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一个人的婚礼

3个月前 作者: 绿亦歌
    而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每一个女孩,都能嫁给爱情……)


    1.


    第二天姚小同上班,脸上明显挂着四个字“不在状态”。


    “又是怎么了?”孙大年嗑着瓜子问她。


    姚小同有气无力,把昨天自己的丰功伟绩给他讲了一遍。


    “不过当时连羽叫她的名字很奇怪,什么东吴。”


    “我看过她身份证,是叫庄蝶,可能是小名吧。”孙大年说。


    “哼,”姚小同抓狂道,“我也有小名!”


    “是吗?”


    “小小同!!”姚小同举起手,脸上肉堆在一起,故意卖萌道。


    孙大年一阵恶寒。“等一等,”孙大年说,“东吴?”


    “怎么?”


    孙大年放下手中的瓜子,用纸擦了擦手:“我知道这个庄蝶是谁了!”


    姚小同不明就里:“谁?”


    孙大年十分同情地看了姚小同一眼,拍了拍她的肩膀:“门泊东吴万里船,她就是东吴。”


    姚小同还一头雾水,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孙大年拿出手机,在浏览器上搜索了“东吴”两个字,然后递给姚小同:“东吴是她的笔名,出道很早了,每一本书都很畅销,咦,这张照片拍得真是好看。写爱情小说的吧,我有个表妹是她的粉丝,老是东吴长东吴短的,我刚刚才反应过来。”


    姚小同翻了个白眼,不屑一顾的样子,又忍不住去偷瞟孙大年的屏幕:“嗤,有什么了不起。”


    “你完了,姚小同,”孙大年同情的看了她一眼,“论长相没有人家美,论身材没有人家好,就连才华也差太多,你拿什么和她比?你的天然呆吗?哎,人家粉丝一人一滩口水都能淹死你。”


    “孙大年!你到底站哪边的!”


    “当然是你这边!”孙大年义正言辞,“我建议你还是去炸婚礼现场吧。”


    姚小同终于一把抢过孙大年的手机,手指往下拉,一目十行,看着庄蝶的资料。


    脑海里,响起的却是阮丹丹说过的:“生老病死,结婚生子,每个人都会有这么一天,接受现实吧。”


    如果他所爱的那个人,并不是她想象中那么低俗脑残,没品位?


    “不就是一个写书的吗!”姚小同咬牙切齿,“我也——”


    “你也?你也什么?”孙大年好奇地看她一眼,“你也写书?”


    “不是,我也——”姚小同欲言又止,扯了扯自己的头发,“算了。”


    然后她站起来,抓起钥匙就往外跑。


    “诶诶诶,上班时间呢,你干吗?”


    “买书!”姚小同咬牙切齿,“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半个小时后,姚小同抱着厚厚一叠书走出书店,她买下了东吴所有的书,包括再版的,精装的。


    “有我这样的情敌,也算是功德圆满了。”姚小同心想。


    既然都已经翘了班,姚小同打算顺路去不远处的一家蛋糕店买点曲奇饼干。她站在马路上,望着对面,耐心地等着红绿灯。在这个时候,姚小同余光看到了转角处的一对情侣,两个人穿着和身材都十分打眼,姚小同便不由自主的多看了几眼。


    这一看不打紧,姚小同发现,那个女人,不正是庄蝶吗!庄蝶和一个男人面对面站着,男人身材高大,穿着亚麻色的毛衣,庄蝶仰起头,不断地在说什么。


    男人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伸出手,轻轻地摸了摸庄蝶的头发,然后转身走了。


    绿灯亮,姚小同怔住,看着庄蝶,她还保持着刚才的姿势。姚小同立即走上前,试图叫她的名字:“庄蝶?”


    女人回过头,确实是庄蝶。她没有化妆,素颜看起来像是只有十七八岁的样子。这是什么情况?姚小同当场傻了眼,现场捉奸?


    “庄蝶!”姚小同怒道,“你这个骗子!”


    庄蝶却一点没有被人撞破的尴尬,无所谓地擦了擦脸上泪,一脸从容地看着姚小同,眉毛上挑,一副你奈何我的样子。


    “你!”姚小同气得不行,“你太不要脸了!”


    “你看到了?”庄蝶问。


    “废话!”姚小同说,“亏连羽对你这么好,你还说什么要办一场让人终生难忘的婚礼,你真让我恶心!”


    “小姑娘。”庄蝶终于笑了起来,摸出一根烟,利索的点燃,像是变了一个人,“我到底哪一句话说过,我要和连羽结婚?”


    “那你……”


    庄蝶转过头,直直地看着姚小同,她的眼珠颜色很黑,看起来无欲无求,让人捉摸不透,她吐了一口烟圈,说:“这场婚礼,没有新郎,只有我一个人。”


    “我其实挺喜欢你的,”庄蝶笑着说,“忍不住想逗逗你,希望你原谅。看到你,就像看到曾经的自己。”


    “我……”姚小同只觉得五雷轰顶,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搞得不知道要如何应对,她不知所措,说话结结巴巴,“可是婚礼的钱是他刷的卡。”


    “我之前有一笔钱放在他那,让他帮我做理财,这也是我那天让他跟我一起去你们工作室的原因。”


    姚小同沉默不语,在认真思考她说的话的真实性。失而复得后再失去,才是最让人痛苦的一件事。


    庄蝶看着她纠结的样子,想了想说:“还有件事,本来不想告诉你。”


    姚小同一下子就猜到了:“和连羽有关?”


