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3个月前 作者: 马伯庸
唐蒙返回驿馆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把甘蔗的胥余壳放进随身藤箱之内。
这箱子里放的,都是他沿途绘下来的绢帛地图,平时挂一把锁头,最为稳妥。可惜的是,他绘制的白云山地势图,不知何时遗失了,还得找时间重绘。
忙完这个,唐蒙找到庄助,后者正悠然自得地擦拭着佩剑,看来跟吕嘉谈得不错。唐蒙把调查结果如实汇报,庄助听完之后沉思片刻:“所以你下一步,就是去查这个任延寿?”
“对。赵佗死之前只有四个人在身边,吕嘉、橙宇、甘叶,还有一个就是任延寿。吕嘉和橙宇是同时去的,以他们两人的关系,如果有什么不轨,早嚷出来的,暂时没什么可疑的。甘叶又死了,只有他是突破口。”
庄助道:“但你打算怎么查?此人是赵佗的贴身侍卫,可不像梅耶一个宫婢那么好骗。”言语之间,竟是要跃跃欲试,亲自去查。唐蒙一听,赶紧劝阻说区区一个侍卫,还用不着您出场,我去就得了。
“区区一个侍卫?”庄助似笑非笑,“你大概还不知道任氏在南越的地位吧?”
关于这点,唐蒙之前问过甘蔗。可惜她一个小姑娘,所知并不多,只知道任氏拥有番禺附近最肥沃的一块平整田地,无须缴纳税赋,在南越国地位超然。番禺城流传着一句话:“任氏坞,半城输”——半个番禺城跟任氏比,也比不过。
庄助道:“任氏当得起这个待遇。要知道,这南越国,原本就是他们任家的。”他在长安出发前,对南越着实研究了一阵,对此颇熟。唐蒙既然问起,他一时技痒,索性开讲起来。
当初四十万秦军进入岭南之时,真正的统帅叫做任嚣,赵佗其时只是其麾下一名副将。任嚣扫平百粤部落,创建了岭南三郡,又平地建起一座番禺大城,号称“东南一尉”。中原大乱之时,任嚣酝酿着割据岭南,可惜事尚未成,便中途病亡。他临死之前,委托副手赵佗代行政事,这才有了后面的赵佗建国南越之事。
从道理上来说,第一任南越王本该是任嚣或其子嗣。但任嚣是个聪明人,知道自己一死,任氏后人肯定斗不过赵佗。与其坐等别人来斩草除根,不如早早托孤让位,还能换个阖族平安。
赵佗上位之后,果然信守承诺,对任家后人优容以待,在番禺城旁划了一片膏腴之地,供其繁衍生息,完全是异姓王的待遇。任氏家族也颇懂进退,从不参政,只在自己一亩三分地生养。像任延寿这种出身任氏的子弟,还会被赵佗当成心腹,随侍左右,连膳食检验都放心交给他。
“任嚣和赵佗这两个人,真是比许多中原王侯要聪明多了。”
唐蒙暗自感慨,想起了多年之前的七王之乱。那些刘氏王被逍遥日子蒙蔽了心智,还以为凭一隅之地,就能与朝廷对抗,结果倾覆国除。
一个人最要紧的,就是认清自己的实力,以及这份实力在大局中的位置。任嚣也罢,甘蔗也罢,他们的举动虽有大小之分,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在预感到绝对劣势之后,提前输诚,以换取最好的结果。
甘蔗这丫头,真够聪明的。唐蒙再次感慨。
这时庄助道:“你说的也有道理,我若前去,难免会引起吕嘉和橙宇的疑心。罢了,这几天我要跟他们周旋大限令和转运策的事,这件事还是你去查好了。”
“大限令和转运策?”唐蒙连忙提醒道,“就怕吕氏打着对付橙氏的旗号,趁机给自己捞好处,您可要小心。”
庄助不以为意:“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不许些好处,这些南越人怎么会尽心帮忙?只要能为我所用,让他们占点便宜,也是无妨——倒是唐副使你,你查到的东西越多,我让给吕氏的好处就可以越少。”
“我,我尽力吧……”唐蒙可不敢把话说满。不料庄助又道:“对了,沿途的这些地图,你也别忘了整理出来。这几日我要用的。”
唐蒙眼前一黑,怎么你还记得这茬儿啊?
可怜唐蒙熬了一夜,好歹把舆图重新补完,次日盯着两个黑眼圈早早出门。他先与甘蔗在城门口汇合,然后从番禺港乘上一条渡船。任氏坞位于番禺城外十里,坐落于一条狭长的江心大洲之上,四面环水,只能通过舟船往来。
舟行至半路,天色缓缓黯淡下来,开始落雨。岭南的雨水绵密而黏稠,像无数条藤蔓自铅云上端倒垂下,搅动着江水。整个江面泛起密密麻麻的小泡,仿佛一釜正“咕嘟咕嘟“熬煮的稻米羹。三伏的暑气非但没被雨水浇散,反而更加闷蒸起来,令舟上的乘客油然生出一种“造化为厨,天地为釜”的错觉,至于自己,只是被日月煎熬的小小一粒米罢了。
直到小舟行至一条狭长如柳叶的沙洲附近,雨势才稍稍收住,天边露出半个日头。渡船上的乘客纷纷走出船篷,望见一片江中土地徐徐接近。这沙洲的边缘是一圈细腻的砂白色,形状被水流勾勒得十分柔顺。越往内陆延伸,颜色越深。东侧黄绿相间的是一块块纵横田垄,西侧杂绿斑驳的是一片片塘草。而在沙洲最浓密最中央的小丘之上,矗立着一座巨大的庄园。
这庄园四面皆是黄色的夯土大墙,高逾两丈,四角各自建起一座比胥余树还要高的木制角楼,俯瞰整个沙洲,俨然一座小城的规模。
唐蒙对于地理最为敏感,一看到这个格局,便对赵佗佩服得五体投地。
将任氏安排在蕉洲之上,可谓绝妙。这里的土质细腻,皆是上品良田,对得起他向任嚣的承诺;而四周环水的环境,又隐隐把任氏家族限制在一隅之地,无从扩张,安心做个地位尊崇、无足轻重的客卿。
唐蒙一边感叹,一边与甘蔗沿着一条平整大路,朝着坞堡门口走去。他们这次前来,是扮成外来客商,前来洽谈购买稻米之事,为此唐蒙还改换成了凉冠、丝绸短袍和一双卷边薄靴。
他们眼看要接近坞堡,唐蒙突然顿住脚步,鼻翼两侧的肉抖了抖。甘蔗问他怎么了,唐蒙双眼四下搜寻,口中喃喃道:“好香,好香,这是在炖肉吗?”
