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远在天涯
3个月前 作者: 于娟
国外的闲适犹如一碗清水,腹饥的行人吃下,会更怀想故里短短长长千丝万缕的阳春面,那价廉而悠长的过往。
送报歌
自大二开始,直到博士三年级,算算做过家教、调研员、文员、广告发放员、抄写员、督导员、翻译、策划员、写手、课题研究员,不能说没有勤工俭学的经历,工种大多属于廉价劳动力,只是一直没有做过苦力。
不是说没有做过苦力就是不完整的人生,但如果做过苦力,人生肯定要更加完整。
来挪威一年后,在Mint和Nodd的帮助下各找到一份兼职:送报和做餐馆服务生,尚属留学生打工工种里最好的也是相对轻松的体力活。于是,闲适一年的我又开始了打工生涯。
欧美大片两个人在街头对话的场景里,时常会出现骑着自行车的小男孩,一边飞快地骑一边把报纸丢到家门口,丢落在鞋毡的报纸上时常会有震撼主人公的消息。而今真难以想象,我成了傍晚时分背着报包、拿着地址本挨家送报的那个报童。
我的报纸平时要下午五点前送到,周末则要凌晨五点起床开始工作。真不明白挪威那么点弹丸之地能发生多少事情,又有多少可以登报的,一份份报纸厚重如书。尤其是周末,十份报纸居然可以捆成一尺来高,一次要送两百多份。我的送报路线是步行线,因此有类似三轮车一样的小报车可以推着走。挪威人的房子都建在山坡树林里,起起落落的坡度恨得我牙齿发痒。上坡时,我使出吃奶的力气,但装满报纸的小车仍然纹丝不动。说真的,长了二十七年,我从来没有那么迫切地需要那么实际的体能。现代化的今天,不知道自己体力的极限居然限制了自己的意愿,“百无一用是书生”果然是真理。唉,那一刻我真是希望自己能变成一个装卸工,如果不行,变成个男书生也是好的。
挪威的报纸送法和美国不一样,挪威每幢屋前都有报箱、报筒、报夹或者其他什么的,这意味着每户的报纸不能扔进院子里完事,你要老老实实找到他们各式各样藏匿严密的报箱、报筒或报夹,把它们打开,放进报纸,再盖上。这一简单动作重复两个星期后,居然磨穿了我一双新手套。
我最为痛恨的是周日和周四。凌晨五点开始工作意味着要在凌晨四点多起床。周日的报纸厚得夸张,除了将近一百五十幢屋子之外,我背着报纸要爬八幢四层楼、两幢十层楼,因为报车推不上楼,那个重啊。不过日久之后,发现这种负重登高运动造就我开始习惯走楼梯而不是乘电梯,而且健步如飞一步落下就是两级台阶。
不过,公寓虽然要爬楼,但有个好处就是很多人没有报箱,送报人可以扔到门前鞋毡上完事。我总是站在三楼半就开始对着四楼鞋毡飞报纸。三个月后,我成了优秀投掷手,无论报纸怎么脱手飞出,总是稳稳当当地落在我想让它落的位置,指哪儿打哪儿,毫不含糊。
周四更是夸张。不知道是不是挪威是福利国家的原因,每周四都有免费报纸赠送给所有人。这意味着,我两个小时要扔四百多“本”报纸——不是我中文退化了,而是用“本”来形容报纸比用“份”更加合适。四百本啊,装在报车里像小山一样。每个周四我总是希望我拿报纸的报点失火,可惜每每不如意。
初次送报归来,在床上躺了两个小时,那种感觉比久不运动被人拖出去跑个八百米累多了,第二天全身就像被人打了一样疼,说不出到底哪里疼,肩头臂弯腰肢大小腿脚底板着火一样,死活不舒服。第一个送免费报纸的周四,累得真是想哭都哭不出来,躺在床上觉得周身酸痛,至此才知道疲劳的真正含义,原来真的乏累不是呼呼大睡而是长卧不能睡。
如今,一个半小时跑两条线变得轻轻松松,有时候兴致来了,还能冲到打折超市去抢便宜货,不由得感慨自己因做苦力而日渐强壮。不知道如果继续“锻炼”,会不会就变成超人。
三个月的送报苦力得来一份对现在还是挺重要但是对以后不是那么重要的薪资。因为课程冲突,只好放弃这份工作。回头想来,苦力虽苦,但也不失为一份生活的馈赠。因为,我的那份苦力,辛苦而不心苦。我做苦力的时候,知道自己在生活反串,更是知道自己不会一辈子这样辛苦。
如果不做苦力,我想我一辈子都不能明白苦力的辛劳,不懂得真正的体力劳动者的辛苦与辛酸,错失掉理解另一个世界的机会。我可能依旧在上海做所谓的知性都市女,在公交车里对汗臭的民工掩鼻,不懂得对送水送奶的师傅说谢谢,在餐厅催促早已手脚并用忙得不可开交的服务员快点,诸如此类。
