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3个月前 作者: 风弄
    叮嘱了林勇好好养伤,张恒像夜晚的幽灵一样无声无息地走出单人病房。


    临走前林勇还说起最近找不到张平,张恒告诉他不必担心,张平正待在一个宁静安全的地方。


    连林勇都能被砍成这样,现在的江湖就如张恒料想的那样不平静,张恒再一次认为,他弟没能成功逃走,继续被关在学校里其实是一件好事。


    有这样的想法,也许是因为他隐隐之中,对那只是曾经待过几天的地方,其实充满好感。


    如今,要他亲口说出喜欢学校,喜欢看书,喜欢站在讲台上,俯视学生们的感觉,那是不可能的了。然而在万籁俱静的深夜时分,走在医院外那条安静无人的树荫大道之下,让人很难不想起幽静的校园。


    好吧,打住。


    那他妈的也不过是一场梦……


    作为一位终于逃出囚笼,要重新直面江湖风浪的老大,张恒也觉得自己这伤春悲秋的状态很不对劲,为了伪装教授,最近或真或假的看了很多书,甚至重新背了几首古诗词,本来是准备在课堂上向学生炫一炫。


    现在没必要炫了。


    但看过的东西依然存在脑袋里,文绉绉的心情居然难以忘怀。


    也许洪黎明说得对,自己天生就带着这么一股擦也擦不去的文艺气质。


    打住!


    为什么又想起洪黎明?


    「他妈的,他妈的……你妈的,我妈的……」张恒擡头,看着从头顶枝桠树叶间透过的月色,愤愤不平地自言自语,「老子自由了,老子爱骂三字经,就骂三字经。你管得着吗?」


    用力地甩甩头,把那三个字从脑子里狠狠甩到比月亮还远的地方,张老大开始冷静地思索正经事。


    策哥不在,林勇受伤。


    敌人很多,朋友很少。


    情况前所未有的恶劣,正是自己报答策哥和兄弟们多年来生死交情的时候,可是怎么着手呢?


    刚才在病房里和林勇谈了谈帮派的事,听林勇话里的意思,这次他被埋伏,可能帮派内部也有问题,不然林勇的行踪怎么会泄露出去,被对头堵个正着?


    内部有问题不奇怪,策哥出了事,人心已经不稳,何况为了营救策哥,石头把最忠心最能干的那批好手都带走了,剩下这些人里,混进来一两只吃里扒外的杂碎,也不奇怪。


    要和狗头张,霸王龙那些人打个你死我活,首先就要召集人马,但是,如今哪些手下是可以信任,可以生死相托的?这是一个问题。


    张老大边走边思索,忽然很不是滋味地发现,当了这些年老大,关键时刻能拿得出手的人居然就那么小猫三两只。


    主要是他的主管范围不对,掌管着华丽丽的夜总会,手底下的人马多是多,但专业不对口,大部分都是娇媚动人、会撒娇会发嗲的小姐,要不就是善于奉承客人,把人不露痕迹捧得舒舒服服的妈妈桑。


    剩下那一小部分,就算挑出二分之一忠诚度绝对没问题的来,可……武力值又是个问题。


    话说回来,在夜总会里看看场子,凶一凶不肯老实付钱的客人,需要什么武力值啊?像石头和林勇那样,总要在黑市军火交易里抛头颅洒热血的,武力值才够高。


    唉,没有养兵千日,一时需要用兵,兵又从哪里来?要不和欧阳宝做个交易,问问西伯利亚杀手训练营里能不能雇佣几个高手出来?


    想起自己那个不善学习,但还算善于杀人的学生,张恒回过神,在树荫下左顾右盼。


    约好了在这见面,死小子怎么还不露面?


    正等得不耐烦,裤兜里临时买来的手机无声震动。张恒掏出手机,按了接通。


    一接通就低声骂了一句三字经,毫不客气地问,「欧阳宝,滚哪去了?老子都等半天了。」


    为了躲避洪老大一定会展开的追捕,张恒故意随机挑了一间路边小店买了电话卡,目前知道这号码的只有欧阳宝,所以不用问都知道是谁打来的。


    「教授,我被抓住了。」欧阳宝的声音无精打采。


    张恒陡然一惊。


    姓洪的真是豁出去了,动用了多大的资源啊,效率这么高。抓个专业杀手比逮只兔子还快?