除了昨天吃了一个裹蒸之外,甘蔗许久未闻肉味。她仰起头来,也贪婪地吸了吸。这香气从坞堡方向传来,醇厚浓郁。唐蒙闭着眼睛细细分辨了一阵,嘴唇蠕动:“嗯,里面应该有八角,好家伙,真舍得下料哇。”
所谓“八角”,乃是一种香料,以果形八出而得名。这种香料,是炖肉炖菜的调味上品,只在南越国的桂林郡出产,数量有限,出口到中原都是天价。只有达官贵人,才会在宴宾时放上一点在肉里。
这炖肉里的八角香味,浓郁到隔那么远都能闻到,放的数量一定很多。任氏的富庶奢靡,可见一斑。
他们循着肉味走到大门口,看到在坞堡大门二十步开外的一棵榕树之下,摆着一尊饕餮纹的四足大鼎。那鼎里正咕嘟咕嘟炖着东西,香气顺着江风飘向四方。
“这么大庄园,难道没有庖厨吗?干嘛搁在门外做菜?”唐蒙这个念头刚一产生,便看到了答案。
只见一个脸涂白垩土、身披薜荔、腰束藤萝的巫师,正围着大鼎念念有词。周围的房屋上方,四五个踩在屋檐高处的人,各自手持一件衣物不断扬动,口中呼喊。不过口音有些怪,听不太懂。在外围的空地上,还有二十多个人在围观,男女老少都有。
这是……在招魂吧?唐蒙猜测。
中原也有类似习俗,家中亲人去世,家人要站在屋檐之上,挥舞死者生前所穿衣物——所谓“腹衣”——呼唤死者名字,希望借此把魂魄召回。至于那尊炖着肉的大鼎,大概是因为南越信奉楚巫的缘故。楚地招魂,除了扬腹衣之外,还要把死者生前最喜欢的吃食、用具都陈列摆出,诱惑魂魄归来。
三闾大夫在《招魂》里就描写过诱惑死者的楚地美食:“肥牛之腱,臑若芳些;胹鳖炮羔,有柘浆些;粔籹蜜饵,有餦餭些;瑶浆蜜勺,实羽觞些……”这是唐蒙最喜欢的楚辞作品,一想到,就忍不住摇头晃脑背诵起来。哎,如果我死了,有这么多好吃的,拼死也要从九泉爬回来啊。
甘蔗突然拽了一下唐蒙的袖子,打断他的遐想:“北人,你仔细听听,他们喊的名字,好像是任延寿哎。”
唐蒙一个激灵,什么?他仔细听了一下,还是听不懂,但三个音节还是能分出来的。甘蔗又仔细听了听,十分确定:“确实喊的是任延寿。”
唐蒙眼前一黑,要不要这么巧啊,刚要找任延寿,他就死了?他情急之下,径直走到旁边观礼的人群中,看看其中一个老者面相和善,过去拱手道:“请教这位老丈,贵府是在为何人招魂?”
老者转头发现是个生人,上下打量,满是疑惑。唐蒙忙解释道:“我是来采购粮食的客商,适见贵府在做招魂。于情于理,该捐一笔赙金,故来询问老丈和死者什么关系?”
说完他主动掏出几枚半两,塞到老者手里。老者脸色稍缓:“我是任府的庄丁,这里祭祀的,是家主的第三子,叫任延寿。”唐蒙又问:“敢问因何故去?”老者叹了口气:“夜里睡觉的时候,被一条白花蛇给咬死啦。”
唐蒙倒吸一口凉气。南越多毒虫,经常穿梁进屋,乃至枕旁榻侧。沙洲这里卑湿土软,蛙鼠俱多,想来蛇类也不少。
“哎,真是天有不测风云,年纪轻轻遭此厄运。”他感慨了一句。
“也不算年轻吧,三公子死的时候都四十七了。”老庄丁道。唐蒙先“嗯”了一声,然后觉得有点古怪,什么叫死的时候四十七岁?老头不耐烦地摆摆手:“他是三年前去世的,可不是按死的年纪算?”
“什么?”唐蒙这下彻底糊涂了,“三年前死的?为何现在才招魂?”
“谁跟你说是招魂了?”老头嗤笑一声,这些外地人真是没见识,一指那楚巫:“你听听他念的是啥?”唐蒙侧耳细听,还好,这个楚巫讲的是中原音,而且只一段话反复念诵:“苦莫相念,乐莫相思。从别以后,无令死者注于生人。祠腊社伏,徼于泰山狱。千年万岁,乃复得会。”
这段话唐蒙是听过的,大概意思是请死者不要作祟。我们为你提供祭品,请你老老实实呆在泰山底下的冥府,不要回来——这种祭词,一般用于祭祀横死之人,是为“诀祭”,诀者,别也。
“我们这里,被毒蛇咬死最不吉利,魂魄会怨毒作祟,为害生人。所以三公子死后,庄里每年都会办两次诀祭,用他生前最爱的吃食,安抚魂魄。”老庄丁直勾勾盯着鼎里,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祭得这么频繁,任延寿死得要多惨?唐蒙微微惊叹,他本想再详细询问,但那边楚巫的腔调已经再度响起。
“苦莫相念,乐莫相思……千年万岁,乃复得会。”楚巫的腔调似说如唱,声音因为喊得太过卖力而显得嘶哑,别有一番苍凉悲怆。唐蒙站在人群里,望着他绕着大鼎一遍遍地念着这永诀之辞,忽然陷入一种莫名的忧伤。
正自发呆,忽然眼前一黑,似是被什么东西遮住,然后耳畔传来一阵哄笑声。
唐蒙怔怔呆了片刻,这才抬起手臂,把盖住脑袋的东西扯下来——原来这是一件对襟麻质襦衣,很是破旧,前襟还有大片深黑色的污渍。旁边甘蔗气不过,抬头骂道:“哪个遭狗瘟的烂仔,怎么拿衣服的,咒你全家吗!”
