇到两位仙女,双双结成夫妻。不久思家求归,回到人世,已经过去几百年了。这首诗即取材于这一仙女凡人的恋爱故事。
前三句极力描摹仙境之美好。它将虚无缥缈的仙境写得如此的真实、迷人,好像一幅工笔画,历历可见。首句写仙女之美丽,肌肤红润如荷花,头发深绿如云彩。次句写居处之美丽,山中的楼台是彩画的,楼外的山林是碧青的。第三句写,再加上满山遍野的桃花,长生不老的灵药。这不是一切都有了吗?在这样美好的地方,有这样美好的妻子,过着这样美好的生活,并且还可以长生不老,但是,刘晨、阮肇还是回来了,为什么呢?有了上面三句,反跌下文,使人觉得“忆人间”简直不可理解,不能没有第四句这一问了。
在我国古典诗歌中,无论咏史</a>、游仙,多数是自抒怀抱。元稹此诗,表面上是咏叹古代一个仙凡恋爱的故事,事实上却是怀念旧日情人崔莺莺的。
众所熟知,元稹曾经写过一篇关于张生与崔莺莺恋爱的传奇小说《会真记》,后来被董解元</a>和王实甫</a>加以发展与再创造,成为古代文学中讲唱文学与戏剧的伟大著作。这篇小说带有很大成分的自传性质,也是学术界所公认的。真就是仙,会真就是遇仙。元稹将小说题为《会真记》,也就是将莺莺比为仙人,和莺莺恋爱比为遇仙。这首诗也是如此。他的另一篇长诗《梦游春七十韵》写道:“昔岁梦游春,梦游何所遇?梦入深洞中,果遂平生趣。清泠浅漫流,画舫兰篙渡。过尽万株桃,盘旋竹林路。……梦魂良易惊,灵境难久寓。……觉来八九年,不向花回顾。……我到看花时,但作怀仙句。”正可与此诗参看。所谓“怀仙句”,就是指《刘阮妻》一类的作品(当然并不一定就是本篇)。元稹在唐代特定的历史社会环境中,为了图谋功名利禄,虽然很爱莺莺,但终于由于她出身卑微而将她抛弃了,后来另外和一位宰相的外孙女、仆射的女儿韦丛结了婚,显见得他是一个庸俗的人,一个负心汉;但另外一方面,他又对莺莺不能忘情,很怀念,很留恋,对自己的薄幸,有时候也感到内咎。在这种矛盾心情的支配之下,他选择刘、阮入天台这个故事作为题材,发出了诗中那样深沉的感慨。最后一句中所体现的对于刘、阮的带点轻视的惋惜和埋怨,不正好说明了诗人自己的惭愧和悔恨吗?
尽管这首充满着惆怅之情的诗是将轻易抛弃的爱情比作失去的仙境来怀念,将贪恋世俗的功名利禄当成眷念人间现实生活来追悔,诗中竭力描写了仙境之美好,“忆人间”之不可理解,有自觉可悲可叹,可惭可惜种种复杂感情在内;但如果我们撇开诗人创作的动机,以及他在诗中的寄托,就诗论诗,则它在客观意义上,正好从反面说明了刘、阮的热爱人间,热爱现实生活。仙境纵然使人着迷,还是抵不上人间现实生活的魅力。形象大于思想,如果我们从这一角度体会,虽然并不合于诗人本旨,倒可以从其中找出另外一种积极意义来。
以上三首诗,在结构方面,都是用一连三句来极力描写一种美好的境界,到第四句才来一个有力的转折,以突出作意。
我们还可以将李白的另一首怀古诗《苏台览古》来和《越中览古》作一比较:
旧苑荒台杨柳新,菱歌清唱不胜春。
只今惟有西江月,曾照吴王宫里人。
苏台即姑苏台,是春秋时代吴王夫差游乐的地方,故址在今江苏省苏州市。此诗一上来就写吴苑的残破,苏台的荒凉,而人事的变化,兴废的无常,自在其中。后面紧接以杨柳在春天又发新芽,柳色青青,年年如旧,岁岁常新,以“新”与“旧”,不变的景物与变化的人事,作鲜明的对照,更加深了凭吊古迹的感慨。一句之中,以两种不同的事物来对比,写出古今盛衰之感,用意遣词,精炼而又自然。次句接写当前景色,青青新柳之外,还有一些女子在唱着菱歌,无限的春光之中,回荡着歌声的旋律(不胜本是负担不起或禁受不住的意思,这里引申作十分、无限解)。杨柳又换新叶,船娘闲唱菱歌,旧苑荒台,依然弥漫着无边春色,而昔日的帝王宫殿,美女笙歌,却一切都已化为乌有,所以后两句便点出,只有悬挂在从西方流来的大江上的那轮明月,是亘古不变的;只有她,才照见过吴宫的繁华,看见过像夫差、西施这样的当时人物,可以作历史的见证人罢了。
此两诗都是览古之作,主题相同,题材近似,但越中一首,着重在明写昔日之繁华,以四分之三的篇幅竭力渲染,而以结句写今日之荒凉抹杀之,转出主意。苏台一首则着重写今日之荒凉,以暗示昔日之繁华,以今古常新的自然景物来衬托变幻无常的人事,见出今昔盛衰之感,所以其表现手段又各自不同。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诗人变化多端的艺术技巧。
此外,我们还可以将窦巩的《南游感兴》再和《越中览古》对照。
伤心欲问前朝事,惟见江流去不回。
日暮东风春草绿,鹧鸪飞上越王台。
南越王赵佗曾在今广州市北的越秀山上筑台。他在汉初,也是一位英雄人物,割据南越一带,“聊窃帝号以自娱”,和汉帝国分庭抗礼,后来汉文帝待以恩德,才称臣归顺中央。诗人游历广州,有感南越旧事,写下了这首诗。
诗一上来就写明诗人的吊古之情,他看到汉代遗留下来的古迹,有感于千年以来的成败兴亡,带着伤感的心情,要想寻问一下汉代赵佗的旧事,但时间毕竟太久,往事已无可追寻了,眼前所见,但有珠江之水,南流入海,一去不回(以水流比喻人事之消逝,即《论语</a>》的“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之意,在文学作品中常见。在此诗以前,则如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中的“古来万事东流水”,以后则如苏轼</a>〔念奴娇〕中的“大江东去</a>,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除了滔滔江水之外,也只有一片青青的春草,披拂于傍晚的东风之中,几只飞鸣的鹧鸪,上下于残破的古台之上,昔日称霸一方的英雄人物,又在哪里呢?