    “嗯,”庄蝶斜睨了她一眼,说,“我和你之间,除了连羽,还有什么可以说的?”


    庄蝶打开挎包,从里面摸出一张照片,递给姚小同:“他非砍了我不可,但是管他的呢,你自己看着办吧,就当是给你赔礼道歉。”


    姚小同不明所以的接过来,发现照片上是一家汽车修理厂的大门,背后写了地址,是庄蝶的字迹。


    “什么意思?”


    “好奇的话,自己去看看咯,”庄蝶说,“我不知道你们之间的事……但是,姚小同,这么多年过去了,你怎么还能确定,这个人,还是你当初爱着的那个?”


    “这很简单,”姚小同接过照片,漫不经心地回答说,“因为他是连羽。他变成什么样,我就爱什么样的他。”


    庄蝶没有说话,直勾勾地看着姚小同。


    过了一会儿,一直到那根烟在她手头燃尽,她把烟头杵在墙上按灭,突然开头道:“你知道我婚礼为什么要订在九月三十号吗?”


    庄蝶靠在墙上,单脚抵着,眼睛望着天空,好似看见了很远很远的一个人,她淡淡地说,“九月的最后一天,我失去周嘉梧。”


    “周嘉梧……是刚刚那个人?你们为什么会分开?”


    在庄蝶解除了“情敌”这个身份后,姚小同对她的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甚至忍不住有点同情她。


    “为什么?”庄蝶瞟了一眼姚小同怀里抱着的自己的书,不满地说,“年纪轻轻的,哪里来那么多为什么?”


    “性格还是一如既往的恶劣,”姚小同说,“失恋都这么不可爱。”


    “喂,小丫头,好好给我办婚礼,”庄蝶回过头瞪了姚小同一眼,“不然我真的把你的连羽哥哥抢走。”


    “不可能。”姚小同头也不回,“连羽是我的,谁也抢不走。”


    2.


    过了两天,连羽发现自己家对面搬来了新邻居。他住的小区偏离主干道,安静不吵闹,绿化和环境一流,面对的客户群体主要是年轻人。唯一的缺点就是价格过于高昂,是单身公寓中的奢侈品,入住率不高,所以连羽对面的房子一直都是空着的。


    搬家的工人来来回回跑了好几趟了,可见此人东西实在很多。


    连羽侧身让过放在走道上的衣橱,结果突然从衣橱后面冒出个人头,姚小同笑嘻嘻地对他说:“嗨。”


    姚小同这天扎着高高的马尾,显得神采奕奕。一瞬间,好似时光流转,回到十七岁那年,她站在教室门外,大声喊他的名字。


    “连羽……连羽……”


    连羽实实在在的吃了一惊,这些年,他从来都是波澜不惊,就连庄蝶都说他是面瘫脸,天塌下来也还是从容不迫。


    “你……”连羽皱眉。


    “惊喜吧?开心吧?”姚小同自顾自地从衣橱后走到连羽面前,咧嘴一笑,“以后我们就是邻居啦。”


    姚小同生来就有自嗨的天赋,而且每次发作起来,都让人想怀疑世界,又不忍心打断她。


    连羽无可奈何地揉了揉眉心:“姚小同,你怎么一点都没变。”


    “是啊,”姚小同笑嘻嘻地接过话,不羞不臊地说,“我依然爱你。”


    连羽被她噎住,顿了顿才继续说完:“……依然自以为是、理所当然地打扰别人的生活。”


    姚小同愣住,过了三秒,又换上那副厚脸皮的嘴脸:“那是别人,不是你对吧?”


    “不,”连羽朝电梯走去,漠然地与她擦肩而过,“我也很讨厌。”


    连羽是去工作室取他的下一个工作。一个裂开的清朝瓷碗,从缠枝秋葵的中央断开,就算是碎掉,也有一种美。


    连羽工作的时候喜欢一个人待在家里,要保持绝对的安静,一丁点的吵闹都不行。通常来说,都是顾客将东西送到工作室,他再取回家,他不想让太多人知道他住的地方。


    他的助理有一次开玩笑,说他过的是与世隔绝的生活。其实真的有那么一点意思,他并不讨厌这个世界,但是也无法热爱它。


    这天,连羽在工作室待了很久。期间许念给他打了一通电话:“晚饭有安排吗?”