原来屋顶有一个人挥动腹衣时,手一下滑了,掉落的腹衣被江风一吹,恰好盖在唐蒙头顶。这是死人生前的衣物,砸到生人头上,可是大大的不吉。周围观礼的视线齐刷刷投射过来,想看看这倒霉鬼是谁。
唐蒙倒不甚在意,他把襦衣扯下来一抖,心里盘算着这是个好借口跟任氏的人交谈。可无意间这么一瞥,唐蒙眉头陡皱,似乎看到什么古怪之处。
还没等他张嘴说出什么,一条毒蛇在背后阴恻恻地吐出信子:“唐副使不在驿馆安歇,跑来蕉洲做什么?”唐蒙浑身一哆嗦,立刻辨认出了这声音。他回过头去,强做镇定:“我乃汉使,去哪里应该不必跟橙中尉你报备吧?”
站在后背之人,居然是橙水。
橙水今天换了一身斜肩素白披装,没有束冠,任由头发披散下来,只用一根细绳箍住,俨然一副部落野民的样子——不过讲话风格倒没变:“我听说中原最重衣冠礼节。大汉使臣无论去哪里,从来都是着正袍、持旄节,要保持泱泱大国气度。阁下这身藏头露尾的装扮,恐怕不是真正的汉使吧?”
唐蒙暗暗叫苦,谁能想到会在这里撞见橙水。若被他查知自己在调查赵佗之死,恐怕要闹出大地震了。唐蒙往后退了一步,口中辩解:“我这是嫌天气热,所以穿得清凉了一点。你们瘦子可不知胖子苦。”
橙水朝前逼了一步,他肤色黝黑,更衬出两个醒目的白眼球:“对不起,我只看到一个北人鬼鬼祟祟,闯入我生前好友的祭礼窥探。”
唐蒙心下一沉。橙水这是抓住了自己改换身份的痛脚,要大做一篇文章啊。这地方不能久留!唐蒙心一横,伸手猛地一推橙水肩膀。他膀大腰圆,橙水身躯瘦小吃不住力,当即趔趄着倒退了七、八步,唐蒙趁势转身就走。
不料橙水大声发出命令,他虽非任氏之人,但在这里颇有威信,当即就跳出十来个庄丁,朝唐蒙合围过去。
唐蒙一看这架势,高声道:“我乃汉使,你们谁敢动我?”庄丁们吃了一吓,都有些犹豫。不料刚才那老庄丁却在人群里喊:“他就是个买粮食的客商,刚才还给我钱哩。”唐蒙眼前一黑,看来人真不能随意扯谎,报应来得太快。
这下子庄丁们再无犹豫,过去七手八脚把唐蒙给按住了。橙水瞥了一眼楚巫:“不要耽搁延寿的诀祭,先把这人暂时押寄在坞内仓库里。等我回番禺时一并押走。”他随手从唐蒙手臂上扯下那件腹衣,仍还给屋檐上的人,一比手势,庄丁们把唐蒙双臂一剪,朝着坞内送去。
甘蔗在人群里急得不行,要冲出来阻拦。唐蒙挣扎着抬起头,用眼神制止住她,嘴唇动了动。甘蔗迟疑片刻,到底还是退回到人群里。
待得唐蒙被押走,楚巫重新开始舞动,咿咿呀呀的声音响起。橙水双手抱臂,凝视着那尊飘着肉香的大鼎之上,死板的五官之间重新浮起一丝忧伤。
庄丁们把唐蒙粗暴地推到坞堡的西北角,那里矗立着一间古怪建筑。整个屋子悬空而起,离地约有一丈左右,四周不与任何建筑相联。建筑底部用数十根粗大的木柱支撑,木柱与粮仓之间,还用一个鼓凸的陶制圆坛垫住,好似树枝中间多出一节膨大的瘤子,很是古怪。
他们把唐蒙推进屋子,咣当一声关紧大门,外面铁链子一缠,然后就走了。唐蒙揉了揉脖子和手腕,环顾四周,仓库里堆放着几大堆尚未脱壳的稻米,金灿灿的分外好看,空气中弥漫着新粮特有的清香。
这种新米,煮成炊饭会格外香甜呢。唐蒙沮丧的心情,被这个小发现莫名地治愈了几分。他索性合身躺倒在谷堆里,双手枕头,整个人陷入松软的包围。
他不担心橙水会杀自己,最多是羞辱一通罢了。唯一可虑的是,这么一折腾,不要想从任氏这里打听到什么线索了。可是……唐蒙环顾四周,忽然注意到一样东西,不由得眼神一凝。他一骨碌从粮食堆里爬起来,扑过去仔细观察。
这一看之下,他的脑海里突然迸出一点火星,就像火镰狠狠敲在燧石之上,立刻引燃了满腹疑惑,让整个思绪熊熊烧起来。
不知过去多久,仓库里光线一黯。原来屋顶的气窗位置,多了一个小巧的人影挡住光线。那人影纵身跳下,直接落到谷堆之中,挣扎了半天才起来。甘蔗拍了拍头发上沾的糠屑,小声喊道:“北人,你在哪里?”
谷仓里没有回应,甘蔗楞了楞,朝前走了几步,这才看见那个胖子正趴在谷堆的另外一侧地板上,像只狸猫似的,鼻子贴地寻找着什么。直到甘蔗走到近前,唐蒙才发现她的存在。
“你怎么跑进仓库了?”唐蒙问。甘蔗拽他起来:“不是你让我来救你吗?”唐蒙一抚额头:“我是让你去找黄同,他有办法捞我……”甘蔗“呃”了一声,她一心只想着救人,可没想那么多弯弯绕绕。她愣怔片刻,一跺脚:“那我现在把你救出去,不是一样吗?快走吧!”