这首诗的结构与《越中览古》相似而又相反。李诗首三句一气直下,写昔日之繁华,而以结句写今日之荒凉,形成鲜明的对比。此诗以起句虚点前朝,而后三句一气直下,以“惟见”两字勾勒,直注结尾,实写今日,以为对照。李诗是上三下一,各自一意;此诗是上一下三,先虚后实。构思都比较别致。
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
王维</a>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
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农历九月九日,因月日都是九数,故名重九。根据古代阴阳五行学说,九是阳数,故又名重阳。这一天,是一个传统的节日,有登高,插茱萸,饮菊花酒,吃重阳糕等风俗习惯,相传起于东汉。据《续齐谐记</a></a>》所载,那时有个桓景,从费长房学道。有一年,费对桓说,你家在九月九日那一天有灾祸,必须每人做一个彩袋,内盛茱萸,系在臂上,登上高处,饮菊花酒,就可以避免了。桓遵从了费的教导,晚上回家,看到家里养的鸡、犬、牛、羊都死光了。封建社会,人民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天灾人祸很多,谁不想设法避开呢?因此,就逐渐形成一种风俗了。后来,系在臂上的茱萸,改为插在头上。而九日登高,也以节日的形式出现,游乐之意多,避灾之意少了。
王维是太原祁(今山西省祁县)人,后来迁居于蒲(今山西省永济县)。蒲在华山以东,故诗题称留在家乡的兄弟为山东兄弟。据旧注,他作此诗时,才十七岁。诗人少年时代曾游历长安和洛阳,此诗当是他出游之时所作。
这是一首千百年来传诵人口的诗,次句变成了一句成语,广泛地被人引用,因为它表达人人容易遇到的事实和人人容易产生的心情。
首句点明作客,说“在异乡”,而且是“独在异乡”,可见一人孤居独处,既无亲戚往来,又无家人同住,其孤寂比一般作客的人更甚,所以再接以“为异客”三字,加强气氛。这句分量沉重,但脱口而出,又十分自然,一点也不刻画做作。次句写思亲。说“每逢”,可见不止是今年的九日,也不止是九日,任何佳节,都会思亲。在古代汉语中,亲字单用的时候,往往偏指父母,此处也是如此。说“倍”,则可见虽是平常日子,也无时不思亲,而佳节来临,则加倍想念。只用“每逢”与“倍”这三个虚字,就不但写出了佳节思亲,而且将平日无时不思之情也有力地暗示了出来。由于用字之精确,就使意思转深,感情加厚。它以流畅的语调,传出了深挚的感情,写出了那个时代,那个社会人人心中所有,想说出来,但又未能恰当地加以表达的话,所以成为脍炙人口的名句。
三、四两句从对面写,是诗人想象中的情境。本来是自己佳节思亲,却偏不承次句说由念父母而思兄弟,而说在家乡的兄弟思念自己,已是翻进一层。而写兄弟的思念自己,又不明说,不直说,而是设想出一个动人的情景:今天是重阳佳节,在家中的兄弟必然会到山上去登高,也必然会每个人头上都插上茱萸,那么,他们在登高的地方,遍插茱萸的时候,就自然也必然会感到少了一个人,会极其结记“独在异乡为异客”的自己了。不明说直说兄弟之怀念自己,而从插茱萸这一风俗生发,先用“遍插”,后用“少一人”,而对方相忆之情自见,自己相忆之情也就更为突出和鲜明了。
九日登高,插茱萸的风俗,自来是诗人们爱用的诗料,但如何处理,各具匠心。《苕溪渔隐丛话</a>》后集:“子美《九日蓝田崔氏庄》云:‘明年此会知谁健,醉把茱萸子细看。’王摩诘《九日忆山东兄弟》云:‘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朱放《九日与杨凝、崔淑期登江上山,有故不往》云:‘那得更将头上发,学他年少插茱萸。’此三人各有所感而作,用事则一,命意不同。后人用此为九日诗,自当随事分别用之,方得为善用故事也。”胡仔</a>这番议论,是告诉我们,使用素材,必须服从于主题的需要,这在今天还是有其参考价值的。
在前面,我们读过王昌龄</a>的《送魏二》和王维的《送韦评事》等,都是写的想象中的情境。这首诗也是如此,但又有所不同。前面的各首,是从现在预计将来的情境,其区别和联系在时间。这一首以及我们还要讲到的下面三首,则是从此地遥想彼地的情境,其区别和联系在空间。而其每用“遥知”、“想”、“忆”等字勾勒,使其间的区别和联系获致清晰的呈现,则又是一致的。
韦应物</a>《寒食寄京师诸弟》:
雨中禁火空斋冷,江上流莺独自听。
把酒看花想诸弟,杜陵寒食草青青。
寒食也是一个节日,在冬至后一百五日或一百六日,即清明前一、二天。据传说,春秋时,晋文公重耳流亡在外多年,后来复国,分赏功臣,却把介之推忘了,致使他抱屈自焚而死。文公为了纪念他,在这一天禁止生火,大家都吃冷东西,所以称为寒食。韦应物是京兆长安(今陕西省长安县)人,宦游异乡,在这个传统节日里,怀念在家中的几位弟弟,因而写了这首诗寄给他们。
首句写景,写时,写地,而着重于写冷。春雨已自生寒,禁火则要寒食,更无暖意,又加上宦游独处,因此寒意更深。从景、时、地三个方面,三种情况来形容,就不仅表现了天气、节候、环境之冷,而更其重要的,则是通过它们,流露了作者心情上所感受到的冷。次句是对处境与心理的补充。春天已到江上,枝头已有莺声。莺啼圆润,有如流水,当然好听,但也只有空斋独赏,仍觉无聊。二句极写自己的冷落孤寂。
三、四两句把笔掉转来,写想象中诸弟在家乡的情况。杜陵原是汉宣帝陵墓所在,为长安附近游乐之所。春光正好,他们这时,必然连袂出游,在芳草如茵的杜陵,把酒看花吧。以想象中诸弟在家乡春游之乐,对照自己实际上空斋之冷,而作客情怀,思亲情绪,自然流露。
白居易《邯郸至除夜思家》:
邯郸驿里逢冬至,抱膝灯前影伴身。
想得家中夜深坐,还应说着远行人。
这首诗的题目极为醒豁地概括了它的内容。邯郸,今河北省邯郸县。除夜,又称除夕,一般指农历十二月末日的夜晚,但在唐朝,冬至的前夜也可称除夜,此诗题中除夜,即指冬至前夜而言。
首句叙事,次句写思家。这思家的感情,不是抽象地加以说明,而是形象地加以描绘的。邯郸是当时相当繁盛的都市。冬至是一年将尽的节日。在热闹非常的都市里,却无心出外游览,而只是在驿舍之中,对着孤灯,抱着膝盖,让影子陪伴自己。诗人的这一幅自画像,不正好告诉读者他是归心似箭吗?