送报的时候,居然时不时把自己想象为来都市打工的人,在异地用汗水默默耕耘,换取微不足道的薪水养家,同时又要忍受诸多不公平,不被理解和不被关爱。他们其实和所有给他们白眼的人一样优秀,甚至在本质上比后者更为优秀,只是他们的出生不如后者,他们没有先天的机会,他们只有靠后天争取。
就如同,作为中国人的我在欧洲。
一箪食
初来挪威,曾一度把吃饭当作世间头等重要的大事。黑面包吃不惯,黑咖啡喝不惯,比萨虽好,多食无味且上火。牛排、三文鱼、北极虾性价比高,但赤贫如我,毕竟不能拿来日日果腹。资本主义高级发展阶段物质极度丰富,可琳琅满目的食品超市让人哭笑不得。看似堆积如山,种类繁多,实际上,挎了篮子晃来晃去却找不到华联里随处可以捡到的什物。整个超市四分之一卖的,可能都是往面包上夹或涂抹的各类选择:果酱、肝酱、肉片、鱼子酱、虾酱。放眼望去延绵一墙,高低错落的冷冻货架上,清一色的奶酪。
可是,如果放弃面包做主食呢?
只能去开在印巴人聚集地的越南店。
越南不再是大唐的藩国,里面售出的商品并不尽如人意。亚洲超市里,中国食品虽然是主流,但也不免要埋没在无数其他亚洲国家的瓶瓶罐罐里。更可气的是,中国食品都是为了进入日本、老挝、柬埔寨、菲律宾市场而做了口味改良,贴着周边小国层层叠叠的蝌蚪文,几经辗转到了挪威,再卖给华人。价格高、分量轻、种类少、味道差也就认了,可是一不留神买到的都是和《重庆森林》里的爱情一样不保鲜的过期产品,实在让人郁闷得很。
起初以为世界各地的华人都是像我们这般受苦的,于是心安理得跑越南店,以为“食之苦”就是海外求学必吃的苦。后来周游欧洲,发现原来世界各地的华人都比我们幸福,人家有唐人街、华人区,吃喝和国内无异:随便就能买到李锦记、甜面酱、洽洽瓜子和旺旺雪饼,价钱公道,出厂新鲜,更重要的是有正宗的中国味道。不像我们,冰天雪地坐二十分钟地铁跑去黑咕隆咚的越南店,花二十块人民币买国内两块八的冠生园,还不确定是不是过期的。人家花二十欧三十欧可以肉山酒海大撮一顿,我们跑到中餐馆,一杯啤酒六十块人民币,一只鸭子三千块人民币。
世界上真正可怜的是我们,原来并没有三分之二的人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等着我们去拯救。
根据我的总结:来挪威生活的人有两种,一种或乐天知命无可奈何或善于接纳新鲜食物崇洋媚外,早早放弃每日中餐的梦想,拿起面包涂果酱;一种是坚持立场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心、中国胃但几经抗争终于还是不得不放弃中餐的人,只是这后者拿起的面包上涂的是国内带来的老干妈辣酱或小绍兴玫瑰腐乳。
我承认我懒,但后来放弃“我手到我口”,可以连续吃一个星期的黑面包生菜叶而面不改色,最大的原因是,不在乎做饭难,而在乎一人做一人吃的难:难不在“做”,难在“一人”。如果吃饭做饭是必然的生存基础或者不可推卸的任务,如今却不能成为一种享受,那么无异于苦役劳刑。加之时间成本过高,索性不如滑雪滑冰享受人生。
不记得何时接纳了西餐。但是不自觉地发现,接纳西餐最大的障碍不是胃的习惯,而是心的转变。也就是说,是否能够调节自我,主动接纳。自己是最难了解自己的,所以并不能过早给自己下定义:我不习惯。人应该鼓励自己,我应该接受并习惯。
现在想想,人生的道理就在这每日的杯盏箪筷。
其实不单玫瑰腐乳好吃,鱼子酱也别有味道。好好的果菜生蔬何苦要煎炒烹炸,如果可以生吃,为什么不趁不用担心农药超标的情况下吃它个水灵新鲜?国人尚且要追赶欧美口味,上午肯德基,下午必胜客,我虽不齿这邯郸学步一般的用餐,但也不用人在欧陆却死抱着筷子。
当自己吃面包从不皱眉,做五六个中国菜不嫌麻烦,游刃于中西餐之间颇有余地的时候,突然发现,其实自己那一箪食可以吃得出更多更好的味道:那就是讨自己欢心。