唐蒙摇头道:“我现在还不能走,有些事还没琢磨明白。”他一指粮仓下方的柱子:“你说,这个砌在底柱和仓库之间的圆坛是干嘛用的?”
甘蔗有点莫名其妙,这北人莫不是吓傻了,耐着性子道:“这是防老鼠的呀。我们这里,老鼠可多可凶了,顺着人腿往上爬。怕它们偷吃粮食,所以粮仓都是悬空架起来。夹一个外鼓的圆坛子,这样老鼠就没办法从柱子下面爬上来了。”
仿佛为了打脸的,几只小小的黑影突然横掠过两人视线,迅速从谷堆跑到另外一处角落。
唐蒙尴尬地看向甘蔗,甘蔗却不以为然:“老鼠、曱甴、花蚊,这在我们这里叫做三不防,别想防得住,只能尽人事……哎呀,你跟老鼠较什么劲?快走啦!”唐蒙伸出双手扳住她肩膀:“你不是想还你母亲一个清白吗?赶紧去把黄同找来。他到了,我才有办法!”
唐蒙讲这话时,表情特别严肃。甘蔗迟疑片刻,双肩不情愿地松垮下来:“好吧……”唐蒙又叮嘱道:“你通知黄同之后,千万不要自己跟过来。橙水眼睛很贼,一看到你,很容易会联想到咱们真正的目的。你就在番禺城等我。”
“你们这些人,心思真多……”甘蔗抱怨了一声,灵巧地顺着气窗爬出去,很快消失。
唐蒙目视她离开之后,继续趴在地上,小心翼翼从地上拈起一粒东西,缓缓放进嘴里,却只敢用牙齿轻轻磕一下,神情一霎时变得比刚才还严肃。他爬回谷堆,舒舒服服地躺下去,任凭松软的谷粒把自己掩埋,整个人陷入某种沉思。
只见他嘴里轻声嘟囔,手指不住勾画着什么,带起一片片流动的金黄,沙沙作响。随着光线渐渐从气窗外消失,整个仓库陷入一片深沉的黑暗……
不知过了多久,门外忽然铁链“哗哗”一阵响动。先是七八个庄丁提着灯笼进来,为首的正是白天唐蒙问话的老头,然后是黄同和橙水并肩步入仓库,两个人互别苗头,唯恐比对方慢上一步。
他们一进门,就见到大汉副使唐蒙四仰八叉躺在谷堆中间,发出香甜的呼噜声,大肚腩有节奏地起伏着,每次都让几粒稻米从顶端滚落。
黄同一见这情景,脸色更差了。这唐蒙真是自己的霉星,从骑田岭开始,只要一跟他有关系,肯定没好事。昨天这混蛋借口买五棱甩脱了跟踪,今天又跑到蕉洲捅了这么大一个娄子,连累自己一路狂奔过来——他倒好,居然睡得这么香!
橙水斜瞥黄同一眼,语带讥讽:“这都能睡着,看来是一点都不心虚嘛。”黄同冷哼一声,不去接这个话。橙水催促道:“请黄左将你仔细验明正身,看是不是骗子冒充汉使。这两者可不太好分辨。”
黄同提着灯笼走过去,照了照唐蒙的脸,闷闷一点头:“正是汉使无疑。”然后他伸出手掌,轻轻拍那个胖子的脸颊:“唐副使,唐副使,醒来了!”唐蒙迷迷糊糊睁开眼,一看是黄同,先打了个大大的呵欠,然后睡眼惺忪地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咱们什么时候回去?”
黄同的嘴角抽搐一下,橙水已经拿出一块木牍递过去:“这是供述书,汉使承认自己易服乔装,擅闯蕉洲,私窥诀祭。阁下按了手印就可以走了。”
唐蒙还有点迷糊,伸手就要去接,黄同赶忙拦在中间:“汉使只是无意中旁观了一场祭礼而已,何必弄得像个罪臣似的?”橙水冷笑:“身为汉使,既要观礼,就该堂堂正正前来。他改换服色,变化身份,分明是内心有鬼。他不是什么都没做,是没来得及做吧?”
黄同哑口无言,唐蒙改换身份这事,实在不知该如何解释。但他知道,若这份供述书落到土人手里,橙宇一定会趁机大做文章,把这事往吕丞相身上联系。吕丞相正在和汉使做大事,绝不能被干扰。
想到这里,黄同只得硬着头皮道:“汉使目前所作所为,并无逾越违制之处。你让他签供述书,就不怕引起大汉不满吗?”
橙水丝毫不惧:“黄同,此人窥探的可是任延寿的诀祭现场。你觉得为了一个汉使的脸面,让延寿冥福有损也无关紧要,对吧?”一听这说辞,黄同猛地炸开:“橙水!你别太过分!少拿延寿来说事!说得好像只有你关心他似的。”橙水悠悠然道:“延寿这几年的诀祭,我每次必到,你哪一次来了?”
“我是有事在身……”黄同的气势弱了几分。橙水晃了晃那块木牍:“总之,不留下凭据,我不能放人。万一任氏向国主告状,说我故意放走扰乱祭礼的细作,我怎么解释?总不能说我收了大汉的好处吧?”
这一顿夹枪带棍,让黄同气得面皮涨紫。可惜他嘴比较笨,跟橙水对抗从来没赢过。
“总之,签了这供述书,你们可以走;不签,就让国主亲自下旨,我再放人。”橙水说罢,把木牍往黄同和唐蒙面前“啪嗒”一扔,双手抱臂。
这时一直迷迷糊糊的唐蒙,似乎总算恢复了清醒:“你们两个人,与那个任延寿都熟识?”
橙水哼了一声,没理睬。黄同心里直冒火,都什么时候了,还扯这种闲话?他强行压抑住怒意:“我们三个……呃,算是旧识吧。哎,不说这个,唐副使,要不你解释解释,为何易服前来任氏坞堡?”
