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危机中的咸阳

3个月前 作者: 曹昇
    第一节三军亡帅


    且说浮丘伯昼夜狂奔,不日回到咸阳。他远远地在城外踌躇,并未立即进城。城门的看守较往日格外多了数倍,对进出人等严加盘察。浮丘伯隐隐感觉有事不妙,便打发随从先去城门打探。随从回报,浮丘伯的画像已张贴在城门四周,正在悬赏缉拿。浮丘伯问,是何罪名?随从答道:杀人越货,外加奸淫妇女。浮丘伯心知,这些强加的罪名只是掩人耳目而已。又问赏格几何。答道:百金。


    浮丘伯哈哈大笑,赏格只有百金,太过便宜,不卖不卖。转念一想,却又忧上心头。看来,自己的身份已经暴露,如何能进得城去?他犯起愁来,只得打发随从先进城探听消息,自己则在城外的山上过了一夜。


    夜色渐凉,浮丘伯躺在树林之间,心急如焚。城内到底发生了什么变故?自己此来咸阳,可谓神不知鬼不觉,身份又何以暴露?苦心经营的谋反计划,到底是在哪个环节上出了问题,该当如何弥补?他思虑着,担忧着,惊慌着,直到天色发白,这才稍微睡了会。醒来之后,他特意找了条小溪,往水中照了照,但见一头秀发依然乌黑油亮,心里不禁黯然,毕竟不是伍子胥,能一夜之间白了头发。


    浮丘伯遥望着城门,半天也不见特别的动静。正心乱间,忽见城门处一阵骚乱,喊声震天。但见一人率同数骑冲出城门,急速狂奔,其后有秦兵紧追不舍。浮丘伯在山上看得分明,那领头逃窜之人,不正是樊於期吗?


    刚出城门不久,樊於期的几个扈从便被乱兵砍落马下,只剩樊於期只身独骑,幸得马快,渐渐甩开追兵。追兵看看失去了樊於期的踪影,也就徐徐收队而回。


    樊於期窜入密林,惊魂未定,就着溪水饮马,顺便也稍作歇息。忽听得背后一声叫:樊将军。樊於期大骇,回剑便砍。来人动作也不慢,拔剑架住。樊於期这才打量来者,见是浮丘伯,惊道:“怎么是你?”


    浮丘伯收剑入鞘,冷声道:“某正欲请教将军。将军不在咸阳城内,来此荒山野岭做甚?”


    樊於期怒道:“汝胆敢讽刺于吾?”说完又来砍浮丘伯。浮丘伯只得拔剑迎住。一万个回合之后,两人不觉力尽,皆住下喘息。


    浮丘伯道:“如此说来,将军业已举事?”


    “废话。按照当日之约定,长安君此时应率十万大军,兵临咸阳城下,和樊某里应外合才是。我问你,长安君何在?十万大军何在?”


    “看来,将军举事不成?”


    “哼,你说呢?”


    “将军举事之时,华阳太后、昌平君、昌文君可有附和?”


    樊於期怒哼一声,道:“先生当日曾亲口说过,一旦举事,宗室必顺起响应。然而樊某却连半个人影也没见到。樊某在咸阳城中孤立无援,叫天不应,叫地不灵,侥幸逃脱,一家老小却已滞留城中,只怕凶多吉少。先生负我!长安君负我!”


    浮丘伯道:“将军且息怒。某与将军已是同舟之人,一荣俱荣,一败俱败。某急急赶回咸阳,正欲告知将军,秦王已有所觉察。长安君和十万大军,正为王翦和桓齮所困,不敢轻动,非有意辜负将军,实不能也。”浮丘伯忽又想起一事,连道奇怪:“纵然秦王怀疑长安君有夺位之意,却也万不会对将军有所疑心。天下皆以为将军和长安君有不共戴天之仇,谁又能料到,所谓夺妻之恨,只是演给世人看的双簧而已。将军职为中尉,掌京师治安、警卫国都,手中兵马,皆是秦军菁华。将军骤然举事,直杀咸阳宫,猝不及防之下,秦王必一举可擒获。某所不解,将军何以溃败如此之速,直沦落得单人匹马,仓皇奔逃?”