后两句继续刻画自己的思家之情,但仍不直说,而只是猜想家人也会同样坐到夜深,同样怀念自己。家人不只一位,所以还能够“说着远行人”,而自己则独在旅途,以影伴身而已。那就更加使人难以为情了。
此诗机杼,全同王维一首,但九日登高,一年只有一次,而灯前忆远,则家家如是,时时所有,因而所写情境,更具有普遍性。它无论在内容上,语言上,都自然朴素,平易近人,体现了诗人一贯的风格。
罗邺《雁》:
暮天新雁起汀洲,红蓼花疏水国秋。
想得故园今夜月,几人相忆在江楼?
这首诗是触景生情,托物起兴,以抒发故乡之思的。前两句写眼前景物。雁是候鸟,春北去,秋南来,栖息于汀洲之上,而汀洲上又正开着稀疏的红蓼花。诗人在傍晚时分,看到新来的雁子从汀洲的红蓼花中飞起,感到一片水国秋光,于是联想到雁子还能一年一度,去而复返,而人却长在异乡,因此更加想念起故园来了。
后两句写思乡之情,也是从对面着笔。由他乡之水国,想到故园之江楼,想到在今夜月光之中,必定有人在江楼之上,对月怀远</a>吧。不写己之触景生情而忆在故园之人,偏写其人之对景登楼而念在异乡之己,不但见己之思乡情切,而且展示了一幅想象中的江楼望月图,情致也更丰满。
此诗后半也是用从对面设想和着笔的方法以深化主题,但前半不写自己的情况,而专写景物,托物起兴,引起想象,因景及人,故和上面三篇又有同中之异。
送元二使安西
王维
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
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这是一首极负盛名的送别之作。它曾被谱入乐曲,称为《渭城曲》或《阳关曲》(《阳关三叠》),在唐、宋时代广泛流传。安西指唐代的安西都护府,在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县境。渭城在长安附近。阳关在今甘肃省敦煌县西南,为自中原赴西北必由之路。当时行人到西北去,都要经渭城,出阳关(或玉门关)。此诗所写,即诗人送别友人的情景。在唐代,西北地区与中原的经济、文化交流十分频繁,各民族之间也经常有政治上的交涉,军事上的冲突,因此,往来道途的人很多,而在当时,两地的生活水平、风俗习惯,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当亲友到这种辽远艰苦的地方去工作,人们自然会更多更深地表示自己的殷勤惜别之情,如这首诗所写的。
从诗中可以看出,元二并非离家作客,而是已经游宦长安,这一次,又奉使到更远的安西去。王维也是在游宦之中,并非居家,这一次,乃是客中送客。元二从长安出发,王维送到渭城,置酒饯别,诗即从渭城风物写起。
前两句布景。地是渭城,时是早上,细雨蒙蒙,沾湿了微细的尘土。天气不好,增加了旅途的困难,当然也就增加了别离的怅惋。客舍点明客中送客,并显示远送渭城,暂留复别的情况。古人送别,都要折柳为赠,所以柳色青青,见之不免触目惊心。朝雨画出凄清之景,新柳勾起离别之情,只写景物,而别情已有丰富的暗示。
后两句抒情。使命在身,分手在即,虽然远送,势难再留,这时,也没有其他的办法,只能劝元二再饮一杯,再待一会而已。用一“更”字,则此前之殷勤劝酒,此刻之留恋不舍,此后之关切怀念,都体现了出来。所以,这一个字的容量是很大的。为什么如此地殷勤、留恋、关切呢?因为元二一出阳关,就再也没有像自己这样的知心朋友了,何况他还越走越远,要到安西呢?从此以后,举目无亲,还是在故人面前,多饮一杯吧。只这寥寥十四个字,就将好友之间的真挚情谊,抒写无余。意赅言简,语浅情深,正是这首诗的成功之处。
当然,由于物质文明的进步,特别是由于在社会主义祖国中人民精神风貌的巨大变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巨大变化,这种“西出阳关无故人”的情况已一去不复返了。但作为封建社会的生活史料,古代诗人的感情记录和成功的艺术创作,它仍然是会永远存在的。
我们还可以举两首情景与此诗相同,而成就不无高下的作品来与王维此诗进行比较。贾至《送李侍郎赴常州》写道:
雪晴云散北风寒,楚水吴山道路难。
今日送君须尽醉,明朝相忆路漫漫。
首句写眼前景色,点明时令气候,属天时;次句预计李的别后行程,常州即今江苏省常州市,他当是沿江东下,所以说“楚水吴山”,属地理。这两句表明朋友旅途艰辛,自己对朋友的关切。后两句正面抒发惜别之意,以“今日”、“明朝”对照,见今日相聚之促,之不易,明朝相忆之深,之难堪,愈觉非尽醉不足以散愁。“今日”句即王诗“劝君更进一杯酒”,“明朝”句即“西出阳关无故人”,一览可知。
再看岑参</a>的《送贾侍御使江外》:
新骑骢马复承恩,使出金陵过海门。
荆南渭北难相见,莫惜衫襟着酒痕。
江外,泛指长江下游以南的东南地区。金陵,今江苏省南京市。海门,指镇江以下的江岸,长江东流入海,到此河床愈加宽广,故称海门。荆南,治所在今湖北省江陵县,但辖区颇广,包括今湖北西部、四川东部及湖南西北部,诗中用以泛指南方。渭北,指长安,城在渭水之北。骢马,是葱白色的马。
前两句写贾之出使。“新骑骢马”,是说贾氏新拜侍御官职(《后汉书</a>·桓典传》:“拜侍御史,常乘骢马,京师畏惮,为之语曰:‘行行且止,避骢马御史。’”)。新任侍御,又奉命出使,足见皇帝对他很信任,所以说“复承恩”。“出金陵,过海门”,言道途之远,暗示其为国效劳,不辞辛苦,有赞美之意。
