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春冰
3个月前 作者: 陆春吾
老马夹着文件回到办公室,见童浩自个儿坐在板凳上,垮着肩,耷拉着眼,一脸的不服气。
“冷静下来了?”
他两指敲敲椅背,童浩抬头瞥了他一眼,别扭地拧过身去。
“我没什么可冷静的。”
“你还觉得冤?”老马端起桌上的水杯喝了一口,“要是不拦你,你准备干嘛?打死他?然后坐牢?别徐庆利没进去,你先进去了。”
他呸呸两声,把嘴里多余的茶叶梗吐回杯子。
“你听听当时你说的那叫什么话?大不了不当警察了,还要干死人家,你知道讯问室现在都有监控和录音吗?这事要是闹大了你准备怎么收场?外面要是传咱们警察动手打人,你又准备怎么办?拉着整个刑警大队的名声,给你垫背去?”
“那孟哥就白死?”
“孟的事——”
老马一时语塞,低下头,把茶杯重搁回桌上。
“初步调查,他掉下来是因为脚手架联结的扣件上几颗关键螺杆丢了,承不住纵向水平杆,也就是踩的那根钢筋,但是,这到底是人为,还是意外——”
“不可能是意外,绝对是陷阱,是徐庆利,一定是徐庆利提前搞松了脚手架,他以前就在工地上干这个的,做点手脚很简单,他想弄死吴细妹,可没想到上去的是——”
童浩忽地哽住,挥了挥胳膊,像是要驱赶悲伤。
“马队,咱都知道这孙子绝对有问题——”
“是,但是证据呢?”
老马大力拍打桌子,引得办公室其他人纷纷扭头朝这边观瞧。
“你给我拿出证据,实打实可以治他罪的证据,拿出来!只要你有,我立马办他!”
童浩气红了脸,抿白了嘴,“反正我就是不服气!”
“哪个服气!你看看这办公室里,哪个不是咬牙切齿地忍耐,哪个不是红着眼在办案!”
老马也提高了嗓门。
“哦,就你跟孟朝亲,就你心里难受,可这屋里的哪个跟他处的时间不比你长?别忘了,小孟当初还是我给引荐进来的,那我心里不别扭吗?我——”
老马又一次红了眼圈,慌忙拿起桌上的水杯,汩汩灌水。
童浩脸上有点挂不住,偷眼打量了一圈,虽然快十二点了,可办公室里还有七八个人在忙碌。他看见楚笑刚才偷着抹了把眼,现在又继续面无表情地敲着键盘,整理笔录。
老马瞅了眼他,又扫了圈别人,咯啦一声合上杯盖。
“大家先别忙了,这都十一点多了,去休息休息吧。”
他掏出点钱递给楚笑。
“小楚,你先带兄弟姐妹们吃点东西去,活动活动筋骨,接下来还得辛苦一阵子呢。”
“唔,”楚笑睃了眼童浩,转身披上外套,“那我们在野馄饨摊上等你们。”
众人默契一般,暂时停下手头活计,三三两两,静默着朝外走。
童浩起身,也要跟着出去,却被老马一把拉住。
“你上哪?”
“吃饭。”
“你给我回来,”他将他一把扽回凳子,“先别忙慌去,我有话跟你说。”
老马坐他对面,打怀里掏出烟盒,伸手递给童浩,自己也叼上一根。
童浩接过来,但没抽,右手捏着,任烟兀自燃烧。
“其实孟的事,正常,真的,我干这一行二十几年了,送走了多少兄弟,能平安退休的,那真是福气了。”
老马垂下脑袋,吐出口烟。苍白的日光灯下,童浩直直盯着他后脑勺上灰白的乱发。
“今天是孟,下一个可能就是我。”
“马队,你别说这话——”
“我当时也这么跟孟谈过话,他那时候,哭得稀里哗啦的,还没你坚强呢。”
老马凝视着眼前跳跃的火星,就像是又一次看见了刚毕业的孟朝。
“这一晃,也得有小十年了,人这一辈子真是快啊,不经混。”
“孟队他……”
“什么孟队,当时他就是个青瓜蛋子,都叫他小孟,天天也是跟在我们屁股后面颠颠的傻乐呵。”
老马挥挥手里的烟,难得的笑了笑。
“咱队里传统是传帮带,老手带新人,手把手的教。你来得晚,有些事不知道,当时带孟的那个老孙,唉,也是在抓捕罪犯的时候,走了。”
童浩低头听着,不言声。
“破门的时候,嫌疑人挥着大砍刀就冲出来了,切西瓜那种,估摸着得30多厘米,寒光闪闪,闭着眼乱挥,那是要鱼死网破的架势,准备跟警察拼命呢。
“孟当时也吓坏了,不怪他,刚毕业的小伙子,哪见过这种亡命徒,傻在原地,连躲都不会了,眼瞅着刀直劈到面门了,然后老孙,也就是当时带他的老刑警,想也没想就挡在孟前面了,自己冲上去制服,给其他队员争取反击的时间,最后罪犯是抓到了,但他失血过多,还没到医院就咽了气。”
童浩瞪着眼,不住地抽鼻子。手中的烟燃尽了,灰白色的灰,迟迟不肯落下。
“小童,你必须得知道,刀尖舔血的不只是罪犯,还有咱警察。一颗心日夜悬着,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松懈,你要是头脑糊涂了,不仅没法给受害者伸冤,弄不好还会把队友,把自己的小命一块儿给搭进去。”
老马拍拍他肩膀。
