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李世民
3个月前 作者: 马伯庸
“唱完这支歌,我就要离开这座城市了。”
玄奘握住话筒,对台下平静地说道,唇边勾出一丝阴谋得逞的微笑。不出他的所料,整个长安体育场在一瞬间变得鸦雀无声,像被一只无形的巨手瞬间拔掉了所有音响的电源。
无论是挥舞着荧光棒的狂热粉丝,还是玄奘身后那几个正忙着调弦的乐手,都僵硬在原地,目瞪口呆。唯一还保持清醒的是现场的灯光师,他及时打给玄奘一束聚光,强烈的白光笼罩在这位主唱修长的身躯之上,贴满亮片的佛珠与袈裟熠熠生辉,既刺眼又圣洁。
光柱里的玄奘伸出中指,高高比向天空:“我要去——西天!”
在最靠近舞台的一处华丽包厢里,雪茄从李世民的指缝之间无声地滑落,在他的龙袍上折了几个跟斗,燃烧的一头朝下,跌落在名贵的大食地毯上。他没俯身去捡,而是抬起脚,狠狠地碾了几脚,微微的焦糊味道从皮鞋底部飘出来。
站在一旁的秘书似乎看到李总嘴唇蠕动了一下,她连忙拉开门打算叫个清洁工进来,却被李总的手势阻止,因为玄奘开唱了。
玄奘的声线豪放通透,轻而易举响彻整个体育场。他如同一颗切入大气层的流星,肆无忌惮地摩擦着空气,火光四射,滚烫的声音表面熊熊燃烧起来。这一首《神佛在上》被他演绎得无比壮丽,听者的耳膜与心脏随着每一个高音激颤,随着每一个低音沉吟,跌宕起伏的感觉有如吸毒一样上瘾。
如梦初醒的乐手们慌忙拿起乐器,手忙脚乱,试图跟上他的节拍。可玄奘在前头汪洋恣意地跑着唱着,根本不给这些伴奏者任何配合机会。观众们已经忘记了玄奘刚才的那番话,他们以为这都是演唱会故意安排的噱头,群情无比激动,无论男女都跟着玄奘摇摆着身体,如痴如醉。
五光十色的烟火不失时机地在体育场四周绽放开来,玄奘熟稔地引导着这一大群情绪共同体,唱着跳着,逐渐把气氛推向高潮。忽然间,他用右手抓起表演用的长柄锡杖,身子微偏,左腿半弯,摆出一个标枪运动员的姿势,然后朝着VIP包厢方向把锡杖投了过去。
锡杖在半空划出一道弧线,象一只被猎人射中翅膀的大鸟,在飞出大约二十米左右以后沉闷地落在了地上,把附近的保安吓了一跳。
观众们为玄奘这个即兴的发挥发了狂,学着他的姿势纷纷丢出手里的纸杯、彩带、饮料瓶和手机,欢呼声震耳欲聋,整个体育场的气氛达到了燃点。
毫无疑问,这又是一场成功的水陆道场演唱会。
玄奘得意的眼神不经意地扫过包厢,让李世民的脸色愈加阴沉起来……
“你到底在想些什么!”
李世民严厉地瞪着玄奘,后者此时正懒洋洋地靠在休息室的沙发上,脖子上搭着一条蓝边的粉红色毛巾,手里拿着一罐冰镇可乐。
“去西天啊。”玄奘轻松地回答。
此时演唱会已经结束,狂热的粉丝们也已经散去。工作人员正忙前忙后地收拾着音响器材。乐队里的其他人远远地坐着,不太敢靠近这一对老搭档。
李世民疲惫地揉了揉太阳穴:“现在你的白马寺乐队正处在关键时期!以后不许未经策划随便发言——你现在是著名歌手,别让一句话毁了你的事业。”
玄奘眯起眼睛,看了看这位肚子有点发福的同龄人:“是你的事业吧?”他特意加重了“你”这个字。
“是咱们的事业!”