    连羽顿了顿:“有。”


    其实并没有。那天下午,连羽就一直待在工作室里发呆,也不愿意参加同事们的聚餐,也不想回家。等到天黑下来,他才不得不回去。连羽一个干净利落的倒车,将车稳稳当当停进车库,车灯照在对面的墙上,他趴在方向盘上,电台在放一首老歌,王菲的《红豆》,“有时候,有时候,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连羽皱着眉头,恍惚地想起来,这是姚小同最喜欢的曲子。那时候她总是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上,一边**着腿一边轻轻地哼:“可能在我左右,你才追求,孤独的自由……”


    连羽关了电台,揉揉太阳穴,强行停止自己的胡思乱想,拔掉车钥匙回家。关门的时候,鬼使神差地,他回头望了一眼对面的防盗门,明亮的灯光下,屋门紧闭。


    门铃响起来的时候,连羽正好洗完澡,拿着浴巾在擦头发。“叮咚——叮咚——”,他停下手中的动作,看着紧闭的防盗门,猜到了来人是谁。


    连羽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可是门铃声生生不息,他不得不走上去,给姚小同开门。


    果然,门外他的新邻居正端着一碗刚刚煲好的汤笑得一脸谄媚:“快尝尝,我第一次做呢。”


    “姚小同!”连羽冷冷地瞪着她。


    姚小同一副浑然没听到他的警告的样子:“快点端一下,我端不动了,要掉下去了,快点快点,好烫好烫。”


    连羽只得伸出接住她手中的瓷锅。只见姚小同狡黠一笑,大功告成般拍了拍手,伸了个懒腰:“哎呀,这下你可要端好了,我走了。”


    然后一溜烟跑回对面屋子将门砰的一声关上。


    留连羽一个人站在原地,哭笑不得。


    连羽莫名其妙地盯着手中热气腾腾的鸡汤,瓷锅也隔不了热,手柄很烫,他只能回屋走到厨房里先将汤放下。


    连羽抬了抬手正准备将汤倒掉,最上面铺了一层金灿灿的油,鸡汤的香味随着他的动作若有若无地散出来。连羽不知为何突然停下来,叹了口气,又将瓷锅重新端回桌子上,拿起勺子一口一口喝起来。


    暖橘色的吊灯从头顶落下光线,照得一室清冷,只听见汤匙轻轻的声音。


    连羽觉得有点像是在做梦,昨天,昨天的昨天,昨天以前的几百上千个夜晚,他都是一个人,和着夜色自顾自,从来也没有想过什么孤单落寞一类的词语。


    这种表面的平静,姚小同只用了一碗鸡汤就打破了。


    味道倒是不差,连羽想。


    换成别人可能还是知道,但是他连羽是最清楚不过的了,姚小同是真的含着金钥匙出生,十指不沾阳春水,笨手笨脚的,能做出这样一锅像样的鸡汤,大概是真的下了功夫。


    连羽含着口中的汤,一时觉得有点盛情难却。她真是,一点都没变。头发上的水还未干,有水珠顺着连羽的发丝,经过他修长的脖子,慢慢滑下,晶莹剔透。


    而他的对面,北京城的高楼大厦灯光璀璨,映得黑夜都成了白昼。这样大的城市,这么多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生活着,忘记过往,不知今夕是何年。


    夜夜不眠。


    3.


    姚小同就这样在连羽的对面住了下来。


    这个公寓的位置和她的工作室南辕北辙,每天天还没亮就要爬起来开车上班,好在姚小同甘之如饴,而且孙大年从来不打她的卡。


    没活干的时候,姚小同就和孙大年两个人在工作室嗑瓜子,看偶像剧。孙大年是设计专业出身,接活其实很挑,他的梦想是一年一办一场婚礼,一场梦中的婚礼。


    “那剩下的时间呢?”姚小同问他。


    “养我的多肉啊。”


    “你无聊不无聊?每天就对着你的多肉拍照。”


    “你懂什么,”孙大年苦口婆心劝她,“生活多美好,不要沉迷爱情。”


    而姚小同带给他的关于庄蝶婚礼的真相,让他差点一个剪刀错将他的多肉剪成两半。


    “什么?没有新郎?”


    “她说的,”姚小同吞了吞口水,“她的爱情,一生一次,一次一生,所以要一场盛大的葬礼。”


    一场告白,一场告别。


    孙大年沉默半晌:“我突然觉得你们两个,还真有那么一点像。”


    “她也这么说,”姚小同翻了个白眼,“脸皮真是够厚。”


    孙大年将设计稿从电脑里调出来,重新看了一遍,忽然笑起来:“我发现一件有意思的事。”


    “什么?”


    “我本来以为,少一个新郎,设计稿会大改,但是发现其实基本上没有影响。可能婚礼,原本就是献给女人的一场仪式。”


    “既然这样,臣妾可以告退了吗?”


    孙大年的工作室叫“柒夏婚礼工作室”,目前手中最大的单子就是庄蝶这一桩,但是筹备时间还有大半年,初步的沟通也已经完成。姚小同写了封言辞诚恳真切的报告信,申请没活的时候就不坐班了。开始一心一意守在连羽家对面,虎视眈眈。


    这不,连羽才刚刚回家,门铃声又响起来了。


    连羽十分恼怒,可是不开门又不行,因为姚小同从来不知道放弃两个字如何写,她会一直锲而不舍,让他不得安宁。


    连羽刚一打开门,一个黄色的身影就向自己猛地扑来,连羽措手不及,倒退两步,看清楚挂在自己身上的生物后,终于笑了。


    这是一只体型肥胖的金毛,眼睛又圆又亮,像是天上的星星,看到连羽,它很是兴奋,一直不停地摇动尾巴。


    “西西?”