后两句写己之饯别。渭北是送行的所在;荆南是客去的方向。这里用荆南,并非实指,而是借南对北,如俗语所云天南地北。从此一别,岑留渭北,贾赴荆南,难以相见了,那么,何不尽欢而散呢?即使衫襟沾上酒痕,也别去管它吧。这两句和贾诗后两句同意,但次序正相反,第三句就是贾诗的“明朝相忆路漫漫”,第四句就是贾诗的“今日送君须尽醉”。
这两首诗写得也不算差,但和王维的那一首一比,就显然缺乏强大的感染力。为什么呢?李东阳</a>《怀麓堂诗话</a>》有一段话可供我们参考。他说:“作诗不可以意徇辞,而须以辞达意,可歌咏则可以传。王摩诘‘阳关无故人’之句,盛唐以前所未道。此辞一出,一时传诵不足,至为三叠歌之,后之咏别者,千言万语,殆不能出其意之外,必如是,方可谓之达耳。”李氏所谓“达”,就是深透,“前所未道”,就是新鲜。王维的那一首诗,正是感情深透,语意新鲜,超过贾至、岑参,所以才吸引了更多的读者,获得了更高的评价。
我们再看一首与上述各篇情调截然相反的作品,高适</a>的《别董大》:
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董大即唐玄宗</a>时代著名的琴客董庭兰,曾以琴艺受知于宰相房琯。诗人崔珏写道:“七条弦上五音寒,此艺知音自古难。惟有河南房次律,始终怜得董庭兰。”撇开崔珏此诗另外的喻意不谈,在8世纪汉民族已经十分盛行胡乐的时代,能欣赏七弦琴这样的古乐的人是不多的。所以崔珏的诗也的确说出了当时乐坛的实际情况。但高适此作,却以开朗的胸襟,豪迈的语调,来对付离别,激励朋友。由于黄沙漫天,伸延千里,所以云也似乎变成黄色。在这时候,夜幕将降,白日也只剩下一点余光,北风吹着雁群,大雪纷纷落下。在这荒寒而又壮阔的环境中,送别一位身怀绝艺却无人赏识的音乐家,在一般诗人的笔下,是难以发出什么豪言壮语来相劝慰的。但这位气质慷慨的诗坛老将,出人意外地写出了“莫愁”两句,顿觉天清地阔,前路光明。这也就是前人所说的“笔补造化天无功”(李贺</a>:《高轩过》)。在此以前,王勃</a>在《送杜少府之任蜀州》中有“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之句,此诗也与之同一意境,足以鼓舞人心。与此对照,孟郊</a>在《赠崔纯亮》中说</a>:“出门即有碍,谁谓天地宽。”只这两句就活画出其人的心胸狭窄,难怪元好问</a>在《论诗绝句》中要讥笑他是“高天厚地一诗囚”了。从这些地方,我们可以看出世界观及在世界观影响下形成的性格,对于一位诗人来说,是多么的重要。
送沈子福归江东
王维
杨柳渡头行客稀,罟师荡桨向临圻。
惟有相思似春色,江南江北送君归。
这也是一首送别的诗。首句“渡头”点明送别之地,“杨柳”点明节候,暗示别情,并关合下文“春色”。行客已稀,反衬自己和朋友的依依不舍。次句说“罟师荡桨”,则所送之人终于还是走了(罟,鱼网。罟师,渔夫,这里借指船夫。临圻,据诗意,当是地名,今址不详,也可能是临沂之误。临沂,晋侨置县,在今江苏省江宁县东北三十里,与题“归江东”合。江东,泛指长江下游江南一带)。第三、四句写沈子福已走之后,自己临流极目,惟见一片春色,遍于江南江北,遂觉心中相思的无穷无尽,恰似眼前春色之无际无边。自己虽然无从和他同去,但此相思之意,始终相随,一如</a>春色之无所不在。诗人奇妙的联想,将自然的春色与人类的思维两种毫不相干的事物取来作比,而景与情合,即景寓情,妙造自然,毫无刻画的痕迹,不但写出了彼此之间深厚的友谊,而且将惜别时的微妙的、难以捕捉的抽象感情,极其生动地表达出来,成为可见可触的形象,遂使人真觉相思之情,充塞天地,可谓工于用喻,善于言情。
唐人以奇妙的比喻写离情的好诗不少,在这里可以再举鱼玄机</a>的《江陵愁望有寄》来和王诗比较:
枫叶千枝复万枝,江桥掩映暮帆迟。
忆君心似西江水,日夜东流无歇时。
这位女诗人原先是李亿的妾,后来在长安咸宜观出了家,成为女道士。在唐代的少数女诗人当中,她写爱情是比较大胆的,如“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之类,的确道出了在男权社会中许多妇女的心声。这首诗是寄给她的一位情人的,首句写江陵秋景,次句写愁望之情。极目远眺,但见江桥掩映于枫林之中,日已垂暮,而乘船之人依然未到,所以后两句接写相思,以江流之永不停止,比相思之永无休歇。王诗以春色之遍于大江南北为比,是从空间极言其广,此诗以西江水之日夜东流为比,是从时间极言其长。各极其妙。
以春色、流水比离别相思之情,很巧,很有魅力,使人容易接受。但也还有另外一种写法,即用非常质朴的语言,直诉深沉的情感,也可以获致同样的效果。
雍陶《送蜀客》云:
剑南风景腊前春,山鸟江花得雨新。
莫怪送君行较远,自缘身是忆归人。
作者自己就是成都人,他游宦异乡,而送一位同乡回去,自然别有感慨,此诗就是在这种特定情况之下写的。前两句极赞家乡风土之好(剑南道是唐代行政区域之一,管辖剑阁以南,长江以北地区,治所在成都)。川西平原,气候温暖,土地肥饶,在腊月之前,就已春色盎然了。加上一雨之后,江边花发,山上鸟鸣,都感到一番新意,自得其乐,岂不令人怀念?由此愈见朋友能归之乐,自己难归之苦,为下文作势。后两句更无修饰,也不夸张,只是把自己为什么要多送朋友几程的理由说了出来。比起王、鱼两诗巧妙的比喻,它便显得有些笨拙了。但这艺术上的笨拙,却和感情上的厚重同在。宋代的诗论家提倡“宁拙毋巧,宁朴无华”,便是有鉴于某些诗人专门在巧妙华丽的形式上下工夫,却放松了内容上所必具的真情实感,补偏救弊,有其一定的道理。当然,我们并不是说王、鱼两诗只有妙喻而乏真情。这两首诗是无可訾议的。