    樊於期苦笑道:“先生精心设计的苦肉之计,早已被人识破,樊某举事,秦王早有准备。樊某知己而不知彼,焉得不败。”


    浮丘伯惊问:“苦肉之计,谁人识破?”


    “客卿李斯。”


    “李斯?”浮丘伯脸上露出古怪的神情。李斯,我原以为你只是浪得虚名而已,没想到,你终于出手了。浮丘伯又对樊於期道:“此地不宜久留。且先与长安君聚合,再图良策。一路上,将军也正好将举事始末一一道来。”


    第二节一夫当关


    关于樊於期的咸阳宫造反半日游,当时的真实情况是这样的:


    樊於期率三千精兵,带着华阳太后和成蟜的手令,一大早便直冲咸阳宫而来。咸阳宫前,只守着十来个郎官。樊於期也没什么好多说的,上前便是砍翻。就这样,连闯两道门,都未碰到任何够分量的阻碍。樊於期心里嘀咕:不是吧,这造反也忒容易了些吧。


    然而,在闯第三道门时,樊於期看见了一个人。


    是的,只有一个人。


    一个站在门正中央的人。


    他就那么笔直地站着,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却自有一股力量,让人不敢轻犯。樊於期的突如其来,似乎并不让他惊奇。而樊於期剑上滴落的鲜血,也不曾让他有一丝畏惧。这人甚至连剑也没佩。他只是抬起眼睛,轻蔑地望着樊於期,以及他的三千精兵。他几乎是失望地叹了一口气,那意思分明是说:才三千人,为什么不是三万呢?


    如此离奇的景象,并不在樊於期的预料之中。他生生止住脚步,朝那人行礼道:“客卿大人!”


    李斯还礼,道:“中尉大人。”


    樊於期很想上前一剑将挡路的李斯砍翻,但李斯那幅笃定的模样,却让他心里很是没底。他决定先问清楚情况,再砍不迟。于是问道:“客卿大人何以在此?”


    李斯朗声应道:“秦王知中尉大人前来晋见,特命李斯于此门相迎。”


    樊於期大吃一惊。莫非秦王已经知道我要造反了?那里面岂不是早有埋伏?


    李斯笑道:“中尉大人何以止步不前?李斯愿以实言相告,此时咸阳宫内外,守卫不足三百人,中尉大人尽可放心前行。”


    真正负责任的造反者,不会像阿Q先生那样:造反?有趣。同去同去。于是一同去。真正负责任的造反者,不掉别人的脑袋,便掉自己的脑袋,神经自然高度紧张。李斯越说里面没人,樊於期越是犹豫不决。


    如果说此时樊於期心里在打响鼓的话,李斯的心里则是在敲闷锣。天知道,李斯并没有撒谎,咸阳宫所有的守卫加起来,恐怕也只有两百余人。而秦王嬴政就在咸阳宫里,万一樊於期硬冲进去,后果不堪设想。


    李斯早已觉得樊於期和成蟜之间存有阴谋,提请嬴政加强防备。无奈嬴政不肯相信,吕不韦更是不肯相信。嬴政将注意力都放在防备宗室作乱之上,如郎中令王绾、内史肆等,本可用来保卫嬴政的,却都被调了去防备宗室。在此危机关头,李斯自知重任在肩,他要以一个人的力量,拖延住樊於期,等候王绾和内史肆带兵来援。


    樊於期和李斯对峙片刻,忽剑指李斯,道:“此乃缓兵之计,客卿欺吾不知欤?”


    李斯哈哈大笑,大声道:“好一个缓兵之计。中尉大人果然智慧过人。只是以中尉大人之智慧,又何以为长安君所卖而不自知?”


    李斯漫不经心的一句话,却点到了樊於期的要害。他早已在成蟜身上押上了他所有的赌注,如果成蟜真的要出卖他,他活该只能死无葬身之地。


    李斯见樊於期木然不语,又道:“浮丘伯的苦肉之计,中尉大人以为怎样?”


    浮丘伯的名字被说出,更是让樊於期慌乱。浮丘伯行踪诡秘,李斯又如何得知?李斯对他们的谋划到底知道多少?