    连羽笑着将它从自己身上扒下来,蹲下身,和它齐平,不停地挠它的下巴。


    楼道的阳光星星斑斑落下来,罩在一人一狗身上,站在一旁一直沉默的姚小同忽然鼻子一酸,开口说:“你终于笑了。”


    连羽这才将目光转到她身上,和眼前的金毛嬉戏的动作也停了下来,他伸手环抱住大狗的脖子,顿了一下,才说:“它一直在你那里?”


    姚小同轻轻地“嗯”了一声,一跟着蹲下来,顺着这只叫西西的金毛狗的毛,眼睛却直直地看着连羽:“你走了之后,我在你家找到了它,它一个人守在门口,不吃不喝,一直在等你回来。”


    连羽喉结微动,不自觉搂紧了怀中的大狗,低声说:“对不起。”


    他的对不起不是说给她听的,他从未有过对不起她的地方,反而是她,亏欠他良多。


    姚小同看着他的眼睛,钝钝地重复道:“它一直,一直,在等你回来。”


    时光在这一刻,仿佛被无限拉长,连羽垂下眼睛,避开了姚小同的目光。


    明亮的走廊上,安静得只听见西西不停吐着舌头的声音,它开心得“汪汪”叫着,尾巴一甩一甩,这才是久别重逢。


    西西谐音“习习”,把连羽的“羽”字拆开来,这个名字,自然是姚小同取的。


    那年他们还是才十六岁的少年,穿一件T恤,外面罩一件羽绒服就能硬着脖子扛下一整个漫漫寒冬,年轻得让人羡慕。


    连羽五岁就开始学美术,请的都是国内知名画家给他当老师。不过连羽自己也很有天赋,从小到大,拿奖拿到手软。有年冬天,他想去故宫边上画速写,大雪中的故宫,白雪与红墙青瓦交映生辉,是谁都不愿错过的美景。


    那时候姚小同就和现在一样了,整天跟着连羽屁股身后,恨不得化身成八脚章鱼,贴在他的背上。连羽拗不过她,只得带她一起出去。


    说是在大冬天画速写,他们条件却完全不艰苦,坐在故宫里的私人会所里,室内的暖气开着,哪管外面天寒地冻,雪花乱舞。姚小同其实也是懂事的,连羽画画啊,干正经事的时候她从来不去打扰,自己趴在窗户上,睁大了眼睛欣赏外面的景色。


    远处茫茫一片,故宫内一片寂静,让人觉得好似时光流转,回到了千百年前,青天白日,太平盛世。


    连羽一直画到黄昏,雪渐渐小了,连羽和姚小同在会所里随便吃了点晚餐,姚小同还要了一份冰淇淋,冷得她直打哆嗦。吃完饭,姚小同不想那么早回家,边央求连羽:“我们在外面走会儿好不好?就当饭后散步了。”


    他们都是少年,都不想一天到晚被关在家里,再加上连羽也舍不得这样美的景色,便难得的同意了。路灯一盏一盏亮起来,两人都不知道走了多久,忽然听到一阵细细的“呜呜”声,姚小同问他:“这是什么声音?”


    “估计是被抛弃的流浪猫狗。”


    最后是连羽先发现了被丢弃在树丛边的小狗,才出生没多久,巴掌大小,裹着泥土和雪,可怜兮兮地呻吟,已经是奄奄一息了。


    姚小同“啊”的轻呼了一声。


    连羽脱下自己的外套,将小狗裹起来,小狗的声音断断续续,两人赶忙跑回会所。一屋子的服务员经验比他们丰富,赶忙放了热水,先给小狗洗个澡。甚至还赶忙打电话,也不管是晚上还是下雪,叫来兽医,给它打了一针,情况才慢慢好转。


    剩下的问题,就是这只小狗要怎么办。连羽和姚小同家的司机都在外面等着,连羽轻轻摸了摸小狗的头:“金毛是吧?反正家里空,我来养吧。”


    连羽说到做到,每天带着它遛弯散步,好吃好喝的伺候着,他这人本来有点洁癖,却也允许西西爬上他的床和他一起睡。


    “连羽,”姚小同的爱意和仰慕全部写在了脸上,“你真是个善良的人!”


    连羽一身恶寒,使唤着自家金毛:“西西,咬她!”


    西西却不动,歪着头看连羽。西西向来最听连羽的话了,但是它比谁都记得清楚,那天夜晚救了它的,其实是两个人。


    见西西反抗连羽的指令,姚小同乐得眼睛都笑没了,蹲下身在西西额头上“吧唧”一口,笑嘻嘻地抬头对连羽说:“连羽,你看,你的狗都认我当主人了……”


    再后来,连羽走后,姚小同收养了西西,有些时候和它玩累了,她就抱着它发呆,轻轻地对它说:“西西,你可不要认我当主人啊。”


    你可不要,忘记他啊。


    3.