李世民有些恼火地纠正,把桌子上的一叠乐谱抓起来,一古脑丢到玄奘面前。这么多年来,即使两个人幕前幕后的合作已经走到了这个地步,李世民仍时常会感觉自己像是面对一匹烈马的年轻骑士。
玄奘的任性是白马寺乐队的招牌,也是枚定时炸弹。成立五年来,玄奘屡屡出格的行动让无数粉丝着迷,同时也让经纪人头疼不已。娱乐杂志称赞玄奘的体内拥有一个不安分、渴望自由的灵魂,可只有李世民知道,这个混蛋只是单纯的恶习不改罢了——从十几年前两个人第一次见面,李世民便领教过他的天马行空和随心所欲。
休息室里的空气微微沉滞,残余的焰火硝烟和披萨的味道在屋子里悄然流转。玄奘沉在沙发里,手指飞快地把乐谱蹂躏成一团团古怪的形状,语气微微有点认真:
“喂喂,我是认真的。我打算离开这里。”
“你要休假吗?没问题。一个月够不够?”李世民背着手在休息室里走来走去,像一头在笼子里的彷徨雄狮。
“不,是彻底退出,已经五年,我已经唱够了。”玄奘摇摇头,把手里的乐谱一页一页折成飞机,朝窗外扔去。飞机还没飞到窗口,便一头栽到地上,“这些东西只是些精巧、花哨的小玩意儿。这可不是我们当初想带给长安城的音乐。”
“怎么不是?今天的演唱会你也看到了,他们有多喜欢你。”
玄奘露出李世民最厌恶的那种嘲讽式微笑:“喜欢我?只要把配乐声音开大些,装饰音掺得再多些,就算把一头驴子牵到麦克风前叫唤,他们一样会兴奋得睡不着。歌手如何,其实不重要。这叫什么来着……嗯嗯,商业包装?”
“你不要任性了!成熟点好不好!”李世民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
“这句应该是我对你说!”
两个成年人的声音越来越大,互相瞪视着对方,谁也不肯退让,构成一副静态的对峙画面。
玄奘以为李世民会像从前一样挥拳打过来,正中自己的下颚,然后按照右脸、鼻子、腹部和脊背的顺序依次砸过去。这家伙别看现在大腹便便,从前可是个拳击好手,玄奘跟他打架从来没赢过。
可这一次玄奘失算了。后者没有动,只是拼命咬住两侧的腮肉,似乎这样便可以把愤怒活活咬死。时间过去了一分钟,李世民忽然叹了口气,放下拳头,整了整自己的龙袍前襟,转身离开休息室。门“砰”的一声被重重关上,让整个房间都微微一颤,一张没贴牢的演唱会海报飘然跌落,背面朝上。
这让玄奘有些失望,又有些愧疚,他迷惑地喃喃道:“这家伙,难道真生气了?”
就像李世民很了解玄奘一样,玄奘也很了解李世民。这个男人做事一板一眼,理性到乏味,跟玄奘其实完全不是一路人,奇妙的是两个人的友情却保持了很久。玄奘的白马寺乐队能达到今天的声势,都是李世民在幕后推动的结果。
所以当玄奘提出退出的时候,他认为李世民一定会勃然大怒,把自己狠狠揍上一顿。可李世民的反应出乎意料,这让玄奘百思不得其解。
玄奘认真地思考了五分钟,还是想不明白,索性放弃不去想——人际关系一向不是他的强项。他抬腕看了看时间,现在是晚上十二点差五分,正是出逃的好时机。
他把那套演出用的华丽袈裟脱下来,随手扔在衣筐里。这套战袍陪他走过了几十场水陆道场,和主人一样声名煊赫,可玄奘从来没喜欢过。
有一次,玄奘接受电台采访,主持人问起袈裟的事,玄奘直截了当地回答:“为什么我整天要穿那套小丑装?不,不,跟艺术追求没关系,那是合同要求嘛。”为此李世民冲他咆哮了好久。