    李斯见樊於期乱了分寸,再道:“李斯有数言,特为将军计,将军愿听否?”


    “说。”


    李斯作了个邀请的手势,“请将军移步。”


    对于李斯的口才,樊於期早有耳闻。经他一说,能让母鸡抢着报晓,公鸡尝试下蛋。其诱惑力之强,有如海妖塞壬的歌声,不可抵挡。你最好的办法就是像奥德修斯那样,用蜡塞住双耳,乃至把自己锁在桅杆之上,根本就不要听。


    然而樊於期还是忍不住好奇,想要尝试一下李斯到底有多神奇。他进入门内,但见宫殿空旷,并不像有埋伏的样子。可还有那第四道门,第五道门呢?


    李斯道:“以樊夫人为饵,中尉和长安君演了一出好戏,几乎掩尽天下耳目,却并未能瞒过秦王。中尉大人对长安君仁至义尽,今日又因长安君之故,不惜擅闯咸阳宫,犯下弥天大罪。然而,长安君又是如何对待中尉大人,中尉大人可曾知道?”


    “如何?”


    李斯紧盯着樊於期,道:“敢问樊夫人何在?”


    “尚在长安君府中。事成之后,樊某自会将其迎归。”


    李斯诧异道:“夫人已死,中尉难道不知?”


    樊於期大怒道:“胡说。”


    李斯一笑,道:“中尉将夫人托于长安君,此乃以饿狼司肉、渴马护水也。夫人美貌绝世,长安君又正在少壮之年,淫欲正盛,夫人美色当前,长安君岂无染指之思?据李斯所闻,长安君并未恪守与中尉之约,而是一心要玷污夫人之清白。可怜夫人,为保全名节,不令将军蒙羞,宁投井自沉,不使长安君得逞。依李斯看来,夫人虽为自戕,杀夫人者,实长安君也。”


    樊於期更怒,道:“客卿再敢胡言,休怪樊某剑下无情。”


    李斯道:“中尉不信,请随李斯前来。”


    樊於期心存疑虑,不知李斯欲带自己前往何处,自不肯行。李斯指着前面的偏殿,道:“李斯这就领中尉去见夫人。李斯若心存狡诈,中尉掌中有剑,两步之内,便可令李斯血溅当场,中尉何虑哉?”


    樊於期这才跟随李斯,来到偏殿。偏殿之内,果然空空荡荡,只是在偏殿正中,安躺一人。樊於期近前一看,险些昏倒。李斯没有骗他,真的是他那阔别已久的妻子,宓辛。樊於期跪在宓辛身前,但见宓辛面容皎好,一如生时之美丽。长日以来,樊於期沉湎在温柔乡中,本已渐渐让宓辛在心中淡去。不想今日一见,虽远隔阴阳之界,昔日的柔情蜜意,却瞬间猛然泛起,撕心裂肺。


    李斯看着瑟瑟发抖的樊於期,道:“李斯本无意扰了夫人的魂灵,只是暗为夫人抱恨不平。可怜夫人含冤未雪,临死也未能见得中尉,还有四个孩子。李斯这才大胆起夫人于地下,当面向中尉陈情。”


    李斯鼓动口舌,樊於期却根本没在听。他捧着宓辛的脸,笑中有泪,道:美人,给爷再笑一个。宓辛自然没有笑。樊於期又上去和宓辛接吻。嘴里断断续续地哼哼着:归来兮,美人……我希求你的美丽;我渴望你的身体……为何你不看着我……无论美酒与鲜果,都不能平息我的欲望;你在我的血管里点燃欲火……我吻了你的嘴,多么苦涩的双唇,难道是血的滋味?……或许是死亡的滋味……归来兮,美人,和我亲嘴……


    但见樊於期趴在死去的宓辛的身上,和她又说话又接吻,场面之阴森诡异,作为唯一的旁观者,李斯胃里不禁一阵翻腾。


    面对现实吧,宓辛再也不会醒转。她并非睡美人,能被王子的亲吻唤醒。况且,即便宓辛真是睡美人,她等待的王子也将是遥远而高傲的成蟜,却不是和她作了十多年夫妻的樊於期。


    樊於期起身,两眼血红,仰天狂笑道:“区区一女子而已,何为涕下?樊於期啊樊於期,你算什么英雄?”