    自从姚小同使出了西西这个撒手锏,连羽开始彻底拿她没辙。她每天晚上吃过饭要带西西去遛弯前,都会跑来敲他的门,问他去不去。


    连羽很头疼,直接告诉她:“姚小同,你这样会打扰到我。”


    “你在工作?”姚小同这才回过神来。


    “对。”他面无表情地点点头。


    姚小同一下子来了兴致:“你可以参观一下你的房间吗?听丹丹说你在做艺术品修复的工作?听起来好帅!”


    连羽站在门口,他个头很高,体型清瘦颀长,挡在门口,摆明了是拒绝的意思。


    姚小同被他拒绝得都习惯了,也不沮丧,伸出手,抬头真诚地对他说:“连羽,恭喜你!”


    连羽愣住。


    “你以前说过啊,你的梦想,想要从事和艺术有关的行业,”姚小同笑起来,两眼弯弯,“恭喜你,梦想成真!”


    连羽神色复杂地看着眼前的女孩,七年了,她再一次出现在他的面前,将他的生活搞得一团糟,却永远是这副模样,什么都不懂,笑得一脸灿烂。


    她的外貌和七年前其实差别很大,以前她留中长的发,大大咧咧的,模样顶多算得上是清秀,但是她喜欢穿宽松的运动装,很少有人会把她往女人的方向靠。


    而现在,她终于让那一头杂草般的枯发整齐顺滑,每次见面,她都精心画了淡妆,衬得眉目更加精致,笑容中有一种难以形容的落寞。


    连羽看着七年后的姚小同,忽然觉得心头一阵莫名的难受。


    最艰难的时候,不是没有想过放弃的,在夜里买醉的时候,不是没有恨过的。


    究竟是什么,支撑他走到了今天?


    姚小同见连羽不说话,以为自己有戏,拉了拉他的衣角,连羽回过神来,垂头瞪了她一眼。


    “就一眼?”姚小同讨价还价。


    连羽面无表情地关了门。任她在门外大吵大闹。连羽径直走到自己的工作间里,换了衣服,戴上手套,扭开灯,坐在工作台前,有些失神地望着自己眼前碎成两块的瓷碗。


    上色用的是珐琅彩,这也是连羽最钟爱的釉上彩之一,简单大气,庶民弗得一窥。


    而此时,这件价值连城的古物静静地躺在自己眼前,好似仙女失去了霓裳羽衣。


    碎了的东西,再拼起来,又有什么用呢。


    姚小同再见到连羽是在三天后。


    他出门去超市买点生活用品,冰箱已经空空****了。姚小同听到动静,赶紧开门飞奔出去,脚趾头踢到了防盗门,疼得她眼泪水哗啦直掉。


    连羽看着姚小同眼泪汪汪的样子,实在忍不住了,说她:“你一个女孩子,成天跟踪我,像什么话!”


    姚小同一下子不哭了,眼睛亮晶晶的:“你关心我呢?”


    连羽:“……”


    连羽彻底没辙了。其实像姚小同这样的出生,工不工作确实没什么太大区别,这样想着,连羽便也觉得好笑,自己替她操什么心。


    两个人正僵持着,姚小同忽然开口,说起了另外一个话题:“我看了东吴的书。”


    还不是一本,姚小同心想,我真是闲的没事做,竟然马不停蹄地熬夜把她的书全部看完了。


    在东吴的书中,姚小同知道了那个叫周嘉梧的男人。东吴自幼父母双亡,是被他收养的,把她接来了北京。那一年,东吴十五岁,周嘉梧二十岁,家大业大,只用安心当个纨绔子弟。


    他居无定所,四处漂泊,名字写在一个户口本上的两个人,一年也见不得几次面。


    所以东吴的人生几乎只有一件事,那就是等周嘉梧回家。她的处女作,写了一名舞蹈演员,一生未婚,在四十岁时死去,在俄罗斯的风雪中穿着黑色的芭蕾舞衣不停地跳舞。


    书名叫《略大于整个宇宙》。书中的最后一句话是,她死于孤独。


    东吴和周嘉梧之间,师生说不上,他没教过她什么,朋友说不上,他们其实对彼此的生活知之甚少,父女更说不上,两个人唯一的一次亲近,是有一次在香港的太平山顶,她扭伤了脚,他背她去坐缆车。


    东吴毕生想要的,恰恰是周嘉梧唯一不能给她的,强烈的爱。


    姚小同用的是“东吴”,连羽便知道她知道了真相,其实一开始他也并没有打算骗她,不过庄蝶似乎对姚小同很有兴趣。连羽没有多加阻拦,也算是默认,将此当做了一个拒绝姚小同的挡箭牌。


    姚小同璀璨一笑,歪着头,打量连羽:“她给我说过一句话,觉得我和她的性情有一点相似,虽然我不太想承认。所以连羽,我很好奇的是,你为什么会和她成为朋友……是因为我吗?”


    “你……”连羽蹙起眉头,不可思议地看着姚小同,“为什么可以如此自作多情?”


    “连羽!”姚小同冲着他的背影大声说,“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是还是不是!”