唐蒙似乎没听见他后半句,继续追问道:“那个任延寿死前是什么状况,你们可知道?”橙水眉头微皱,不知他怎么问起这个了。
唐蒙却很执著:“任延寿死前,是不是大口大口吐过血?”
黄同和橙水闻言俱是一僵,两人骇异地看向唐蒙。橙水有些失态地揪住唐蒙衣襟,厉声喝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唐蒙比橙水高出一头,轻松便把他的手给拨开了:“掉在我头上那件腹衣,虽说过去三年,前襟上还是能依稀看到一圈黑污的轮廓,形状如伞似山,一看就知道是喷血溅成的痕迹。”
橙水双眼一眯:“即便如此,与你又有什么关系?”唐蒙却没听见似的,继续追问:“任延寿之死,我觉得颇有不解之处,两位既然都是他的朋友,是否能略微解惑?”
橙水眼皮一抖,没有回答。黄同忽然道:“橙水,延寿临死前最后见的是你,你说说看?”橙水沉下脸色:“不要被这个囚犯牵着鼻子走。”黄同却坚持道:“为了你的面子,难道让好兄弟死得不明不白也无所谓?”
这是橙水刚才讥讽黄同的话,这次被后者反加诸自己身上。“任延寿”这个名字,似乎对他们两个人有着奇妙的影响,一旦抛出,对方便不得不让步。
橙水的牙齿狠狠锉磨了一番,开口道:“好!我姑且告诉你们,省得说闲话。”
“三年之前,武王意外身亡,延寿作为唯一一位贴身护卫,自惭有责,返回到任氏坞闭门待罪。很快宫里搞清楚了武王死因,是甘叶那个厨娘粗心所致,与他无关。我与延寿是结义兄弟,当即赶到任氏坞,把调查结论通知延寿,让他不必自责。延寿却一点也不高兴,一直说嘴里发苦,只让我陪他喝酒。我们一口气喝到大半夜,我还得回城执勤,就先走了,他自己又继续喝了一阵。到了次日,我听说他醉倒在榻上,被游进来的毒蛇咬伤而死。”
“当时伤情如何?”
“根据事后爰书的说法,他肌肤泛紫,左臂肿胀,臂上有咬痕,胸口衣物上全是喷出来的血。任家庄丁在附近搜查,最后在榻下盘着一条毒蛇。”
这时唐蒙悠悠开口道:“两位都是岭南人,对毒蛇的了解比我要多。想请教一下,哪一种蛇,能做到令人吐血而亡?”黄同常年带兵,对山林诸物了解甚多,立刻回答:“岭南有两种毒蛇,可以让人吐血,一种是五步蛇,一种是恶乌子。”
“那么咬死任延寿的,是什么蛇?”
黄同看向橙水,橙水回忆了一下,摇摇头:“爰书上只说是毒蛇。”唐蒙笑道:“如果是秦朝的爰书,肯定会事无巨细,悉数记录,你们南越学得还是不够精细啊。那位负责写爰书的令史,大概觉得这个细节无关紧要,所以偷了个懒——好在有人还记得。”
“谁?”
唐蒙一指那个老庄丁:“我之前听这位老丈讲,说咬死三公子的,乃是一条白花蛇。”橙水转头厉声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老庄丁哆嗦着身子,老实回答:“当时正是我在床榻下搜到那条蛇的。我与搜查的人说了一声,待他们确认之后,就挑着蛇出去打死了。”橙水微眯着眼睛,如同一条毒蛇一样冷冷盯着。老庄丁承受不住这种目光,“噗通”一声跪下:“我其实……我其实把它打死之后,下锅炖煮吃了。我这也是为任氏考虑,咬死人的蛇是大不吉,留下来会变邪祟,不如吃了……”
唐蒙问道:“好吃吗?”老庄丁啊了一声,没料到他会问出这么一个问题。黄同把话题赶紧拉回来:“被白花蛇咬过的人,症状一般是伤口肿胀发黑,面青浮血,呼吸艰难,与延寿死前的症状也符合。”
“白花蛇也能致人吐血吗?”唐蒙道。
黄同与橙水同时一震,终于觉察到哪里不对劲了。唐蒙冷笑道:“你们一看到尸体肿胀,面皮浮紫,而床下又有毒蛇,就想当然地以为这两者之间有联系,却忽略了死者身上出现了一个不该有的症状。”
黄同喃喃道:“确实,白花蛇是伤神之毒,与五步蛇、恶乌子、竹叶青那种伤血之毒不太一样……我怎么给忘啦。”橙水顾不上计较这些细节:“若不是因蛇而伤,那你说说看,延寿为何吐血?”
唐蒙道:“他大口吐血,可能是胃部受了绝大刺激,比如说……食物里有毒。”橙水双眉不由得绞紧:“胡说,我当日与他喝过酒,但我可没任何不适。”
“那么你走之后,任延寿还吃喝过其他东西吗?”
“他又叫了一小罐杂炖当夜宵吃。”
“杂炖?”
这次轮到黄同开口解释:“延寿那个人无肉不欢,尤其喜欢把猪、犬、鸟、鱼各色肉类和下水掺在一起乱炖,多加豆瓣酱与鱼露。这菜口味太重,别人都吃不惯,厨子向来是给他单独炖一小釜,每天晚上睡觉前吃。”——听得出来,黄同对任延寿的生活习惯很了解,尤其是饮食这一块。
“是不是和诀祭时大鼎里炖的肉一样?”唐蒙追问。
“对,事死如事生嘛,用杂炖来供奉延寿,他的魂魄也会安宁了吧。”黄同眼圈微微发红。旁边橙水不耐烦道:“都是三年前的旧事了,你绕来绕去,到底想表达什么?”
唐蒙扫视他们两人一眼:“我猜了,任延寿恐怕先是吃了那一釜杂炖中毒,然后才被毒蛇咬中。吐血是因为杂炖里的毒。但这种毒并不立即致死,他在浑浑噩噩中,又被白花蛇咬中,才有浑身青紫肿胀的症状。”
“空口无凭!你可有证据吗?”橙水觉得这人简直信口开河。都是三年前的事了,怎么能一张嘴就说杂炖有毒?