高兴什么吃什么和拿吃讨自己欢心,对我来说是两种层次体验。第一种重心无非还是一个吃字,第二种却是把吃作为一种人生乐趣。也许后者更是一种乐观独自生活的精神体现。吃不是人生的全部,但是不能否认它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如果它是你生命中的一部分,何苦不好好待自己?如果有时间有精力,何苦意兴阑珊、心绪慵懒,何不给自己备下一餐盛食丰宴?生命是自己的,哪怕,这个阶段,只是自己的。
吃饭是件高兴的事,一人做饭一人吃不能成为怠慢自己的理由。
享受自己当下的生活,知道番茄熟吃比生吃好就做番茄蛋花汤,知道生菜沙拉健康就不炒,火鸡翅膀用中国卤料腌渍也许是个不错的尝试。有时候在网上闲逛,翻翻食谱菜肴,发现食的要义千变万化,派系如同武林,也别有一番天地,于是不免开始找个好玩的菜谱细细依笈而循,随手练数手菜式,伺机显摆:跟Erike学烤pizza(比萨),跟Veumud学酿啤酒,跟Eve学烤蛋糕,跟小菜学上海菜,跟兔子学武汉菜,跟大宝学京酱肉丝,杂七杂八,倒是自己学得自得其乐,把个烹饪界武林宗师级别的老爸放在家里顾自郁闷。
不辜负自己的每日一箪食,才不辜负每日想和你一箪食一瓢饮的家人。
翡冷翠
一直非常崇拜“五四”前后中国的文人,穿着长衫马褂,讲非常正宗的伦敦西区口音的英语,摇着梅花扇指点莎翁的名作瑕疵,学贯中西,以至于随手便能给某个神秘国度的某个传奇城市冠之神来的名字,Florence,人家不叫佛罗伦萨,叫作翡冷翠。
第一次接触佛罗伦萨非常羞赧,是从弱智风流无用诗人徐志摩的诗里。初中模样的时候读《翡冷翠的一夜》。现在想想,已经无处得知怎么会看他的东西。除却多情风流到疯狂而神经质,早些生活在国外而有了资格把自己的诗冠以“康桥”之类的异域名字,不知道他有什么长处。
无论如何,翡冷翠是个让人沉醉的地方,犹如一块碧绿清冷高贵的翡翠。
被历史洗练过的文明都是让人沉醉,何况在成百上千年的时间长河里洗练过的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文化。
一个处处是传奇和回忆的地方,连街道和窗棂都染满旧日的墨迹音符,走在古旧的大街小巷,或者廊桥上,仍可从片瓦青石里读出旧日文化繁华鼎盛时候的旖旎。
一不留神,居然住在了有着五百多年历史的家庭旅馆,高庭,宽门,黄铜古旧的中世纪插销。庭院门口的角落里弃着与大卫同一时期装束的半人高石像,是一个同样年轻的青年,尘埃满面,手按着佩剑远眺,石像身边伴着的是和岁月一样蜿蜒而倔强的青藤,老蔓新叶,让人同时看到沧桑和希望。
本是为了逃避北欧的风雪而选择来意大利度假的我们,去佛罗伦萨居然遇到了当地十一年未曾遇到的大雪。不知道算作幸事还是相反。但是不得不说,雪中的翡冷翠更是魅力逼人,别有一番风情,更符合这诗意的名字。
在翡冷翠住了三四天光景,意犹未尽,翡冷翠是旅游城市,不像个购物城市。然而我却忍不住,因为那个连空中雪花都会有米开朗琪罗雕琢痕迹的城市,售出的饰物样样经典可人。真的特别喜欢大野猪铜像旁边的小商品市场,那种感觉像足了上海襄阳路,却多以皮具、饰物、特色传统工艺品为主,东西比北欧便宜好多好多。
其实如果是观光,那么一天足矣,两天便可以到附近的比萨去看看斜塔。翡冷翠的景观不如罗马那样处处流光溢彩。我个人觉得罗马那样处处都是如雷贯耳景观的地方太容易让自己产生审美疲劳,是不宜于沉下心,把自己静静浸在如流水的诗意里,细细品味和享受的。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佛罗伦萨是人生旅行中难得的驿站,景点都是经典,却不至于让你眼花缭乱。无数的亚洲青年顶着风雪爬到浸透在爱情里的DUOMO教堂(花之圣母教堂)顶层,希冀遇到生命里擦肩而过的那次爱情,更有无数人去乌菲齐博物馆,希望的却是让自己遇到百年前被达·芬奇定格捕捉并凝结在画布上的心灵之光。
大卫每日会招待好多好多慕名前往的游人,老桥每日会售光好多好多价值不菲、精良炫美的珠宝,迎来送往,翡冷翠顾自在那里,犹如冷艳少女,坐在时光的出入口,沉默而微笑。她不屑于急功近利地搞什么市政建设、经济腾飞,她就是她,安静悠然地生活在永恒的诗意文明里。
生命里最重要的应该是什么呢?一个城市最重要的又应该是什么呢?