    他始终没有回答。


    接下来的几天,姚小同都没有再见到连羽,不仅见不到,对面的一点动静也听不到。她心中忐忑,上一次她不小心弄丢了他,一找就是七年,这次又要多久?她情急之下,想起来庄蝶给她的照片,从抽屉里摸出来,在导航里输入位置,发现离自己家并不太远。


    姚小同心下立刻有了主意,开着车子,去找这家修理厂。北京的交通已经一塌糊涂,她这天耐心十分缺乏,不停地按喇叭,看见一流水的红灯,只想拿炸药包去把它给炸了。


    姚小同把车开到汽修厂门口,这几日秋老虎厉害得很,天气闷热,脸上的妆全花了,涂了防晒也白搭。她从车上下来,还来不及好好打量这个丢满了废铜烂铁的汽修厂,旁边一辆卡车底下钻出一个人来,穿着灰不溜秋的制服,打量了一眼姚小同的车,问:“做什么的?”


    “找人,”姚小同低头又看了一眼照片,问,“连羽在这里吗?”


    “哦,连老板啊,”对方用帕子抹了抹身上的汗水,“就在那边。”


    姚小同顺着他的手指望过去,偌大的废气的厂房里,黑压压一片的卡车。


    “连老板!有人找!”


    工人冲着一辆黄色的挂车大喊。姚小同眯起眼睛望过去,看到一道黑色的人影从车顶跳下来,他站在挂车的后部,远远的向姚小同看来。


    兴许是太热了,姚小同用手指掐自己的人中,让自己站稳脚。


    她看到他大步走过来,他穿着黑色的背心和黑色工装长裤,一双厚重的马丁靴,看起来气势十足,线条硬朗,给把枪就能上战场。


    一旁的工人抹了把汗,继续干活去了,留下连羽和姚小同两个人。连羽没想到姚小同会在这里,他定了定神,十分火大地皱起眉头。


    姚小同却还没回过神来,她呆呆地看着眼前大汗淋漓的男人。想起当年院子里一堆少年郎闹翻了天,他靠在树下打盹。他穿着干干净净的白衬衫,阳光透过树叶罅隙落在他脸上,看起来像是从少女漫画里走出来的美少年。


    那时候姚小同背得最滚瓜烂熟的一句诗词就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如今看来,才真真是恍若隔世。


    连羽没问姚小同怎么知道这里的,和姚小同重逢以后,他就预料到了,迟早有一天,她会这样大张旗鼓地跑过来。


    “什么事?”他手里拿提着一个扳手,冷冷地问。


    “修车。”姚小同说。


    连羽冷淡的“嗤”了一声,掀了掀眼皮了一眼姚小同身后的minicooper,和这满目的重型机车比起来,简直像是微型玩具。


    “找4s店去。”


    姚小同不依不饶:“你还没问什么故障呢。”


    连羽面无表情,张口就想说:“是多严重的故障才能劳驾姚大小姐千里迢迢,从城北开车城南,是爆胎了还是没油了?需要返厂重造吗?”


    可是他一抬眼,看到姚小同满头的汗水,一路流进脖子。她穿了一件浅色的T,已经被汗水打湿了一半,也不知道这天是怎么回事,热成这副模样。


    话到嘴边,连羽顿了顿,冷淡地问:“什么故障?”


    姚小同:“……爆胎。”


    就在几分钟前,她自己扎的。


    连羽这下连看都懒得看她,打了个电话,让同事拿了一个千斤顶和新轮胎来,三下五除二就换好了轮胎。


    姚小同被热得已经没力气找话说了,她打开钱包,递了五百块钱给他。连羽抽了两百,没等姚小同说谢谢,他转过身,去到一旁的杂货铺里。没多久,他走出来,拎了两瓶冰冻的矿泉水和一支冰淇淋,丢给姚小同。


    冰淇淋是娃娃头,姚小同小时候最喜欢吃这个,现在已经换了新包装。


    “谢谢。”姚小同说。


    姚小同小心翼翼地沿着中间的线撕开包装,把冰淇淋拿出来,包装纸上粘满了糖水,她也不嫌脏,把那张纸认认真真的叠好,在手心揣着。


    连羽蹲在地上,收好工具,然后指了指垃圾桶的位置。


    姚小同低头吃冰淇淋,没有动身。


    “你留着这干吗。”


    “习惯了。”她说。


    连羽沉默。他站起身,再没有看姚小同一眼,转过头走了。


    他回到刚才那辆挂车前,双手撑在铁板上,用力向上一跳,翻身上去。


    姚小同在烈日底下站着吃完冰淇淋,实在扛不住,躲进了车里,开着空调烧钱。姚小同随身带了电脑,打开PS,开始做婚礼的场地设计。


    一直等到日落时分,连羽才忙完,他跳进挂车的驾驶室里,姚小同听到汽车发动的转动声,十几吨的挂车,颤巍巍地开了出去。检查好车辆没问题后,连羽才把它倒回去,从车上熟门熟路地跳下来。


    姚小同看到他走到一旁的平房里,半个多小时才出来,估计是洗了个澡。


    他还是穿着黑色的背心,不过显然不是刚才的那一件,头发半干。姚小同赶忙从车上跳下来,挡在她面前。


    连羽看到姚小同,眉头又不由自主地皱起来。姚小同还真是他肚子里的蛔虫,她的每一个行动,都能百发百中的惹毛他。


    “连羽,”她问,“为什么?”