唐蒙道:“我今天观礼,闻到鼎里的杂炖味道奇香,应该放了不少八角吧?”黄同道:“任氏在桂林郡也有几处庄园,所以八角这东西别人吃不起,他们家却敞开了吃。我们几个年轻时,就喜欢来他家打打牙祭。”橙水哼了一声,没出言否认。
唐蒙羡慕地舔了舔嘴唇,旋即道:“以我揣测,杂炖本身没问题,问题就出在这八角上面。”
“胡说!任家坞向来是这么做杂炖的,没听说过八角会把人吃死的。”橙水断然否定。
“八角不会,但另一种东西却会。”
唐蒙缓缓抬起右手,食指和拇指之间夹着一粒东西。橙水和黄同定睛一看,只见汉使手里捏着的,是一粒东西,干巴巴的枯黄颜色,像一个旋轮儿,向四周伸展出十几个尖尖的角,不是八角是什么?
“你们再看看。”唐蒙提示。
两人闻言,又看了一回,橙水最先发现异常:“这个东西角好像比八角多几个尖,十,十一……有十二个角。”黄同不甘示弱,很快也指出一点不同:“八角的角是直的,这个东西的角头是弯的,像个勾子。”
“两位说的都没错。这东西不是八角,而是莽草果,两者样子差不多,非常容易搞混。一旦搞混,就要出大乱子。”唐蒙把这东西摊开在手心,一字一句道。
“八角是上好的香料,而莽草果却有剧毒。倘若误把莽草果当八角炖了食物,人很容易抽搐惊厥,倘若这个人常年酗酒的话,还会让胃部痉挛,吐血……而亡。”
听到最后一句,两人悚然一惊,这岂不正是任延寿临死前的表现?橙水猛然抓住他的手腕,厉声中带着一丝惶急:“既是剧毒,你手里这莽草果,又是从哪里弄来的?”唐蒙道:“我就在这粮仓里捡的啊。”
橙水双眼一凛,这可是整个任氏囤积粮食的地方,难道有人处心积虑要害死全族不成?唐蒙却笑着摇摇头:“在我们豫章,莽草果也叫做鼠莽,可以用来灭鼠。你们岭南那么多老鼠,想来也是同样的办法。
两个人皆为岭南大族子弟,对于灭鼠这种琐碎庶务,反而不如唐蒙了解得多。橙水出于谨慎,转头去问那个老庄丁。老头“咳”了一声,说确实如这位小贼……呃,小人所说,坞堡每个月都会用油膏煎一些莽草果,洒在仓库附近,用来毒杀老鼠。
黄同张大了嘴:“这么说来,延寿是误食了杂炖里的莽草果,毒发吐血,然后又被蛇咬了?”他讲到一半,发现对面橙水的面孔煞白,顿时意识到哪里不对。
这两件事前后赶得太巧了,不可能是什么误食。
“我看呐,应该是有人先给任延寿的夜宵投入莽草果,待其毒发之后,再放进一条活蛇咬他。任家人一见到床下有蛇,症状也像,便先入为主认为是蛇咬致死,便没人会去追究他吐血的真正原因。也就是说,这是一桩处心积虑的谋杀。莽草是杀招,蛇咬是遮掩。”
黄同与橙水不约而同地打了个哆嗦。
“这个人应该很熟悉任延寿的饮食习惯:爱喝酒,爱吃夜宵,吃杂炖都是单独一釜。”唐蒙分析道。橙水颔首表示赞同,又补充了一句:“此人应该也熟知任氏好用八角烹饪,刻意选择了样子相似的莽草果。这东西在任氏坞里随处可见,根本无法追查其来源。”
黄同脑子有点跟不上,只好乖乖听着两个人交流。
“坞里的厨子!”两人忽然异口同声。能符合所有这些条件的,做杂炖的厨子嫌疑最大。
黄同愤怒地抄起刀来,大骂了一句:“那杀千刀的狗奴!待我去砍了他!”橙水伸手拦住他,回身问身旁的老庄丁:“你们坞里三年前的厨子是谁?现在何处?”老庄丁挠了挠头:“三年前应该是一个姓齐的厨子,不过早就离开了。”
“这齐厨子,和任延寿是否有什么过节?”橙水又问,眼神里也冒出杀机。
老庄丁把其他庄丁叫过去,交头接耳了一番,方才犹豫回道:“大的过节应该没有,不过很多人听过他抱怨,说三公子夜夜都要炖肉夜宵,忙得他心力交瘁。”
“只有这么点事儿?”橙水疑惑。唐蒙“啧”了一声:“橙中尉,想必你不下厨吧?要做一釜杂炖,从宰杀分肉,到备菜调料,少说也得忙活一个时辰。而且岭南气候炎热,不能提前预备,都得现杀现做,每天搞这么一釜,确实很容易让人崩溃。”
黄同道:“再怎么说,为这个原因下手,也太牵强了。”唐蒙道:“那如果是别人买通这个有积怨的厨子呢?”
这句话像一条沾了冷水的牛皮鞭,抽得黄同和橙水同时一激灵。顺着这个说法再往下联想,水可就更深不可测了。所幸唐蒙哈哈一笑,说我随便瞎说说,姑且一听,然后闭上了嘴。
黄同和橙水看向唐蒙的眼神,有了微妙变化。这个汉使看似贪婪好吃,眼光倒犀利得紧,仅凭着祭鼎里的一缕杂炖味道和一件腹衣的喷血痕迹,便抽丝剥茧,一步步还原出了三年前的旧事。
“不是我看得准,是因为食物最是诚实,什么东西吃起来什么反应,断然做不得假。”唐蒙谦逊地摆了摆手。
橙水突然开口道:“我再问你一次,你为什么今日会来任氏坞堡?”
唐蒙没想到,他还惦记这件事呢。好在他刚才在仓库里闲着,已经打磨好了托辞,遂从容答道:“任氏在南越地位超然。我此来任氏坞,是想了解一下他们家关于称帝的立场。”
他说得很直白,本以为橙水会趁机阴阳怪气一下。没想到对方只是略一点头,又问道:“那你为什么会对任延寿之死有兴趣?”