子不语
在奥斯陆大学图书馆翻到了袁枚的《子不语》。
特喜欢袁枚,喜欢他诗词里那种清雅隽永的脱俗,更加喜欢他大俗大雅的生活,杂家大儒的身份,出人意料的行事,豪放不羁的个性。读他的书,是从父母书柜里那本《随园食单》开始的。那个时候家里虽穷,但藏书甚丰。而我虽懒,但逢书必读,聊以消磨孤独的暑假。我至今不知道那繁体竖排的古旧陈书是喜欢文学的妈妈的藏书,还是因为满纸精辟食家之言而成为烹饪爸爸的专业指导。但是我非常明白,这本书的确是我识知繁体字、一目十行看旧体竖排书的启蒙教材。
真的非常怀念小学暑假里,睡觉睡到自然醒,懒懒地躺着,一边看《随园食单》,一边想象书里的罗蓑肉、醋搂鱼、虾子勒鲞,一边吮手指的日子。这幼年时期读的食单奠定了我今生注定是馋虫食客的坚实基础。
扯远了。
其实今天分外沮丧。我发现,我已经丧失了读古书的全部兴趣。
不知道为什么。把《子不语》借来,心却不在其上。翻开书,突然发觉这竖排版的繁体字一个个那么别扭,竟然也开始像现代文盲们一样看竖排版看串行。天啊,我是怎么了?奈何字如珠玑、妙语连珠,却丝毫提不起我的兴趣。说实话,我真的慌了。
下午没有打工,晚上一个人在房间里,静思良久,自省。
发现,这段时间是不对劲,竟然不知不觉地失去了读书的冲动和热情,读书,而不仅仅是读古书。我很久没有读书了,上课学习以外的课外书;我也很久没有思考,那种自我心灵的思考。每天自己都不知道做了些什么,时间哗啦哗啦地过去,不着痕迹。
我给自己总结借口:英语不怎么好,挪威语没怎么学,看杂书也只喜欢看中文,然而中文里,2000年后的书大多如同快餐面,花哨,勉强做充饥killtime(打发时间)用,但是没底蕴,耍文弄字就那么点功夫。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作家,数来数去就那么几个,张贤亮、梁晓声、铁凝、刘心武、王蒙,算上王朔、苏童,代表作在我没有读完高中的时候就看光了。一帮受年龄阅历限制的中老年人啰啰唆唆,北京胡同知青下放,小痞子混饭,就那么点子事,好啰唆。再往前数,张恨水倒是挺有时代特色,半古文半白话,看他的文字就能想到“五四运动”以及30年代。读了他六七本小说之后,实在受不了他叙事的节奏,看白话古文间杂的十几页,少爷还没有把纸团扔给读了几天私塾的女学生。钱锺书、林语堂倒是狂赞的,那有限几本他们的通俗读物爱不释手,但巍巍泰斗高山仰止,那本《管锥编》害我高中时晕了半个学期,实在不是浅薄如我的人所能看。再数下去,余光中的书我是爱看的。但是,似乎也有限。
明清两朝的东西我着实喜欢,但是又耐不下性子,宁可舍了史书,去看宁静和马景涛演的《孝庄秘史》。
我给自己找了很多不肯读书的理由,到头来却发现,这些理由其实不是理由,最大的问题是自己静不下心来,空虚浮躁,总是觉得这个不好那个不好,丝毫不去体会读书的乐趣和作者的思想。
小时看杂书,喜欢华词丽句,后喜人行文巧思,再后来欣赏文人文风品行,到后来,却发现,读书,要读的是别人的思想,花鸟鱼虫固然是天然趣,仁孝廉礼立的是忠义魂。此间要参透的,是高尚悲悯的人性,矜贵持重的品行,洞明豁达的修养,坚而不舍的理想和追求。
猜想一个有故事的人
打工总是只能坐末班车。
午夜12点20分的班车,一般很少人。可能万圣节临近,今天多了很多外出寻开心的年轻人。年轻的欧洲人比中国人更懂得及时行乐,所以从不放弃这种可以肆意发疯的日子。