    为什么他会出现在这里,为什么他要做这样的工作。姚小同倒不是说看不起底层技术工人,只是那个人是连羽。让她如何去接受,他那样一双手,占满了脏污的黑色汽油,拿着螺旋改刀,长满了老茧的样子。


    “和你无关。”他说。


    连羽准备继续往前走,却看见姚小同张开了手臂,让他寸步难行。


    她死死盯着连羽:“把你手伸出来。”


    然后她又重复了一遍,她双眼通红:“你把手伸出来。”


    连羽站着没动。


    “伸出来。”姚小同咬着牙,颤抖着声音说。


    连羽看到她死命盯着自己的样子,被她闹得十分心烦,便伸出右手,摊开来。


    姚小同一手抓住他的手指,一手轻轻抚摸过上面的纹路。


    她想起自己曾经给他看手相。修长的一双手翻开来,白皙柔软的掌心上三条线,爱情线、事业线、生命线……她的手指放在上面,跟着一路轻轻走下去。


    她嘴里还念念有词:“生命线真长,你一定会长命百岁的!”


    “事业线不太好,从这里断了,不过没关系,”姚小同想了想,随手拿起一旁的中性笔,轻轻在上面画了一笔,“我帮你连上去!”


    “呀,你看你的爱情线,一条直到底,没有枝丫分节,纹路这么深,说明你的爱情运很好,从一而终,至死不渝,看,和我一模一样!”


    她在阳光下,眯着眼睛对他明晃晃的笑。趁着连羽没注意,姚小同偷偷用手指扣上他的手,触碰到他的手心。


    只有她一个人知道,这双手,曾经握着画笔,是多么的快乐。与生俱来,谁也羡慕不了的天赋。而如今,上面布满了疤痕,褪了色,看不出年月,已经和血肉融为了一体。又粗又厚的茧,摸起来硌得人生疼。


    远方的夕阳只剩下最后一点红了。天空被笼罩上一层紫色,依稀可见些许星光,倦鸟余归。


    姚小同双手抓住连羽的右手手心,将它抵上自己的额头,忍不住号啕大哭起来。


    十指连心啊,她不知道,在过去的无数个夜深人静的夜晚,他可曾后悔,可曾感到难过。


    可曾责怪过命运半分。


    4.


    阮丹丹回国安定下来以后,才来姚小同的新居拜访。


    “工作定了?”


    “定了,”阮丹丹有气无力的摆摆手,吃了一口姚小同端上来的蛋糕,“呸呸呸!这什么东西?你每天送去给连羽吃的,就是这个?”


    “怎么可能,”姚小同嫌弃的看阮丹丹一眼,“那都是我精心烘焙的!”


    “重色轻友到这个地步,你也是一绝了啊,姚小同。”


    “说正事呢。”


    “正事就是,我家老爷子非要把我往舒秦的酒店塞,我抵死不从,自己面上了希尔顿。”阮丹丹洋洋得意。


    阮丹丹的本科和硕士都在是瑞士读的,学的是瑞士最有名的酒店管理。当初高三别人准备出国的时候,没见她提起过要出国,她高考分数也不低。


    姚小同本来以为自己和阮丹丹两个人会一路同一所幼儿园升到一个大学,继续为虎作伥好吃好喝,结果阮丹丹二话不说,跑去了欧洲,还是瑞士那个弹丸之地。


    当时他们一个院子里,出国的人也不少,但是姚小同本想着阮丹丹出国地点这么非主流的,肯定是要孤苦伶仃一个人了。可是没想到,还有一个人。


    那年暑假,姚小同就窝在阮丹丹房间里,一口一个瑞士莲巧克力,摇头晃脑地说:“要不是知道和舒秦从小就不对付,我还以为你们这是串通好了要私奔呢。”


    阮丹丹糟心地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


    姚小同天生缺根筋,被阮丹丹这么看了一眼,也不知道怎么的,一个机灵,脑海里有个念头一闪而过,可惜没被她捕捉到。不过她还是立马爬起来,认真地看着阮丹丹:“不是,姐妹儿,我说真的,你可千万别去招惹舒秦啊。”


    阮丹丹白了她一眼:“行了,知道了。”


    “不行!”姚小同难得严肃地看着她,“你得看着我的眼睛向我保证。”


    “保证个鬼啊,”阮丹丹不耐烦地扯她的头发,“你看我和舒秦,搭边吗?”