王诗第三句“惟有相思似春色”,说“惟有”,则相思以外的其他感情、事物不似或不全似春色可知。像惟有这类的勾勒字,重在突出一面,而与之相对应的另一方面的情况自见。这是诗人为了成功地表达其所要强调的某一内容而常用的方法,试再举两例。
杜牧</a>《怀吴中冯秀才》:
长洲苑外草萧萧,却计邮程岁月遥。
惟有别时今不忘,暮烟秋雨过枫桥。
这首诗不是写别友,而是写怀友,但又着重于怀念与友人相别的情景。起句写自己从前在吴中(今江苏省苏州市,亦即长洲)与冯秀才在一道游赏古迹的生活。苑,指吴王夫差的废苑,即李白诗中的苏台一带。“草萧萧”,点明同游季节,与下文“秋雨”关合。次句写相别以来,相距道途之远,时间之长,引起下文“不忘”。三、四句正写相忆,道远时长,当然有许多记忆已经不免模糊了,但有一个场面,是至今忘不了的,就是己之离开,冯的送别。傍晚时分,下着疏雨,走过枫桥(在今苏州城西九里),当时情景,还在眼前,虽然邮程、岁月,都已遥远,但这一幅图画,还深印脑中。只要突出这一点,题中之所谓“怀”也就完全表现出来了。别时的情景,至今不忘,则相聚的情景,又岂能全忘呢?从一见多,不言而喻。
吴融</a>《杨花》:
不斗秾华不占红,自飞晴野雪蒙蒙。
百花长恨风吹落,惟有杨花独爱风。
这是一首咏物诗</a>。它着重刻画了杨花(柳絮)随风飘荡的特征。首句写其不比桃李之繁茂,也没有其他花常有的红艳,是陪衬,以下写其随风而舞,所以独异群花,不怕风而爱风,也是用“惟有”两字勾勒,突出了它的特点。大凡咏物的诗,都要别有寄托,才能小中见大,具有社会意义。如果只是单纯的咏物,则往往不免陷于小巧,初看似乎新颖可赏,细玩则缺乏余味,如此诗即是。
少年行(四首)
王维
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
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
用同一体裁写下许多篇诗来表现一个总的主题,我们今天称为组诗,古人则叫做连章诗。它们的结构,有的比较严密,不但首尾有照应,而且篇章前后的安排,都有轨辙可寻。有的则比较松散,只是作者依据特定的题材,广泛地表现他所具有的独特感受和见地,然后汇集在一处而已。当然,这种区别也并不是绝对的。结构严密,也不能排成数学公式;松散,也不是混淆颠倒,杂乱无章。
王维《少年行》四首就是结构比较严密的。它们之间有次序,有联系,每首可以独立存在,合起来又是一个有组织的整体。他选择了当时游侠少年生活中的几个侧面,从不同的角度予以再现,从而将他们的昂扬意气、勇猛精神,对祖国的热爱,立功名的雄心,很完整地反映了出来。
这第一首是写一群侠少相逢聚饮。他们性格豪爽,不拘形迹,偶然会遇,只要意气相投,就立刻下马登楼,欢呼痛饮,杯酒之间,成为知己。本是写侠少聚饮,却将美酒放在首句来写,以见豪侠之人,自然应当饮名贵之酒,也就是俗话中“宝剑赠与烈士,红粉送与佳人”之意。次句写少年,而冠以游侠二字,则这群年轻人的身份和性格都清楚了。游侠是先秦、两汉时代的社会产物,司马迁</a>作《史记</a>》,特立《游侠列传》,歌颂了他们当中的一些杰出人物。这种人有司马迁所指出的“救人于厄,振人不赡”,“不既信,不背言”的长处,又有韩非</a>子</a>所指出的“以武犯禁”的短处。本诗所写,只是侠少行事和性格中积极的一方面。新丰,汉县,在今陕西省临潼县西北。咸阳,秦都,今陕西省咸阳市。这组诗是写唐代的游侠少年,因为唐代诗人习惯于借汉朝来写本朝,所以用的地名、典故都是汉朝的。
第一句写酒,第二句写人,第三句才把两者关合起来。此句写这些少年的相逢及相逢时的精神状态。“为君饮”三字,既渲染了互相献酬的欢乐,又照应了美酒之可口。这样,就将他们在相逢之顷,立刻成为朋友,饮酒谈心的少年豪气刻画出来了。据杜甫诗,唐代普通的酒一斗大概是三百钱,而此诗及李白诗中均有美酒一斗十千的记载,就是说,要比普通的酒贵三十多倍。而这些侠少在相逢之际,就将这种名贵的新丰特产痛饮起来,这也暗示了他们的家庭出身,不止是形容其飞扬的意气而已。结句点明少年们相逢的场所,“高楼”指酒楼,亦即“为君饮”的地方,“垂柳边”,既描写了高楼景物,又为“系马”生根。这句乃是倒叙,事实上是在“为君饮”之前,又是“意气”的补充描写。有了这一句,侠少们的形象就更为鲜明了。
出身仕汉羽林郎,初随骠骑战渔阳。
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
第一首是少年们的群象,以下三首则是其中一人的单象。
这一首前两句写这位少年的出身和经历,是叙事。后两句写他的志愿,是抒情。羽林郎是汉代禁卫军的军官,他们大都来自汉阳、陇西、安定、北地、上郡、西河等六郡的良家(世家大族),通称六郡良家子。骠骑指西汉时代著名的将军霍去病,他曾任骠骑将军,反击匈奴的侵扰,卓著战功。渔阳,汉郡,故地当今北京市东北一带。他不但出身良家,初入仕途就担任过令人羡慕的羽林郎的官职,而且还跟过名将出征,具有实战经验。但现在,他却缺少到边疆去作战的机会。于是,他为了这个而难受起来了:谁能知道这种不能到边疆去的苦处呢?到边疆去作战,当然会有危险,甚至丧失生命,但是为了保卫祖国而牺牲,该是多么地光荣啊!即使最后剩下的只有一堆白骨,这骨头也带着侠气,发着香味,也就是说,为国献身,必然流芳千古(张华</a>《游侠曲》:“生从命子游</a>,死闻侠骨香。”这里沿用其语,但意义比张诗崇高多了)。一般诗人多写边塞从军之苦,而王维此诗独写不能到边塞从军之苦,从而突出为国献身的崇高愿望、昂扬斗志和牺牲精神,使我们在今天读了,还深受感动和鼓舞。