地铁对面,有个年轻人,穿了件白色带斗帽滑雪衫,牛仔裤,看不到脸,斜倚在红色马赛克墙上,地上放一台录音机,音乐跳跃激扬而轻快流畅,流淌在午夜的地铁站。
一个中国人坐在铁道对面,穿一件蓝色的羽绒服,看似很累。我看他时,他刚巧把眼镜拿下来,搓揉了一下脸上的肌肉,勉强挤出些精神,抬起脸。我突然发现我认识他。和我一个餐厅打工,后台做调酒的师傅。他平日很沉默,终日在咖啡机和各色酒瓶之间忙碌。酒水单来,他会无言接过来,打理好了,把酒水放在桌上,单子压在下面等服务生拿走。我偶尔上班赶巧自己身体不适,不能喝冷饮料的时候,会向他讨点热茶或者咖啡喝。他寡言得很,但是递上热杯的时候会说:“一个人在外面小心自己身体。”语气平淡,但会让人心头一热。
他似乎四十岁左右的样子,不高,但是魁梧,眉目里依稀可以看到往日的俊朗。我不知道他的名字,餐馆的同事可能多数知道的也仅仅是他的名字。这个人在餐馆不算我讨厌的人。
这样的中年男人在这极北的国度会有怎样的生活,没有人知道。
可能,这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只是,我们不可能知道每个人身后的每一个故事。
走在卡尔·约翰大街的中国面孔,他们每个人的背后都有故事。
这样一个深夜里,我和一个个行走着的故事,擦肩。
浮生半日闲
其实,我在挪威偷的,何止是半日闲。
小时候识字,一直把“闲”理解为闭门不问世事,悠然种树养花,或者在树下下棋看书。门里的那棵木是不能或缺的。十七岁入沪求功名,人头攒动中竞争惨烈,每日几乎连滚带爬。虽然不知道忙的是什么,但还是不得不忙得手脚并用。待有闲心看车如流水马如龙,却蓦然发现,即便花月正春风,也是在钢筋水泥森林。
蓄养这份真正的闲适,是在来挪威之后。
终于可以做到闭门,闭心。住在深林里,自然而然有“木”可以成“闲”,只是这些木不在门里,在窗外。没有千丝万缕劳烦身心的大事小事,没有随时可能打来的电话,没有突如其来的变故,没有不期而遇的访客。世界是自己的,只有自己。我把整个深林放在自己的门里。
开窗,秋高气爽的季节,蓝天如水洗,阳光也是难得的北欧晴日。面窗的林子被秋风染得深深浅浅,斑驳错落的绿黄红,煞是好看。阳光柔软和煦地洒在桌上,静谧宁和在四周洋溢着。挪威的日子是我喜欢的那种,干净,明了,简单,自然。我可以想象,现在这份闲适自然,在国内很难再找到。
开始放依然如故的老歌,周华健、刘若英、莫文蔚、王菲。我自恃没有特殊偏好,今天却突然发现,那么多年一个人的日子里,自己放给自己听的歌反反复复就是那么几个人、那么几首歌。
于是索性把桌子上的东西全部移到地上,抱着膝盖坐在窗口的大桌上,迎着阳光,看着窗外的林子随着音乐哼刘若英的《当爱在靠近》。哼到周华健《一起吃苦的幸福》,突然心里像被重击了一下,开始想家,想国内的朋友,想他们给我的一切,想自己走过来的日子。
我蓦然发现,我不能静下来深层次去体味闲适,因为它会让我不禁心孤身单,会让我不禁想起国内的浮云,我的祖国,我的凡尘俗世,无论它是不是荣华锦绣,是不是腌臜阴暗。但是那里,有我的根,有爱我和我爱的人。国外的闲适犹如一碗清水,腹饥的行人吃下,会更怀想故里短短长长千丝万缕的阳春面,那价廉而悠长的过往。
云想衣裳
“云想衣裳花想容”,或者,云山雾海回想衣裳。