    李斯一心要拖延时间,于是正色道:“中尉何必自责。圣人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


    樊於期一想也是,无论如何,十余年的夫妻,宓辛之死,怎么说也值得他几滴热泪。李斯又道:“李斯闻中尉之名,如雷贯耳,以为当世一人而已。夫人当日委身相从,也以中尉为盖世英雄也。今夫人因长安君而死,中尉不为复仇,反鹰犬事之,此非夫人之所望,更非丈夫之当为。”


    樊於期受李斯一激,果怒形于色。李斯又道:“中尉心中定有疑惑,长安君的十万兵马应已杀回咸阳才是。长安君何在?中尉为长安君所卖也。本是里应外合,殊不知长安君却另有准备。秦王薨,继位者非长安君莫属。中尉弑秦王不成,中尉死,长安君则按兵不动,仍不失长为长安君,衣食富贵。万一中尉弑秦王成,中尉仍难逃一死,长安君必以中尉之头颅,为秦王复仇,示天下以大义,昭继位之正统。以李斯看来,成或不成,中尉死必也。”


    总之,樊於期被李斯游说得昏沉。他几乎都忘了自己是前来造反的。一时间太多的信息,让他承受有余,消化不及。樊於期于是道:“如此,计将安出?”


    李斯信口应付道:“中尉纵不爱身惜命,也当为家小考量。稚子何辜?老母何辜?中尉忍其同死乎?今中尉只是误信蛊惑,若悬崖勒马,犹为未晚。秦王与相国皆对中尉冀望甚深,当许中尉戴罪立功,领兵征讨长安君。擒得长安君,将功抵罪之余,更得秦王倚重。将军今日为秦之中尉,异日则为秦之白起、蒙骜也。”


    李斯说到后来,言语间已是破绽百出。樊於期也觉得不对劲,正沉吟未决,殿外忽杀声一片。李斯喜形于色,知道是郎中令王绾、内史肆领兵赶到。樊於期大怒,心知中计,拔剑便砍李斯。李斯将将躲过,脑袋虽保住,头发却已被削去一大片。李斯转身便逃,樊於期提剑紧追。


    郎中令王绾、内史肆高呼:“奉旨捉拿贼首樊於期,余者不问。”于是兵士纷纷投降。樊於期犹紧追李斯不放,李斯都快以为今天自己要呜呼了,大叫王绾救我。樊於期追出百步,这才被甲士截住,樊於期奋勇杀奔而出,这才有了前面城门逃出那一幕。


    第三节生死一发


    且说浮丘伯和樊於期结伴而行,前往与成蟜会合。途中,樊於期讲述的造反版本与真实情况颇有不同。樊於期的版本简要叙述如下:


    〖入宫,


    遇伏,


    战,


    血战,


    死战,


    不敌,


    退。


    Theend。〗


    可以看出,在此故事中,有关宓辛的戏份被全部删除,李斯的戏份也是砍去十之八九。浮丘伯不动声色地听着,他知道樊於期并未说出全部事实。军人也有不爱武装爱红妆的时候,不仅喜欢美化自己的胜利,更喜欢美化自己的失败。又或者,战场如闺房,有诸多不足为外人道之事。


    再回过头来看李斯。李斯刚去鬼门关走了一遭,樊於期那突然砍出的一剑,硬生生地将其头皮削去一片,只要再往下砍几寸,或者他躲闪得再慢那么一点,他现在就已经是个死人。


    这个时候的李斯,体现出了一个职业官吏的良好操守,他只是草草地包扎了一下伤口,便又立即投入了紧张而繁忙的工作。眼下的动荡时期,正给了他大展身手、仕途爬升的大好机会,他哪里还顾得上盘算自己这点伤是否应该算是公伤,是否应该休一个带薪的长期病假,请一个专业的心理医生治疗咨询等等。他仕途的终极目标还远没有实现,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在,就绝不能停歇。是以,在这个时候,他不仅要向嬴政展览他的伤口,更要向嬴政展示他的才华。