一身能擘两雕弧,虏骑千重只似无。
偏坐金鞍调白羽,纷纷射杀五单于。
这一首写这位少年的武艺和战功。起句写其射技超群。雕弧是刻了花纹的弓。能擘开两张弓,即能左右开弓。这在以弓箭为远距离攻击手段的古代,是一种很重要的武艺。次句写其不怕强敌,即后来小说中所常常描写的,冲进千军万马,如入无人之境。后两句承上而来。白羽,指箭。白羽、金鞍,与上雕弧同,都是为这位主人公的武器和服饰着色,以衬托其风姿的英俊。五单于,原来是汉宣帝时匈奴族内部争立的五个君长,这里借指敌人的几个首领。偏坐,应上两雕弧。他在战斗中,凭借着高超的武艺和骑术,英勇杀敌,偏左偏右地坐在马上,抽出箭来,射了出去,敌人的几位首领,便纷纷被消灭了。这位少年的武艺、勇敢、功劳和为国献身的精神,通过这篇诗的战斗描写,使读者获得完整的印象。
汉家君臣欢宴终,高议云台论战功。
天子临轩赐侯印,将军佩出明光宫。
这一首写这位少年胜利凯旋,评功受赏。第一句写皇帝赐宴,第二句写诸将评功。云台是东汉洛阳宫中的一座台。明帝时,曾把开国功臣邓禹等二十八人的像画在台上。论战功而在云台,暗示这次战胜强敌,功劳巨大,可以和开国功臣比美。第三、四句写受奖封侯。轩,这里指皇宫中有廊的平台之类。有些礼仪要皇帝在轩中举行,称为临轩仪。明光,汉宫名。这时,这位少年已经不是侠少,而是将军了,评功以后,又封侯爵,他佩带着侯印,走出明光,真算是踌躇满志,衣锦荣归了。
这组诗共四首,一写任侠,二写立志,三写建功,四写受奖。有头有尾,有条有理,勾画了这位少年的前半生。但第三、四两首,与其说是诗人用现实主义手法反映了这位少年已经达到的事实情况,还不如说是诗人用积极浪漫主义手法表现了他应该达到的发展情况。通过对某一个人的几个侧面的描写,诗人给当时的游侠少年的一生画出了一个轮廓,描写了他们的现状,又着重指出了他们成长发展的道路。在盛唐时代,西北各族与汉族之间的斗争渐趋频繁,反击侵扰,使各族人民得以和平共处,继续进行经济上和文化上的交流,是中央政府的当务之急。这就是诗中侠少的生活理想和成长道路的现实依据。诗中当然也渗杂了追求功名富贵的个人名利思想,但为国效劳的崇高愿望占着支配地位。
王维是唐代大诗人当中思想和风格变化非常剧烈的一位。他早年的积极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精神,到了晚年,几乎完全被消极的浪漫主义代替了。他在《酬张少府》中写道:“晚年惟好静,万事不关心。自顾无长策,空知返旧林。”在《秋夜独坐》中写道:“白发终难变,黄金不可成。欲知除老病,惟有学无生。”很难想象,这些诗的作者笔下也曾经出现过《少年行》中的游侠少年的形象。这,诗人本身当然要负一部分责任,但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在封建制度之下,许多优秀人物被迫无所作为。王维是如此,其他的唐代大诗人如李白、杜甫、白居易等又何尝不也是在不同程度上由早年的积极转变为晚年的消极呢?
营州歌
高适
营州少年厌原野,狐裘蒙茸猎城下。
虏酒千钟不醉人,胡儿十岁能骑马。
营州(今内蒙古自治区朝阳县)是唐代的都护府之一。这首诗写的是这个胡、汉杂居地区青年人生活的一个片段。
前两句写这位少年,草原里生,草原里长,自来就对于家乡环境感到满足(厌,这里与餍通用,满足之意),射猎,对于他们来说,既是生产,又是娱乐。身着狐裘,射猎城下,正好特征地显示了当地生活情况。蒙茸,是皮毛杂乱的样子。狐裘而以蒙茸形容之,一方面当然是用《诗经</a>》成语(《邶风·旄丘》:“狐裘蒙戎。”茸与戎通),另一方面也是描写其人之粗豪随便。这位营州少年,诗人并没有明说他是汉人还是胡人,但从下文看,他就是那些十岁就能骑马的胡儿之一。
本诗意在描写边塞风光而不在刻画人物形象,或者说,他意在通过人物形象,见出边塞风光,所以后两句仍就风光着笔。第三句写少数民族的人豪酒,虽然多喝,并不醉人(自然,事实上,那种酒所含酒精的度数不高)。第四句写少数民族的人,自小就通骑术,还在童年已能骑马。这样就显示了营州不同于内地的特色。
自来诗人写边塞,多及征戍之情,荒寒之境,而这首诗独以欣赏的眼光,注视着草原风光,将各族人民和平共处的生活的一个侧面,饶有兴致地反映出来,给读者以一种新鲜的感觉和美好的印象。这,在唐代非常繁富的边塞诗中是稀有的。
夜月
刘方平
更深月色半人家,北斗阑干南斗斜。
今夜偏知春气暖,虫声新透绿窗纱。
文学艺术的题材是千差万别的,很广阔的。我们既不能将重大的、主要的题材和非重大的、次要的题材等量齐观,也不应当将题材局限于狭窄的范围之内。文艺既然是生活的反映,那么,生活的范围有多么广阔,文艺作品的题材也就应当与之相适应。
诗人们有时正面描写政治社会上的重大事件,有时则通过一件小事,小中见大,显示了某种重大的意义。还有的就只写自己个人生活中的某些经历、观察、体会、感受,由于深刻地揭示了人们的优美健康的内心世界,也就丰富了读者的精神生活,从而具有美感价值,具有普遍意义。刘方平这首诗,写的只是诗人自己在一个月夜的感受,却引起了许多人的共鸣,为后世所传诵,正是上述情况的一个成功的例子。
诗的前两句写景,同时也就记时。古人一夜分五更,以漏声或鼓声报知,称为更漏或更鼓。“更深”,指三更以后。星月交辉,夜景明朗美丽,但月光已经西斜,不再高悬中天,所以只照到人家的一半,而北斗、南斗,也已横斜(阑干也是横斜之意),移动了它们傍晚开始出现的位置。从星月交辉到月斜星转,是要经过一段漫长的时间的,而看得如此分明,则人之不眠可知。