玄奘从大旅行包里拿上早就准备好的浅蓝色运动服和一双跑鞋,戴上墨镜,甚至还准备了一顶难看的栗色假发,正好可以把他的光头盖住。他穿戴好以后,俯身从旅行包的侧袋里取出一个信封,从里面小心翼翼地倒出一把小钥匙,系到脖子上的一串佛珠里。
准备停当以后,这位大明星离开休息室,冲不知所措的工作人员打了最后一个招呼,双手插在裤袋里,悠闲地朝体育馆的停车场走去。
此时人群早已散去,偌大的停车场里孤零零的只停放着一辆雪白色的四轮驱动SUV。
玄奘在佛珠上捏了一下钥匙,远处的SUV车灯闪亮,鸣叫了一下,像一只认出了主人的忠犬。如果它有自主意识的话,一定会拼命晃动着车后的废气管冲玄奘跑过来。
玄奘已经把所有行李都打成了一个包裹,搁在车后面。现在他只需要拉开车门,发动引擎,把油门轻轻踩下去,便可以离开长安。
这个出逃计划已经在他心里盘桓很久了。他当了五年歌手,在李世民的一手策划下,已经成为长安城内最受欢迎的偶像。可玄奘每次唱出来的歌,都让自己觉得像喝下一瓶碳酸饮料,五颜六色,无比刺激,却毫无营养,还容易导致胃疼。
这些歌大多是出自李世民旗下的专业团队,完全工业化流程操作。他们编起曲子来精密得象一部光谱分析仪,会严格按照听众的神经反射弧与肾上腺素分泌速率来填写音符。玄奘自己也写歌,可惜总是会被这些家伙搞得面目全非。
自尊心强烈的玄奘,不能想象这些“生了肺病的狗吹出的口哨”冠上自己的名字,在大唐国境内广为流行。他隔三差五便会闹出点事来,藉此向李世民提出抗议,可每次胡闹,都会被推广团队当成白马寺乐队的个性品牌来宣传,反而进一步推动了玄奘的人气……
真正促使玄奘作出决定的,是在上一周。
那一天的深夜,他从录音棚出来,心情抑郁,推掉了所有的邀请,独自踏上午夜班次的环线地铁。地铁车厢里灯光昏黄,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玄奘就这么孤独地靠在椅背上,望着窗外飞速后退的黑色墙壁,漫无目的地围着长安城一圈一圈地转着。
然后他看到了两个流浪艺人从隔壁车厢走过来。老的那个叫做观音,已经瞎了;小的年纪才十几岁,自称叫木吒。
观音穿着一身破旧的军大衣,怀里抱着一个破旧的吉他,便宜货,琴板斑驳不堪像只得了皮肤病的野猫;木吒用黑胶带在自己腰间缠了一圈乳白色的小塑料桶,一手搀扶着观音,一手在塑料桶上敲打,发出空洞的咚咚声,希望能吸引到听众的注意。
这一老一小明显选错了时间,午夜地铁里乘客寥寥。他们沿着一节节空荡荡的车厢穿行,一直到玄奘坐的这节车厢,才发现了第一位听众。
木吒看到玄奘,拽了拽观音的袖子。观音停在玄奘面前,没有任何开场白,径直抱起吉他弹唱起来,嗓音沙哑苍凉;木吒稚嫩的双手有节奏地拍打塑料桶,努力敲起鼓点。
观音的歌曲并不好听,唱功也很烂,可旋律中那种朴拙的味道,却是玄奘久未品尝到的。玄奘闭上眼睛,把脑袋靠在车窗玻璃上,觉得自己心中有一个开关忽然被拨动了。
唱完以后,木吒怯生生地把一个空罐头盒递到玄奘面前。玄奘摸摸口袋,发现除了香烟和打火机以外没有任何东西。他平时出门,自有助理打理一切,自己从来不带钱。刚才进地铁时,他还是用签名从年轻的女售票员那里换的地铁票。
木吒微微露出失望表情,观音却拍了拍他的肩膀,冲玄奘鞠了一躬:“先生肯安静地听完,没赶我们走,我已经很欣慰了——可以让您再听一首吗?”