    另一方面,樊於期的这一剑,也再次促使李斯开始思考生与死的问题。李斯这时三十八岁,照今天的干部标准来考量,几乎能算得上是青年了,而在他的身上,也确实留存有青年人的洒脱和锐气。大难不死之后,他体会到的并不是生命之脆弱,而是作了如下思辩:樊於期那一剑若砍得准,我也就立时死了;而正因为他没有砍准,所以我还活着。反过来说,我还活着,证明那一剑没有砍准,而因为那一剑没有砍准,所以我并没有死去。因此,只要我还活着,就证明我没有死,也不会死,死亡不会降临于我,那么我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而如果我死去了,则证明樊於期那一剑砍得正准,而因为那一剑砍得正准,所以我就无法再活着。既然不再活着,自然也就不会感受到活着时候才有的恐惧和痛苦。因此,死亡一旦降临,我也就将不再存在,于是更加不用为了死亡而担忧害怕。由是言之:神不足惧,死不足忧,祸苦易忍,福乐易求。


    再说樊於期虽然成功逃脱,却将华阳太后的手令留在了咸阳宫内。不消说,这个手令在第一时间里被秘密交到了嬴政的手上。嬴政看着手令上华阳太后的笔迹以及印玺,面色前所未有的凝重,而他抖动的双手,则泄露出他内心强烈的紧张和愤怒。这张手令,彻底暴露了华阳太后的立场,乃至整个宗室的立场:他们支持成蟜,反对嬴政。


    这个手令,只是轻轻的几片竹简,在嬴政手中却显得沉重无比。这轻轻的几片竹简,意味着整个宗室的背叛。


    第四节家族记忆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既然是统治着秦国的王,就早应该有了随时迎接谋反的心理准备。然而,面对宗室的背叛,嬴政却无法做到平常心,他有着双倍的愤怒。即,作为秦王的愤怒,以及作为嬴政的愤怒。前者的愤怒不难想见,后者的愤怒,则在于他被整个嬴氏家族抛弃,他成了一个被驱逐的外人。


    在两千多年之后的今日,家族的凝聚力已然瓦解,家族的观念也正在逐渐消失(请注意家族和家庭的区别)。作为现代人,已从家族中解放出来,摆脱了家族的压力和桎梏,却也放弃了家族的温暖和荣耀。参天之树,必有其根;怀山之水,必有其源。而当这个根源被抛于身后,人于是开始了流浪,漂泊在祖先曾经耕耘和生活的土地,却再也觅不到故乡。


    古人云:人困则返本,穷则告亲。或许,中国人骨子里本不信仰任何宗教,有的只是对祖宗的崇拜。对中国影响最大最深的儒家学说,并不能算是宗教,其中的厚古薄今、慎终追远之说,便是一种精神上的返祖现象。求天告地,祈神祷仙,固然是必备功课,但天地神仙为大家公有,并不会专为一人赐福,是以还不如求祖宗保佑,毕竟天地远而祖宗亲。


    但凡去过一些保存相对完好的古村落,总会发现,宗祠一定是村落中最高大最宏伟的建筑。这就好比在基督教徒乃至伊斯兰教徒聚集的城镇,最辉煌最美丽的建筑一定是教堂。不为别的,因为无论宗祠还是教堂,都是存放信仰的地方。反观今天的城市,最奢华的却一般都是银行。当然,对许多人来说,银行里面所存放的,也正是他们的信仰。


    我们在老电影里时常可见这样的场景:战士经过了万千险阻,终于和大部队会合了,他激动得热泪盈眶,兴奋地说:“终于找到组织了。”古人不用找,家族就是他们的组织。这种同祖同宗的归属感和安全感,是无可替代的。


    倾国与倾城,佳人难再得。同样,倾国与倾城,家人难再得。家人,不可再生之资源。灾难深重、战火频仍的中国,断裂了多少家族的记忆。生而为人,或能上溯十代二十代,而更为遥远的祖先,却已不能知道,他们身上的故事,他们的喜怒哀乐,都已永归于尘土。


    时常有人言说,对国人之人性了解最为透彻的,首推鲁迅先生。在我看来,为鲁迅先生所特加关注的,乃是国人人性中阴暗卑微的一面,先生身逢乱世,不得不持此以为敲打警醒。而为孔老夫子关注的,却是国人人性中明亮光辉的一面。一本论语,时隔千年,却仍能让人从中读出自豪,读出幸福。夫子可谓知国人也,正因有此自信,所以子曰:“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倘以二十多年为一世的话,从孔子到今天差不多刚好百世。百世之内,夫子知也。百世之后,夫子知乎?夫子如果活到今天,又该会有怎样的感想?