从国家统计局出来,看到旁边的VIVIKES在打折。不假思索地冲了过去,本想买件吊带,却没有想到看到他们的晚礼服打三折。华衣盛装面前丧失了全部理智,一个小时以后出来,捧着一件银灰色曳地大摆晚装付账,价格不菲。
这是一件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保守得不能再保守的晚礼服,银灰色,连衣束身,大裙摆,长及脚踝,裁剪得不能再得当。裙子本身没有任何装饰,唯一的卖点是腰身的裁剪功夫显得出肢体曼妙。看着试衣镜里的自己,觉得简直没有任何理由不付钱,心里劝自己:唉,不知道还有多久能有这种身段穿这样的衣服,买就买了吧,否则以后水桶身材,再好的衣服都像罩在煤气罐上一样。回到家和阿盟通电话的时候才突然想起来,其实回国后我根本没机会穿这样的盛装。虽然好看,但是终究落得锦衣夜行,再想想银行卡上的存款,痛定思痛,悔意顿生。
很是为自己扼腕,生如夏花,云裳无几。于是索性今儿个把自己从小到大能想起来穿过的衣裳仔细想想,也算做个念想。
记事开始,有一件翠绿的呢子大衣。左胸口绣一只戴着鸭舌帽的小鸭子,衣襟下有两个斜口袋。据说这件衣服是我出生不久爸爸到上海公干带回来的,那个年代的“上海货”大概相当于国人看现在的巴黎时装,是样式fashion(时尚)质地精良的代名词。或者当年钱粮稀少,大小尺码一个价钱,或者是初为人父没有经验,一心盼我早日长大成人的年轻的爹爹为尚在襁褓里的我买的大衣,让我一直穿到上小学,于是这翠绿呢子大衣毋庸置疑成为我童年时期最重要的行头。开始我穿它索性不如说穿袍,蹒跚学步时,记忆里似乎感觉那呢子大衣套上后很难能看到自己的脚,“袍”质地的确精良,那个时代的童叟无欺尽能展现。只是年幼的我不堪其厚重,每每穿上只能摇摆而行,又喜把双手插在口袋里,盖因大衣过长,天冷地滑刚刚学步的我总不免被衣摆绊倒,却来不及把手从大衣袋里拿出来,经常惊慌大叫“妈妈”的同时如同木桩一样直挺挺倒下,宛如一只笨乎乎的小企鹅。那种地面渐渐接近面颊却没有办法抽手抻身,为了避免鼻尖先着地,只能侧脸闭眼的险情让我早早记事。
我所记得的第二件衣服其实不是我的。大概六七岁时在妈妈理衣柜的时候看到一条新裙子,绛红亮绸真丝,半身长摆裙。大概这件衣服在布衣棉衫的20世纪80年代格外抢眼华丽。我无比艳羡。妈妈说这个是托人从外地带来送给表姐的生日礼物,等我到了十六岁,就可以穿这样的裙子了。我内心深处试图抢占,但是那裙子对于身高不如桌子高的我来说的确不是很合身,深知自己说出来也会被无情拒绝。于是假装不经意,暗暗记住了妈妈存放在衣柜里的位置。
等家人不在,我大桌子摞小凳子地在衣橱里狂翻出当时在我眼中华美至极的裙子,迫不及待穿了起来。哪里知道,即便我穿了妈妈高跷一样的高跟鞋,狂踮脚,那裙子也如扫把一样拖在地上,把裙子提高,裙摆不拖地的时候我简直已经被全部装进那裙子去了。镜子里的自己蓬头垢面,裙腰在腋下,有如身穿朝鲜服,不得不让我恼羞成怒。
之后开始上学,小学第一天放学回家,因为看到别家小姑娘的花裙子吵着要买,被家人认为完全有必要进行彻底有效全面的洗脑。那段时间“衣锦䌹衣”“腹有诗书气自华”之类犹如黄河决堤,滔滔不绝于耳,现在想来妈妈真是恶毒,把我那幼小心灵最初萌发的那点子爱美的天性扼杀在摇篮之中,我确实成了只比学习成绩、思想境界、五讲四美三热爱的傻孩子。韶华虚度,花开默然,现在想来,居然不记得小学初中高中都穿过什么衣裳,居然连一件自己喜欢的都想不起来。