唐蒙苦笑:“我来蕉洲之前,连任延寿是谁都不知道,能有什么兴趣?我只是恰好闻到大鼎里的肉香,想来探讨一下炖肉的秘方罢了。”那个老庄丁也主动证实,说这个人之前甚至不知祭主是三年前死的——看来那几枚半两钱,还是起了点作用。
橙水对此没起疑心。汉使为了一条嘉鱼就敢跳江,干出这种事也不奇怪。他打量了唐蒙一番,把地上的木牍捡起来,从腰间摸出笔来,改动几下,依旧递过来:“你签了字,就可以走了。”
唐蒙一看,这份供述书的内容改动了几处关键:“擅闯”改为“误闯”、“私窥”改为“偶遇”,“乔装易服”改成了“避暑更衣”,这样一来,就消除了任何主观上的恶意,只是纯粹的一场误会罢了。
这算是委婉表示感谢?
唐蒙欣然提笔在上面签了名字,橙水面无表情地拿回去:“这不代表你可以在番禺城肆意妄为,我会一直盯着你。”唐蒙好奇道:“你接下来会怎么做?追查那个齐厨子吗?”橙水脸色更冷:“此乃南越国之事,便与汉使无关了。”
黄同嘴唇一动,正要说什么,橙水又抢先一步道:“延寿是我的至交好友。不管别人良心如何,反正我一定彻查到底!”
他说得皮里阳秋,黄同脸色一阵难堪,可终究没再说什么,一跺脚,转身带唐蒙离开了粮仓。
在返回番禺城的路上,黄同全程保持着沉默,伏在马背上如同一尊没表情的石像,身体前弓,似有重重沉郁之气压在头顶。趁着他郁闷不语的机会,唐蒙趁机梳理了一下在蕉洲的收获。
甘叶和任延寿,是赵佗生前最后见到的两个人。在他去世之后不久,一个畏罪投水自杀,一个意外被蛇咬死,这本身就是一桩不寻常的巧合。今天又得以确认,任延寿是被人投毒而死,看来三年前赵佗之死,越发扑朔迷离。
唐蒙实在没料到,这件事越牵扯越复杂,真如同白云山上缠绕山岩的藤蔓似的,看似细长,往下越捋越粗,越捋越盘根错节。好在橙水并没觉察到自己的真实目的,反而主动去查任延寿之死,倒是省了很多麻烦。
想到这里,唐蒙抬头看向黄同的背影,忽然对他和橙水的关系产生了浓厚兴趣。
橙水一对上黄同,总是夹枪带棍,不假辞色,而且每次总能准确地戳中某个痛点,令他哑口无言。这种关系,可不是一般仇人能做到的。而且刚才看他们听到任延寿死因的各自反应,更是有趣,很值得玩味。
眼看快要回到番禺城中,唐蒙摸了摸肚子忽道:“我折腾了一天,啥也没吃上。黄左将,咱们先去寻个吃饭的地方可好?”
黄同闷声说汉使今日烦扰不少,还是尽快回驿馆歇息为好。唐蒙笑道:“今日能顺利回来,黄左将当记首功,不如我顺便请你去喝一顿酒。长安有句俗语,叫做一醉解千愁,没有什么事是几杯酒化解不开。如果有,那就再加一顿夜宵。”
黄同依旧摇头,唐蒙道:“我昨天去过一家卖梅香酌的酒肆,酒味甘而不冲,味道极美。我跟你说,那酒味辛辣醇厚,一杯下去,从舌头尖一直挂到喉咙眼儿,别提多爽快了。”黄同听他说得神采飞扬,怔了怔:“莫非是梅娘开的那一家?”唐蒙一拍手:“正是。今日我观礼诀祭,原也该喝些清酒,去去晦气,如何?”
黄同心情此时非常郁闷,而一个郁闷之人,贪杯乃是最本能的欲望。唐蒙接连不断地抛出理由,一点点撬动对方心中的块垒。果然,黄同到底还是“勉强”答应下来:“番禺城有夜禁,就以三杯为限。”
他们进城赶到酒肆门口,梅耶正忙着上门板,一看到唐蒙复来,脸色骤变。唐蒙翻身下马,满面笑容:“放心好了,我这次纯粹是来喝梅香酌。”
他重重咬住三个字,梅耶哪里敢违抗,只好乖乖卸下半扇门板,让两人进来,亲自去后胪烫酒,还端来一碟盐渍乌榄,权做下酒小菜。黄同拿起酒壶来,二话没说,先咕咚咕咚倒满一杯,一饮而尽。
酒是一种奇妙的东西,它自粮而生,因曲而化,变成一种物性截然不同的液体。人喝酒的过程,就像把一枚鸡子泡入醋中,看似坚硬顽固的外壳,很快就会被软化。酒过三巡,黄同神情缓缓松弛下来,双眼有些涣散。唐蒙见时机已到,不经意问道:“你们三个人,感情可真是不错啊。”
黄同一阵苦笑:“我和橙水那厮都吵成什么样了,你哪里看出感情不错?”唐蒙给他又斟满一杯:“你自己可能都没觉察到。适才一提到任延寿的死因,你们俩态度可真默契,一唱一和,配合无间,连震惊和起急的点都一样,好似两个乐工敲同一套编钟似的。”
一声长长的叹息,从黄同喉咙里发出来。他重重把酒杯搁下,砸得案子一震,吓得柜台后的梅耶一哆嗦。
“橙水呐,他原来可不是这样……”黄同痛惜地感慨了一句。唐蒙知道,这老蚌已经张开一角了,急忙垫了一句:“那是怎么样的?”
黄同道:“我和橙水、延寿仨人,是光着屁股一起长大的玩伴。橙水鬼主意最多,延寿体格最好,而我最擅长找好吃的。我们在番禺附近一同捅蜂窝,一起下河摸鱼,一起挖蛇洞捉青蛙,向来是橙水拟定方略,延寿去执行,弄回食材来我烹熟,是番禺城里最能折腾的三人组。长到十来岁时,我们偷偷跑到白云山里面,结拜为异姓兄弟,我老大,橙水行二,延寿年级最小。”
黄同讲到这里,语气郁郁起来:“可等到我们成年之后,秦、土两派的冲突越发激烈。我家是秦人军官出身,和橙氏是天然敌对。我俩都要为家族效命,身不由己。橙水那个人呐,又特别轴,脑子一根筋,对我态度越来越偏激,关系也越来越僵。”
“那么你们和任延寿的关系呢?”