    第五节真的要杀尽宗室吗?


    且说嬴政召集嫪毐和吕不韦二人,商议对策。对这两个家伙,嬴政非但不信任,而且是又憎又恨。嫪毐不足道也,只是一个宦官罢了,根本不配当人来看。吕不韦的可恨之处则在于,他偏巧不是一个宦官,既然不是宦官,所以他能和嬴政的母后困觉,虽然现在他们不一道困觉了,但毕竟以前困过觉。这就是吕不韦的原罪,无论如何也无法赎还。倘无此原罪,嬴政又怎会受困于那漫天的谣言?


    话说回来,嬴政虽厌恶此二人,但是,要对抗宗室,却又非得依靠二人的力量不可。和自己从心底鄙夷痛绝的人物合作,而且还要装出其乐融融的样子,这对普通人来说,业已是很糟糕的体验,而对理应无所不能的君王来说,其痛苦和屈辱更是可想而知。


    怎样应对宗室的背叛,嫪毐和吕不韦各有各的心思。嫪毐本来对秦国宗室还有所顾忌,一听嬴政的口风,有要除去宗室的意思,顿感自己的机会来了,正为宗室头疼时,宗室却玩起了谋反,这叫自作孽,不可活。于是嫪毐嚷道,谋反?那还得了,今天你反,明天他反,秦国以后还怎么在国际上混。必须惩前毖后,杀一儆百。不管何人,只要谋反,就必须诛杀,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嬴政听完,点了点头,又望着吕不韦,等待他发表意见。


    吕不韦最近处境一直比较尴尬,他看到嬴政心里就发虚。谣言对他造成的伤害,并不比嬴政轻多少。被别人奉承为秦王的老爸,他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这个便宜老爸可不是好当的。他知道嬴政虽然表面上对自己和颜悦色,心里却一定对自己恨得要死。吕不韦甚至因此而有了隐退避祸之意。他已经对政治生涯起了倦意。他吕不韦连续拥立了两任秦王,功在不赏。对这样的功臣,君王唯一的策略就是:既然功在不赏,干脆也就不用赏了,直接杀掉拉倒。他上了年纪,是时候开始考虑能否善终的问题了。但是,一想到嫪毐这个贱人还在位子上,正威风得很,他便又不甘心就此退休。在朝政事务中,他抱定两个凡是的原则:凡是嫪毐支持的,他便反对。凡是嫪毐反对的,他便支持。但这回是事关谋反这样大是大非的问题,他知道不能犯教条主义的错误,这次,吕不韦选择了支持嫪毐。


    难得两个权臣的意见如此统一,按理说,这也将让嬴政的决定变得更加容易。嬴政却仍在犹豫之中。嫪毐催促,嬴政道:“二君且暂退,容寡人三思。”


    李斯在咸阳宫智退樊於期,其救驾之功,更在领兵作战的郎中令王绾和内史肆二人之上。对此,嬴政无疑有着极其深刻的印象。嬴政于是再召见李斯,告以嫪吕二人之意见,并问李斯对策。


    李斯也不沉思,脱口问道:“宗室何罪?”


    嬴政心想你这不是明知故问嘛,但还是回答道:“背叛!谋反!”


    李斯惊讶道:“竟有此事?臣如何不知?”


    嬴政闻言大怒。华阳太后的手令可是你李斯亲自交到我手上来的,你小子现在来和我装蒜?


    第六节李斯说,我看不必


    李斯见嬴政颜色大变,却也不惧,朗声问道:“臣敢问何为谋反?”