玄奘木然地点了点头,于是他们又唱了一首。观音的歌曲大概是自己写的吧,旋律粗糙,歌词潦草,许多细节根本没经过推敲,全是即兴发挥。玄奘甚至怀疑,即使是同一首歌,观音唱第二遍都会有许多不同。
“这样的音乐,在李世民眼里大概属于野生乱来的吧,太胡闹了。”玄奘暗自感叹。
一曲终了,玄奘忍不住问道:“你们为何选择这个时间卖唱呢?地铁里明明什么人都没有。”
观音指了指自己的眼睛:“我已经瞎了,有没有人听,对我来说没什么不同。”他又指了指木吒:“他还年轻,有没有人听,对他来说并不重要。”
两个人向玄奘告别,玄奘问他们去哪里,观音回答说回西边,然后蹒跚着朝下一节晃动的车厢走去。木吒忽然回头,端详了一下玄奘的脸,然后把眼神挪到车厢上方的巨大海报,海报上有一个秃头和尚,拿起禅杖穿着袈裟,摆出一个天上天下唯我独尊的姿势。
木吒眼神一亮,咧嘴笑了起来。玄奘突然非常羞愧,他感觉自己才是被施舍的人。
……玄奘收回蔓延的思绪,打开车门,坐进司机的位置。从那一天夜里开始,他决定放弃这一切所谓的“事业”,像这一老一少的流浪艺人一样,去西边。至于具体是西边的哪里,玄奘没有问,这其实不重要。
他发动车子,前方的雨刷摆动了几下,发出古怪的沙沙声。玄奘皱了皱眉头,把头探出车窗,发现雨刷上夹着一页纸。这页纸是油墨印的,边缘已经被磨出毛来,很有些年头了。纸上是一张黑白失调的照片,歌手的脸被蹭得模糊不堪,旁边配着一行艺术字体:水陆表演,歌手玄奘。下面有演出的时间与地点,地点的错字还被一只红笔涂改过。
“这个混蛋。”
玄奘笑起来。这是他第一次单独登台表演时的宣传单,还是李世民亲手印的。玄奘记得那时候李世民还是个精瘦的大学生,在借来的印坊里熬了一个通宵,弄出几百份海报,全身都是油墨气味,持续了一个多星期。他们两个捧着这叠宣传单跑到街上散发,差点被衙役抓起来。
玄奘摘下墨镜,把车子开出停车场,顺便点起了一支烟。
深夜的长安城格外静谧,喧嚣了一天的都市陷入沉睡,只有远处高层还有几处稀疏的灯光。白色的SUV在宽阔无人的街道上驰骋,排气量4.0的排气管发出威武的呜呜声,宛如一匹雪白的龙驹在星空下的草原驰骋。
玄奘把车子开到长安城西北方的一间工厂门前,这里是当年他第一次演唱会的地点,如今已经被企业废弃,只剩下一些巨大机械残骸悄无声息地躺在杂草丛里,好似一个收藏巨兽遗骸的坟墓。
一辆黑色宽阔的轿车早已停在门口,那是李世民的座驾,长安城无人不识。
李世民换了一身便装,靠着车子吞云吐雾。他看到玄奘来了,把手里的雪茄丢在地上,习惯性地踩灭,冷着脸道:“我还以为你不会来。”
“喂喂,明明是你把那张宣传单夹到我车前的。”玄奘叫道。李世民没理睬他,径直走到工厂前,打开大门走了进去。玄奘下了车,紧随其后。
当年的表演台早被拆走,现在这里是一个圆锥形的废钢渣堆,巨大的黑色颗粒在夜里闪着深沉的光芒。两个人沉默着爬上钢渣顶端,俯瞰下面,一如当年。
“坐。”李世民命令道。
玄奘一屁股躺倒在渣堆上,双手枕在脑后,左腿搭在右腿上晃动。这个赌气的动作让李世民有些好笑,但他控制住了面部肌肉,表情保持在冷淡和愤怒两种状态。
“还记得这里吗?”李世民保持着站姿。
“当然。”玄奘回答,
当时那一场演出,来的观众只有三、四个人,让玄奘无比失望,几乎想任性地放弃演出。李世民在后台把他死死拽住,哪怕只有一个观众,也要演到底。可巧那三、四个人中有一名星探,看中了玄奘的潜质,他的演艺生涯就此打开了局面。
“记得那时候你对我说,既然大话满满地要做真正的音乐,就别瞻前顾后患得患失。”玄奘仰望天空。
“你觉得我们这么多年来,是不是在白费功夫?”李世民问。
玄奘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反问道:“还记得当初咱们的约定么?”
“嗯,我要作长安最成功的商人,而你要写出最棒的音乐。那个时代可真好哇。”
“现在你已经做到了,我却还没有。”玄奘说,“我总要去完成这个约定,不然怎么对得起你。”
“我知道你在想些什么——愤世嫉俗,特立独行,不甘心被资本家摆布,不可救药的理想主义。”李世民喜欢把所有的事情——无论是市场调研报告还是冲他老朋友发的脾气——都一条一条列出来,清清楚楚。
“你从来不考虑现实,每次胡闹完都扬长而去,都是我给你擦屁股!当年是,现在也是!整个长安都要听我的话,惟独你这个该死的家伙,依旧我行我素!”