    「洪黎明呢?叫他听电话。」张恒一惊之后,迅速冷静下来,想到这么快就要再次听见那个人的声音,喉咙有点发涩。


    「教授你误会了,不是姓洪的,我怎么可能被教授你都能摆平的怂货抓住?只是……唉,运气真他妈的背,撞到我家派来的人手上了。」


    听见不是那个人,张恒一阵放松。


    心里却又空落落的。


    「哦,是你家里派来的,那至少不会把你弄死。我现在很忙,没空去救你。」恒哥这是江湖本色的无情无义,「你保重。」


    「就这样啊?怎么说也是我冒着天大风险把你救出来,现在我落难了,你是不是应该有点愧疚,然后对我生出点师生之间的不道德感情……喂喂!我还没有说完!他妈的把手机还给我……」


    电话里的欧阳宝不知对着谁颐指气使地大声嚷嚷,似乎有个男人说了一句「少爷该跟我回家了」,然后电话就此挂断。


    张恒看着手机上通话结束的屏幕/萤光屏,真切地感受到自己又回到了熟悉的江湖。


    前一刻拥有自由,下一刻就变了阶下囚。瞬息万变,脚下踩着的地方随时可能裂开,变成一张血盆大口吞噬掉一切,就是江湖。


    只要一日仍在江湖漂,就必须绷紧神经,提高警惕。


    大概,只有遥远的哥伦比亚大学的青草地上,图书馆大门的ALMAMATER雕像前,才适合寻找长久的安定和自在。


    不过那离自己已经很远了,比天边的月亮还远,比被他从脑子里甩出去的那个姓洪的混蛋还远。


    打住!


    不许再想起那家伙。


    江湖险恶,敌人正虎视眈眈,这样恍恍惚惚,精神不集中,是想找死吗?


    不能再这样下去,打起精神来,绝不能给对头趁虚而入的机会!


    张恒恶狠狠地命令自己振作起来,然后发现果然振作起来了,仿佛有一道电流从脊背闪电般掠过,甚至让他浑身猛然震颤。


    不过,这精神暗示的力量是不是太惊人了?电流剧烈了点,打在身上,居然效果很真实。


    而且……痛得好实在。


    砰!


    夜深人静,树荫下忽然想起重物坠地的一声钝响。


    张恒浑身乱颤,头重脚轻地倒下,心想去他娘的狗屁精神暗示,这分明是货真价实的高压电击枪!


    无力地倒在泥地里,在强烈电流的打击下,连重新站起来都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只能眼睁睁看着一双皮鞋由远而近,进入自己的视野。


    昂贵的手工制作的黑色男士皮鞋,是洪黎明自从当了洪家老大,有钱有势后常穿的那种。


    昨夜他躺在他脚下,动弹不得,脸和他的脚处于同一水平面。


    今晚他躺在他脚下,浑身痛苦地颤动,目光和他的皮鞋处于同一水平面。


    不愧是瞬息万变的江湖。


    张恒心里苦笑,果然六月债,来得快。那碗淋在洪黎明身上的面汤,不知干透了没?水晶球打碎的玻璃渣,还在公寓的地毯上吗?


    「疼吗?对不起,我也不想让你难受。」


    咦?


    「可是,用子弹会对你造成更大的伤害。我不想伤害你。」


    咦?


    「所以相比之下,还是电击比较好。」


    咦咦咦!


    那双皮鞋已经停在眼前,张恒勉强擡起眼睑,看着上方那张和洪黎明有几分相似的俊朗脸庞,听着他和洪黎明有几分相似的低沉声音,心想,这江湖真是不靠谱。


    前一刻才鸟脱牢笼,下一刻就像头猪一样被人逮了。


    没想到的是,那混蛋没出现,混蛋他哥倒不知从哪冒出来了。


    他妈的!他妈的!


    老子就是要骂三字经!


    姓洪的都不是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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