后两句记闻,同时也就抒感。更深人静,展转难眠,忽然听到虫声从庭院而起,透进了绿窗纱,于是,感到春天的气候确实已很和暖,未免觉得节物变迁,有点触目惊心了。本是听虫声而惊春暖,却先出春暖,后出虫声,是有意倒叙,引起注意。“今夜”与“新”相应。说“今夜偏知”,是此前不曾注意;说“新透”,是此前没有听到。虫声扰人,节物感人,所闻如此,所感如此,则原来就不能入睡的人,更无法成</a>眠了。至于为什么见月色而始即难以成眠,闻虫声而更无法入睡,是思念家乡?怀想情人?嗟叹身世?还是什么别的?诗人一概不提,写得极宛转含蓄,而惆怅之情,自在言词之外,读者也当然无妨根据自己的生活和感情,自由地去加以填充。
此诗前写因月光斗柄之倾斜移动而感到夜色之深,后写因虫声忽闻而感到春气之暖,都见出作者对环境观察的敏锐细致,反映的准确。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对一些事物的变迁,习而不察,但敏感的诗人,却能将它们捕捉起来,描写出来,就使读者觉得既平凡而又新鲜。
和这首诗很相近的,有白居易的《寒闺怨》:
寒月沉沉洞房静,真珠帘外梧桐影</a>。
秋霜欲下手先知,灯底裁缝剪刀冷。
此诗前两句写景,后两句写情。其写情,也和前诗一样,是通过对事物的细致感受来表现的。
洞房,犹言深屋,在很多进房屋的后部,通常是富贵人家女眷所居。居室本已深邃,又被寒冷的月光照射着,所以更见幽静。帘子称之为真珠帘,无非形容其华贵,与上洞房相称,不可呆看。洞房、珠帘,都是通过描写环境以暗示其人的身份。“梧桐影”既与上文“寒月”相映,又暗逗下文“秋霜”,因无月则无影,而到了秋天,树中落叶最早的是梧桐,所谓“一叶落而知天下秋”。前两句把景写得如此之冷清,人写得如此之幽独,就暗示了题所谓寒闺之怨。
在这冷清清的月光下,静悄悄的房屋中,帘子里的人还没有睡,手上拿着剪刀,在裁缝衣服,忽然,她感到剪刀冰凉,连手也觉得冷起来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呢?随即想起,是秋深了,要下霜了。秋霜欲下,玉手先知,也正和前诗写听虫声新透而感春暖同一手法。暮秋深夜,赶制寒衣,是这位闺中少妇要寄给远方的征夫的(唐代的府兵制度规定,兵士自备甲仗、粮食和衣装,存入官库,行军时领取备用。但征戍日久,衣服破损,就要由家中寄去补充更换,特别是需要御寒的冬衣。所以唐诗中常常有秋闺捣练、制衣和寄衣的描写。在白居易的时代,府兵制已破坏,但家人为征夫寄寒衣,仍然是需要的)。天寒岁暮,征夫不归,冬衣未成,秋霜欲下,想到亲人不但难归,而且还要受冻,岂能无怨?于是,剪刀上的寒冷,不但传到了她手上,而且也传到她心上了。丈夫在外的辛苦,自己在家的孤寂,合之欢乐,离之悲痛,酸甜苦辣,一齐涌上心来,是完全可以想得到的,然而诗人却只写到从手上的剪刀之冷而感到天气的变化为止,其余一概不提,让读者自己去想象,去体会。虽似简单,实则丰富,这就是含蓄的妙处。
苏轼的《惠崇春江晚景》虽然是一首题画的诗,但其艺术手法和上面两首有共同之处。
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
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
惠崇是北宋初期一位能诗善画的和尚,很为王安石</a>、苏轼等人所推重。这位和尚擅长描绘水禽。这幅春江晚景,如诗人在其作品中所再现的,所画是江干丛竹,丛竹之外,露出几枝桃花,而江上竹桃,又与江中绿波互相辉映。着色既极其明丽,布景又非常清幽。加上又有几只鸭子,在水中自由自在地游着,更见静中有动,呈现了一片大好春光。诗人在这里,以自己对于这幅图画的体会,来解释那位画家对于自然的体会;在惠崇的笔下,鸭子如此生动活泼地在水中嬉戏,该是由于到了春天,水的温度回升,而鸭子却首先感到了这一变化,所以这么洋洋自得吧。
以上,已经缴足题面。但诗人对这幅画的体会却不停止在这里,他的想象将他从赏玩画中所有而发展到描摹画中所无的境界中去了。在长江下游,蒌蒿是春初的新鲜蔬菜,河豚鱼更是其时的名贵食品,而做河豚鱼羹,都用新生芦苇的嫩芽作配料。他由桃柳之艳,春江之暖,而想到这也正是吃河豚的季节。鸭知水暖,是根据画中所有而描写的。河豚欲上,则是画中所无,想象得之。前两句是实,后两句是虚,但合在一处,以虚境来补充实境,并没有使读者产生画蛇添足,节外生枝之感。这是因为它们所写,虽然虚实有异,却都服从于表现春江晚景这一主题的缘故。
一般绝句的重点都在后半篇,每每用第三句转到关键的地方,用第四句点明主旨,第一、二两句只引起或衬托下面要说到的主要事物或意义。苏轼这首诗的结构比较特殊,它的上下两个半篇,各说一事,彼此无关,却由主题的一致性将它们联系在一处,成为一个有机体。它的第二句之所以特别为人传诵,则也是因为它体现了作者对于事物观察的敏锐,体会的细致和描写的准确与深刻,给人以新奇的感觉,与刘、白两诗写因虫声之发而知春气已暖,因剪刀之冷而觉秋霜欲下者,正复相同。
在上述三诗中,我们着重地解释了诗人对事物的细致敏锐的感受和反映。这在作品中,是属于所谓细节描写的。这种描写,无论它本身写得多么成功,但如果无助于刻画人物,阐明和丰富主题,就会失去其存在的意义。这三首诗中的细致敏锐的感受之所以动人,正因为它们对于刻画诗中人物和表达作品主题是不可少的。
三绝句
杜甫
前年渝州杀刺史,今年开州杀刺史,
群盗相随剧虎狼,食人更肯留妻子?