    舒秦是谁?舒家独子,他们这个院子的人,哪个走出去不是飞扬跋扈,众星捧月的天之骄子?但是见了舒秦,那还统统都得靠边走。偏偏舒秦这个人,怎么说呢,姚小同觉得他这人特别邪气,长的就是一副金玉其外的样子,又花名在外,看人总是似笑非笑,好像一眼就能把你看穿。


    而且舒秦的脾气很难捉摸,喜怒无常,得罪了他,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姚小同想了想,阮丹丹和舒秦?确实不太搭边,于是才放心地又躺下去继续吃巧克力。


    “对了,”姚小同说,“这次叫你过来其实有事想要拜托你,你帮我查一下这个修理厂。”


    “怎么了?”阮丹丹接过照片,好奇地问。


    “连羽在这里工作,”姚小同说,“我简直要疯了,他一双手上全部是茧。”


    “连羽?”阮丹丹也吃了一惊,“你开什么国际玩笑。”


    “我没看玩笑,我亲眼看到的,我问他,他不肯回答。”


    “不过,你是怎么找到这个修车厂的?”阮丹丹疑惑地问。


    说话间,姚小同又把庄蝶的事给阮丹丹说了。


    “这女人真帅,前所未闻啊,”阮丹丹吃惊地说,“倒想认真认识一下。”


    “她婚礼定在九月,”姚小同想了想,“你来陪我做现场布置,给你张工作牌。”


    “拜托,”阮丹丹耷拉着一张脸,“她不是在千集办婚礼吗?那是舒秦名下的,我去帮你打杂,就不说我老板了,要是被舒秦知道了,肯定从后门丢出去。”


    姚小同想了想,觉得还真有这个可能。


    5.


    阮丹丹话虽这样说,但是庄蝶结婚那天,她还是戴着一顶帽子,偷偷地摸进了现场。


    天气预报显示这天会有小雨。孙大年提前做过PLANB,在酒店内堂的空地上,铺上假草坪,将摆设全部挪到室内,可以虚拟一场森林婚礼。


    “不要给她提了,她肯定不会同意。”姚小同说。


    果然,庄蝶听后,掀了掀眼皮:“淋雨的是我,你担心什么?”


    自她的伪装被揭穿后,初见时甜美可爱的形象一去不复返,庄蝶彻底暴露了她的本性。


    婚礼当天。姚小同一大早就蹲在门口等连羽,一看见他穿着正装从家里走出来,就扑上去:“你是要去参加庄蝶的婚礼吧?我今天限行,载我一程吧。”


    连羽神色复杂地看着姚小同,她因为这几天赶工期,煞白的一张脸和乌黑的眼圈,简直触目惊心。连羽无可奈何,只得点头同意载她。


    姚小同在车上难得的没有叽叽喳喳,靠在玻璃窗上就呼呼大睡过去。昨天布置现场的时候,招来的一个小工有事没来,人手不够,一时也找不到别的人,是孙大年和姚小同挽了袖子亲自上阵。


    红灯亮起来,连羽转过头看她,嘴巴张口,流了一脸的口水。连羽嫌弃的扯下一张抽纸,蹙着眉头,小心翼翼的替她擦干净嘴角。然后绿灯亮起,他又重新收回目光,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下了车后,姚小同往太阳穴上擦了风油精,才终于醒过神。她笑着给连羽说:“你还记得不记得,我小时候最喜欢参加婚礼,你知道为什么吗?”


    连羽没有回答,但是姚小同知道,他在听。


    “因为我总是能当玉女。”而他就是旁边那个金童。


    “那时候啊,觉得婚礼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仪式。后来干了这一行,才知道,一场婚礼办下来,命都要短一截。不过我还是很开心,”姚小同笑嘻嘻地说,“因为这确实是一件美好的事情,每一次看到新人宣誓,都会很感动,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很伟大很伟大的事。连羽,我们一共一起参加过七场婚礼,你是金童,我是玉女,人人都说我们是天上地下的绝配。连羽,总有一天……”


    姚小同话还没说完,就被孙大年拎着耳朵拽走了:“现在才来!我这边都要鸡飞狗跳了!”


    连羽看着她瘦弱的背影,欲言又止。


    婚礼现场按照庄蝶的要求,十辆卡车运来的装饰树,足足搬了一整片小森林,像是绿色的海洋。而一段空出来爱侣互动的时间,则是东吴自己的独白。


    背景音乐响起来,是王菲的《当时的月亮》。


    “谁能告诉我,要有多坚强,才敢念念不忘。”


    庄蝶拿起话筒,笑了笑,说:“曾经有一个人给我说,这个世界很大,我应该去更加遥远的地方看看,那时候我就会知道,不是只有他一个人。”


    庄蝶停下来,没有说话,姚小同看得真切,她眼眶已经通红,眼泪在打转。


    等一会儿,庄蝶重新开口:“失去他,真的是一件太痛苦的事,我甚至不知道我的下半生要如何才能过完。我的人生在失去他的那天,被分割成了两半,一半是相见恨晚,一半是只能怀念。”


    热泪滚滚而下,和雨水混在了一起。


    “周嘉梧,爱你,让我变成了另一个你。”


    她穿着白色的及地婚纱裙,提着裙摆,轻轻地鞠了一躬。


    涓涓细雨,她的面庞美得让人怦然心动。


    隔着人群,庄蝶的目光落在了姚小同身上,她笑起来,对着话筒轻声说:“要幸福啊。”


    这一刻,姚小同鼻头一酸,差点落下泪来。


    九月的最后一天,这个叫东吴的女孩,如愿以偿,嫁给了爱情。


    而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每一个女孩,都能嫁给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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