“别怪我今天训你,那些穷凶极恶的人,最知道怎么在人心尖上捅刀。就拿徐庆利来说,他是故意说些难听的来激我们呢,就想诈我们的话,看我们手上有什么底牌,你要是顺着他思路,你就着了他的道了。”
“马队,我不明白,不一样,跟我想的不一样,以前学校里不是这么教的——”
童浩嘴一撇,眼里又兜着汪泪,他赶紧捂住脸,话语瓮声瓮气的。
“这才第一个案子,我跟着办的第一个案子,可我现在已经糊涂了,什么是好,什么是坏,我不明白。而且,而且孟队是为了保护罪犯死的,他死了之后,吴细妹居然还反口不承认畩澕獨傢,要不是你用天保做突破口,她到现在也不会交代什么。
“人怎么能心狠到这地步,她明明知道孟哥是为了她才爬上去的,她当时还千恩万谢的,可怎么出事以后,又能够翻脸不认呢,这不对,这还算是人么——”
“童啊,你得承认,一样米养百种人,这世间上的人就是有各式各样的。有的只爱他自己,就像倪向东,他可以用别人的血来暖自己,可以毫无愧疚地踩着别人尸首往上爬。为了自己,视别人命如草芥,说打就打,说杀就杀,这是天生的恶种,说句难听的,一旦教导不善,那就是社会的祸害。
“有的只爱自己的人,像曹小军,像吴细妹,包括徐庆利,对自己人是真心的好,死心塌地,掏心掏肺,但是一旦出了自己人的范畴,对外面的陌生人,那就冷血淡漠的多了。为了保全自己爱的人,他们甚至不惜触犯法律。
“你再看外面那些混社会的小孩,他们也是这样,对自己弟兄仗义是真仗义,不惜铤而走险的去维护,但是一旦撕破了脸,冲突了利益,觉得对方不是兄弟了,你再看,个个翻脸不认人,恨不得钻心剜骨,反戈相向的事情太多了。
“还有一类人不一样,与其说是善,不如说是慈悲。他们对每个人的不幸都心怀怜悯,无论是敌是友,是好是坏,只要你需要,他就会突破自己的胆怯,第一时间冲上去,挡在你前面,护你个周全。
“就像消防,医生,军人,警察,这都一个道理,干这一行必须得有大爱,得爱每个具体的人,不是口号,你看医生能因为是仇人就不给治病了?还是消防因为不喜欢这人,着火就不救了?
“孟是这样的人,他能看到每个无辜者所承受的苦难并且感同身受,你也得做这样的人,没有这颗心,你做不了警察,也不配做警察。”
老马把烟熄在烟灰缸里。
“童浩,你刚入行,我作为过来人,有义务给你提个醒。以后你会昼夜颠倒,会饮食无定,你会疲,会累,会冲人没个好脸子,会见识各式各样的罪恶,你的心会一次次撕开。这么说吧,咱干刑警的,能轮到咱们手上的,压根没几个正经人。
“时间一长,血污会蒙住你的眼,心尖上的口子也会结痂变硬,你会变得麻木,你不得不麻木,不然太难受了,可你记住了,不能木,因为你一无所谓,一浑浑噩噩,一和稀泥,那才是真要了受害人的命。
“罪恶就是罪恶,永远不要试图替罪犯开脱,你该共情的是受害人。记得时时撕开自己心上的那层痂,用最软和,最新鲜那点心尖肉去面对每个受害者,因为你穿着这身衣服,因为你是警察,要是干不了趁早走人,别污了那些好警察的名声。”
童浩再也忍不住了,头埋在桌子底下偷着抹泪。
“第一次见面时候,小孟他是怎么跟你说的?收起你的牙,收起你的笑,因为你要面对的是世界的险恶。”
老马递给他张纸巾。
“现在,收起你的泪,收起你的情绪,破案用的是脑子,不是恨,也不是放狠话,这个世界不会死无报应,做恶的人,一定会有报应,而你要用警察的方式,堂堂正正地,让每个罪人受到制裁。”
老马叹口气,把整包纸巾塞他怀里。
“行了,你自己好好想想吧,哪时候想通了,愿意端正态度好好办案了,你就下来。我们在街口馄饨摊上等你,孟就爱这一口,你也来尝尝。”
老马走了两步忽然住脚,扶住门框偏头看他。
“不要让他白死,静下心来想,如果他在,又会怎么办。”
脚步声渐渐远去,只剩头顶日光灯的嗡鸣。
童浩独自窝在凳子上,抽出几张纸巾,胡乱蹭着眼泪鼻涕,回味老马适才的话。
如果他在,如果他在——
他推门走进孟朝的办公室。
新队长还没调来,办公室里的物品也还没有完全清理,仍保留着他在时的样子。外套胡乱搭在椅背,烟灰缸里满是烟蒂,塑料茶杯歪在桌面一侧,透明的杯壁上,凝着一圈圈的褐色茶渍。
童浩拉开凳子,坐到孟朝的办公桌前,从他的视角望着一切。
“给我点提示吧,头儿,”他喃喃道,“徐庆利真的太狡猾了,我们现在被他引到困局里去了,要是你在,肯定能找到他的破绽,求你给我们点提示吧,下一步到底该怎么办。”
叮铃铃——
桌上的座机忽然响了,在夜半的办公室内回**。
童浩吓了一跳,本能地向后撤了撤身子。
叮铃铃——
电话铃仍响个不停,鼓噪着他的耳膜,一声急于一声。
叮铃铃——
难道是孟朝?
难道是他打来电话,想要告知他们线索?
这大半夜的——
童浩咽了口唾沫,胡乱想着,犹豫再三,还是横下心,一把接了起来。
“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