杜甫是一位伟大的诗人,他的成就是多方面的。在艺术形式上的创新精神也是他成就的一个方面。当时,流行在诗坛上的七言绝句大都是王昌龄、李白那样一种面貌、韵调和风格,他同样也能够写出与王、李流派近似的作品,但多数的作品,却自辟道路,与他家不同。
现存杜甫七绝,多半写于他入蜀以后,也就是他晚期的作品。这些作品,每每采用组诗形式,一题多篇;采用拗体或古体音节,避免调谐;采用口语俗词,求其朴实;而且还反映了一些比较重要的政治事件,并加以评论。所有这些,都使他的七言绝句独树一帜,虽然不能说是胜过他人,但的确是异于他人。这《三绝句》也可证明杜甫七绝所具有的这些特色。
代宗永泰元年(765)四月,剑南节度使严武去世,他的部下崔旰、郭英乂、杨子琳等互相残杀,蜀中大乱。同年九月,回纥、吐蕃、党项羌、吐谷浑等进扰陇右和关内一带,一直深入长安附近,大批难民,从陕西逃亡四川。而驻屯在陕西南部汉水流域的官军,却不去打敌人,而拦路淫掠,残害百姓。这就是这组诗的历史背景。
第一首写蜀中大乱。前两句记那两年中两地官兵哗变,杀害长官(开州,今四川省开县)。故意用相同的句法、重复的文字,以见祸乱之烈,年年如此,处处皆然。后两句是对当时叛变将领的斥责。诗人愤怒地称之为“群盗”,比之为“虎狼”,而且进一步指出,他们比虎狼还要厉害(剧,甚也)。因为虎狼吃人,吃饱也就算了,但是这些强盗之残害人民,则是除了男人,连他的妻子儿女也不肯放过。甲随着乙,乙跟着甲,甲杀过来,乙抢过去,老百姓就简直无所逃于天地之间了。感情炽热,爱憎分明,我们今天读起来,还仿佛听到这位热爱人民的老诗人切齿痛恨的控诉。
二十一家同入蜀,惟残一人出骆谷。
自说二女啮臂时,回头却向秦云哭。
第二首是记录某一位难民的陈述</a>。他们一家因为逃避党项羌、吐谷浑等的杀掠,和另外二十家结伴同行,奔赴四川。这二十一家,少说也有百来口人吧,但离开长安,进入骆谷道(在今陕西省周至县西南,洋县以北,是当时由陕西去四川的必由之路),沿途就因种种原因,大量失散和死亡,等到出了骆谷,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了(残,余也)。可是洋县离四川还很有一段路程哩。这两句,是概括的叙述。下面转而具体地讲到自己的悲剧。由于兵荒马乱,连最亲爱的两个女儿也无法顾及,只好将她们抛弃了,啮臂而别,只身南逃(古人有咬对方的臂膊以表示极度亲密的感情的习惯。如男女相爱,也有啮臂之盟)。他提起这一惨痛的往事,在对人诉说时,又不禁回过头对着陕西那个方向哭了起来(秦云,指陕西的天空)。“自说”两字,连接上下文,并突出他记忆中最痛苦的一幕,也生发结句。这两句更其鲜明地再现了这位难民的动作和感情。
建安诗人王粲</a>在他著名的《七哀诗》中写道:“路有饥妇人,抱子弃草间。顾闻号泣声,挥涕独不还。‘未知身死处,何能两相完。’”与此诗所写,异曲同工,都是对统治阶级之间所进行的不义战争最严峻的控诉,也是灾难深重的古代人民生活的真实记录。
殿前兵马虽骁雄,纵暴略与羌浑同。
闻道杀人汉水上,妇女多在官军中。
第三首写官军的残害百姓。殿前兵马,指皇帝的禁卫军,有的注家说:“当时代宗任命宦官率禁卫军平乱。”但羌浑并没有进犯汉水流域,如系平乱,则应在长安附近或其北,而不应在其南方的汉水之上。但诗中既明言“殿前兵马”,又明言“杀人汉水上”,可见确系禁卫军驻屯汉上。史实不详,关于其驻屯的原因,只有存疑。
第一句写禁卫军之威武雄壮,第二句突转,写其放纵暴虐,不异羌、浑。“骁雄”是赞词,但加一“虽”字,再和下文“纵暴”一衔接,则一变而为贬词了,所以这两句是欲抑先扬,似扬实抑。第三句写其杀戮人民,第四句写其奸淫妇女。害怕羌、浑杀戮奸淫,正是老百姓向南逃避的原因,他们却没有料到,卫国的官军和进犯的敌人,乃是一流货色,才离虎口,又进狼窝,这个日子,可该怎么过呢?
这三首诗,从题材上看,第一首写地方军阀的罪恶,第二首写进犯敌人的罪恶,第三首写禁卫官军的罪恶;从手法上</a>看,第一首着重正面的议论,第二首着重客观的描写,第三首着重辛辣的讽刺。合而观之,当时广大人民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惨状,都非常清楚地呈现在读者面前,而唐帝国在安史乱后,分崩离析,动荡不安的整个局势也自可想见。这一类的诗,在内容上有强烈的政治性,在艺术上有独特的创造性,真是不愧“诗史”的称号。元稹在《酬孝甫见赠》中赞叹道:“杜甫天才颇绝伦,每寻诗卷似情亲。怜渠直道当时语,不着心源傍古人。”就是仅以一般人认为并非杜甫的特长的七言绝句而论,这一首赞歌,他也是当之无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