“这算是抱怨还是表扬?”玄奘插嘴问道。李世民狠狠瞪了他一眼,却不肯说出正确答案。他这个招牌式的瞪视让所有的下属与合作伙伴都噤若寒蝉,却丝毫奈何不了玄奘这个油盐不进的怪胎。
李世民也不管玄奘听得懂听不懂,一个人絮絮叨叨,说了半个多小时,把玄奘离开所导致的全部损失都来列出来。玄奘听得几乎要睡着了,他实在无法想象一个人的脑子里怎么能同时塞进这么多数字。
“你是想要赔偿吗?”玄奘问。
“是的,站起来!”李世民对玄奘吼道。玄奘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
下一个瞬间,李世民的拳头重重砸到了他的下巴,把他一拳打倒在地。
“这一拳,是因为你差点毁了老子的事业!”
玄奘晃悠着爬起来,很快第二拳又重重打到他的右脸。
“这一拳……是因为我早就想揍你的脸,只不过考虑到你要出镜,我一直不敢打。”李世民气势如虹,这一刻他从一个职业经纪人变回了当年那个用拳头解决一切的不良少年。
第三拳狠狠地捣中了玄奘的腹部,他疼得弯下腰去,李世民趁机双手握在一起,朝他的脊背砸去—不良少年李世民的标志性打法。
玄奘被砸得眼冒金星,他下意识地想要反抗,但他从来没有赢过一场与李世民的斗殴。
“最后一拳,是因为你没完成我们的约定!”
李世民的声音传进耳内,玄奘不知从哪里冒出的力气,大吼着弓起腰冲过去,一把抱住李世民,两个人从钢渣堆顶滚落下来。钢渣颗粒在人体翻滚碰撞下发出哗哗的摩擦声,颇有金属质感,有如摇滚乐队的前奏。
两个人一直轱辘到钢渣堆底才停下来,气喘吁吁地分开。李世民脸上黑一道白一道,名贵的衣装被豁了许多口子,狼狈不堪;玄奘比李世民更惨,那张风靡长安的俊秀脸庞,此时无比凄惨,嘴唇和眼角都被打裂,脸颊一片青紫,鼻子还流淌出一道鲜血,像条蚯蚓盘在白皙的面孔上。
两个人对视片刻,努力摆出仇视的表情,可最终还是没绷住,同时哈哈大笑起来。笑声在空旷的工厂内回荡。
以前玄奘经常和李世民这么打架,是他们特有的交流方式。可自从白马寺乐队走上正轨之后,两个人都拘束起来,再没打过这么荡气回肠的架了。两个人相互搀扶着离开工厂,跌跌撞撞走到车子旁边。
李世民从车里拿出几副OK绷和棉球,扔给玄奘。他显然是有备而来,憋着一肚子气要揍玄奘一顿。
“对不起,我会带着真正的音乐回来的。”玄奘忽然低声道。
李世民扔给他一支烟,不屑道:“得了吧,每个刚毕业的愣头青都爱这么说……西天真那么好么?”
“不知道,但我必须得去,我的灵魂听到了召……”
“闭嘴,少来文学青年那套说辞。我问你,你都带了什么?”
玄奘指了指那辆雪白色的SUV:“你送我的那把吉他,动圈麦、一套音响和六盘CD,还有几刀乐谱纸。”
李世民像是看一个外星生物一样审视玄奘:“这就是你的旅行装备?你就打算靠这些东西支撑到西天?”
“是啊。”玄奘有些不明就里。
“你除了唱歌,根本就是个废物。”
李世民骂骂咧咧地把身体伸进轿车,拽出一个硕大的登山包,商标都还没来得及扯掉。李世民把登山包推到玄奘怀里,玄奘差点没抱住,包里鼓鼓囊囊,十分沉重。
“睡袋、小型帐篷、打火机、手电筒、压缩饼干、指南针……还有一大堆保证你这个混蛋不会在半路死掉的东西。自己慢慢看。”
“谢谢。”玄奘咧开嘴笑了。
“滚吧,完不成约定,不要回来见我。”
李世民钻回到车里,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今天晚上,他打算把所有的管理人员都从被窝里叫出来,通宵讨论后玄奘时代的白马寺乐队宣传策略。
玄奘看着李世民的座驾消失在黑夜里,揉了揉脸上的伤口,暗自嘟囔道:“这个家伙打起人来,还是一样的疼啊。”他嘟囔着,拖起登山包回到自己的SUV里,重新发动车子。
“晚安,长安。”
玄奘把后视镜调整了一下,最后从镜子里看了一眼都市。白色的SUV发出低沉的轰鸣,在长安城的梦呓中缓缓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