    嬴政气得浑身发抖,恨声道:“太后亲下手令,直指寡人为窃国之贼,又复遣樊於期杀奔咸阳宫,欲置寡人于死地,而以长安君继秦王位。此不为谋反,何为谋反?”


    李斯肃然道:“臣昧死上言。华阳太后之手令,辱蒙吾王赐观。臣有愚见,不敢不陈。手令所称,今据秦王位者,乃相国吕不韦之子,伪主也。臣愚昧,只知踞王位者,吾王也。吾王乃先王嫡嗣,继秦王之位,乃上应天命,下顺纲常,此乃天下共知,何来相国吕不韦之子?手令所云,实荒唐可笑而不足一驳也。历代先君不废宗室之意,盖以宗室为内援。勿使秦王之位沦入外姓之手,此宗室守望之责也。若仅以一无稽无凭之手令,秦国宗室竟因而罹难,天下之疑,必不能止,而反愈炽,此为不得不思也。以臣揣测,华阳太后因富有春秋,误信谣言,加诸遭逢挑拨,故而关心则乱,不及深思,乃下此手令。”


    嬴政面色渐渐和缓下来。他懂了李斯的意思。李斯说了半天,归根结底,是如何对此一事件定性的问题。这一层为他所忽略,也为嫪毐吕不韦二人所忽略。他已经先入为主地认为,这是一次谋反,于是人为地将自己置于不是你宗室死就是我嬴政亡的绝境。但李斯的话提醒了他,在谋反之外,原本还有第二条路可选。正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将事件性质从谋反改为误信,让嬴政眼前瞬间豁然开朗。


    就嬴政个人而言,他是不愿意和宗室决裂的,至少在目前是这样。现在他执政的根基未稳,还不到一意孤行、为所欲为之时,正该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况且,秦国宗室不是一般家族,而是王族天家,除去一般家族对家族成员具有的普遍约束力之外,更有一个独特的作用:它能证实嬴政作为秦王的合法地位。


    嬴政和宗室的关系,与中世纪欧洲国王和教皇的关系略有近似之处。那些国王虽然拥有世俗权力,但所谓君权神授,如果没有经过教皇的正式加冕,便算不得是合法的君主。而另一方面,国王虽然拥有更为实在的权力,比如人民和军队,但要和教皇对抗,下场通常却并不见得美妙。有一个著名的例子:公元1073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四世打算废黜教皇格列高里七世,格列高里七世也不示弱,立即下令将亨利四世逐出教会。到公元1077年,由于自从被逐出教会,国内叛乱纷起,亨利四世扛不住了,只得向教皇求饶。接下来的情节就像武打小说一样:据说亨利四世身披悔罪麻布衣,光着双脚,站在教廷前面,当斯时也,大雪纷飞,寒风刺骨,亨利四世有如玉树临风,挺立不动,历时三日三夜,这才最终换来了教皇的宽恕。


    当然,嬴政用不着在宗室面前如此卑微。但在那个谣言经久不散的非常时期,他却又不得不依赖宗室将他搭救。作为政治人物,他的血统并不能由他说了算,他母亲说了也不算,必须得到整个宗室的一致承认才行,只有这样,他才能保证王位,信服天下。


    李斯又道:“相国与嫪君之所以劝吾王者,皆暗怀私心,为自谋之计耳。吾王不可不察。常言道,疏不间亲。今朝政大权,在相国与嫪君二人之手。吾王所能借重者,惟宗室之力也。咸阳之内,兵变已平,长安君又远在千里,宗室已不足以害王,是去是留,尽可权衡利弊,从长计议。一旦轻诛宗室,虽快在一时,却痛在长远。宗室既灭,而人死不得复生,则吾王何以制嫪吕?何以信天下?”


    嬴政听得入神,李斯又道:“事出必有因。宗室所以误信谣言,何故也?以不得重用,故生怨心。此名为怨吾王,实恨相国与嫪君也。吾王因而导之诱之,则宗室必仇相国与嫪君,而为吾王所用也。”


    宽恕有时候并非因为慈悲,而只是由于需要。嬴政于是长叹道:“若无先生,寡人几误大事。寡人愿与宗室言欢也。”
关闭
最近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