“任氏常年只在蕉洲闭门经营,不担任任何官职。他家既不算秦人,也不算土人。所以任延寿跟我们两个都很好,也一直想弥补我们之间的关系。但……始终没办法。哎,到了十六年前,情况更糟了。”
唐蒙对这个年份很敏锐。十六年前,那不正是南越驱逐汉商,颁布转运策的时间么?黄同晃了晃酒壶,突然笑了:“嗯,这酒里有枣味,嘿嘿,又是壶枣。”
看来梅耶的酒是什么来历,黄同知道得很清楚,只是不说破罢了。唐蒙很好奇,为何他说“又是壶枣”?
黄同大概是真喝得有点上头了,唐蒙稍一撩拨,他便滔滔不绝地讲起来:“十六年前,南越王忽然召见我父亲,交给他一项机密任务,让他带人潜回中原,前往恒山郡真定县。”
“赵佗的老家。”唐蒙双目一闪。
“对,反正都是十六年前的事情了,也没什么不能讲……”黄同醉醺醺道,“武王交给我父亲的任务是,设法从那边弄一批壶枣树回来,而且指名,一定要真定当地的、已生根成株的树苗,一定要秘密运回,不要惊动大汉朝廷。”
唐蒙眉头一皱,这个命令够古怪的。赵佗派这些精锐深入中原,不为舆图军情,不为农铁技艺,居然只是为了几株壶枣树?
“我父亲不太理解,但军人总要执行命令。他开始召集人手,准备冒充客商,北去中原,结果我祖父得知之后,也要跟着去。我家老爷子,当年是跟随武王到岭南的老秦兵,籍贯在涿郡,离开家乡几十年了。听说有这么个机会,要求回去看看。父亲听到这要求,吓了一跳,祖父都快九十了,哪里受得了舟车劳顿?更何况,他是南越国所剩不多的几个老秦兵,武王很看重他们,每隔几日就召见去宫里讲话,又怎么能瞒得过?”
“可祖父铁了心,说他从小离开家,无论如何也要回去看一眼。父亲拗不过他,只好对外谎称老爷子生病,偷偷把他放进队伍里去,一起出发。”说到这里,黄同拿起酒杯,又一饮而尽,眼神更加迷离,话里的情绪浓厚起来。
“祖父体格是真好,八十多岁的人了,硬着跟随队伍跨越几千里,来到了北方。我父亲先到真定县,把壶枣树苗采集好,然后绕了点路,前往涿郡涿县附近一个叫娄桑的村里。祖父原先常常给我讲,说他们村口有一棵大如天子冠盖的桑树,那就是乡梓所在。他回到村里,家里亲戚早就没有了,只有那棵大桑树还在。他抱着大树嚎啕大哭了很久,然后就在树下咽了气。结果因为这一场大哭,惊动了当地官府,身份便暴露了。”
唐蒙一惊,几个南越人在涿郡被发现,这可是严重的外交事件。
黄同的表情却耐人寻味:“我父亲也觉得这一次完蛋了,没想到当地官府非但没有将他们下狱治罪,反而好酒好肉招待。没过多久,朝廷派了一位专使过来,为我祖父在涿郡修了一座墓,主持祭拜,然后陪同我父亲返回南越。那一百株壶枣树苗也一并运回,沿途郡县,都以礼相待,主动协助运输。”
这个意外的转折,让唐蒙愕然不已。
“我们返回南越之后,专使去觐见武王,拿出一道圣旨,说天子听闻我祖父之事,深为触动,特许南越老秦士兵及亲眷返汉省亲,如欲归骨乡梓者,悉听其便,朝廷还会给予钱粮支持。圣旨还说,天子御赐南越王百株壶枣树苗,以全什么狐死首丘之德——唉,你说送树就送树,何必辱骂武王是老狐狸呢?”
“喂……不是这意思啦。”唐蒙知道黄同不熟中原典故,特意解释了一下。狐狸临死之前,头一定冲着出生的洞穴,这是一种归恋故土之意。孝景帝此举,意在劝说赵佗回家乡看看,怎么也不算是辱骂。
黄同听完解释,神情怔怔,喃喃道:“竟然是这样吗?我还以为是骂他老人家呢……反正吧,当时汉使的消息哄传整个南越,人人都在谈论。第一代老秦兵里,还有十几个人活着。他们听说汉廷允许探亲,一起上书恳请回乡。没想到武王勃然大怒,将请求一并驳回,转天就颁布了转运策,还赶走了所有驻在番禺的中原商人。”
唐蒙心中一阵感慨,原来十六年前的汉、南越交恶,居然是这么个前因后果。甘蔗的父亲卓长生,也恰是那个时候被迫返回中原的。看来冥冥之中,每个人的命运都是交错的。
“转运策颁布之后,武王深恼我祖父和我父亲。橙水那个一根筋,坚持认为我祖父与父亲有内通中原的嫌疑,背叛了武王,背叛了南越,跑上门来让我表态,说什么忠孝你只能选一个,说得好像我们家罪名已经坐实了似的。我气得跟他大吵了一架,从此分道扬镳。”
黄同一杯接一杯地斟着酒,他已经不是在品,而是往嘴里倒,讲话变得含混不堪:“我们家从此失势,我也被远远发配去了边关,做个没前途的左将。骑田岭那鬼地方,汉军喊我做蛮人,身边的土人同僚叫我秦人,背地里喊我北人。就算是吕氏,也不把我当自己人,直唤我做寒人。我如今都不知道我自己到底算什么人了……”
黄同含含糊糊嘟囔着,终于醉伏在了桌案之上。剩下唐蒙一个人坐在对面,想起还有一个问题忘了问。
“那一百株壶枣树苗,后来怎么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