不过我想得起来,我当时的着装在学校里极为个性。因为我穿军裤和我妈妈不要的衣服。我早熟,初中就和我妈一个身段。军裤是4号的,最小的尺码,但是腰身过大,就买个军用皮带裹了又裹最后扎起来,衣服穿得似乎和我妈妈一样。因为当年她在忙事业,顾不得修饰打扮我,我也图省事,乐得不在乎,一天到晚剪个齐耳短发,穿军裤和文化衫抱个篮球在男孩子堆里到处疯。
看看现在的豆蔻少女,个个如花似玉争奇斗艳,穿戴讲究配色、样式协调、场合,看得我是眼花缭乱。不由得暗自伤怀自己的花季,硬是把青春裹进了面口袋一样的军绿色里。
能回想起来的第三件衣服也是呢大衣,考上本科时全家欢天喜地置办新衣送我读书。火红艳极,呢子的料子照旧好得不能再好,掂在手里让我想起了儿时不能承受之重的绿呢大衣。记得买这红大衣着实让我和我妈妈生了一场气。她喜欢红的热闹,刚好趁我热烈青春,我却嫌弃这红太招摇,又俗气。我当年相比之下看中一件不咸不淡的白色连帽衫,很有当年郭富城在某档综艺节目上唱《让我一次爱个够》里那件衣服的感觉,但是我妈说这件虽然便宜,但是货不好。于是母女俩第一次为了置衣各持己见,僵持不下。胳膊拧不过大腿,她又搬出来“腹有诗书气自华”,付了账。我郁郁然穿了那件即便混在一百个人里也能一眼认出来的火红大衣度过了四年寒彻骨的上海之冬。老妈是明智的,因为我发现不久以后我开始厌烦所有浅薄的连帽衫和郭富城,而对这实用的大衣开始爱不释手。
遇到人生初恋的时候我穿了一条蓝色棉布背带裤,上身穿带着没有洗干净的番茄汁的富华外企中专的文化衫。那是老妈一手创办的学校,故我此类文化衫泛滥。“女为悦己者容”对脑袋自小绝爱美之筋的我丝毫不起任何作用。大学约会,我顶多在一堆脏兮兮富华外企中专的文化衫里找一件相对干净的换上完事。时隔多年之后,我再次反省,扼腕顿首:如当年知道如何吸引男生眼球就好了,说不定可以找个多金帅哥什么的,可惜了大好青春和当年符合国际三围的身材。
大学毕业在沪上谋白领职位,穿着交大的百年毕业衫冲到申江服务导报社去谈八万一版连做二十次的广告,被人误以为是没有穿制服打扫卫生的外来妹,被门卫死活拦在门外。回家翻遍衣柜找不到一件不是运动休闲服的衣服。于是拉姐姐百忙之中置衣。整个上海打折店跑下来,买下了件ESPRIT(思捷)黑色休闲西装套裙套装。这件衣服我之所以记得是因为价格太贵,至于啥样子我早不记得,因为买了没有穿几次,我就辞职做回了学生。
读硕士时身边人渐渐开始谈婚论嫁,于是受邀出席婚庆场合做伴娘。鉴于不能穿牛仔裤T恤做伴娘,情急之下再次冲去买衣服。于是,在巴黎春天买下了我第一件晚礼服——绛红色吊带小蓬裙。腰围居然改小了六英寸。我窃喜。
不幸,这件衣服极少场合穿。
一个人走在柏林街头
Moe早我几天离开,于是她走后的柏林,我只能自己拉着自己逛。顶着大太阳走在忙碌的街头,看到的是内心深处无尽的孤独和荒凉。
一个人漫步在有着沧桑历史的欧洲现代都市的感觉闲适而惬意,信步而来,随兴驻足,满意而去。为了弥补一个人的孤单,于是端出“千金散去还复来”的“金钱补偿”心态,加之物价“平易近人”,于是柏林之旅成了个人最为奢侈的欧洲旅游点。想停就停,想吃就吃,想喝就喝,想买……价钱太高……忍吧……
这篇可能不算作游记,只是人在旅途中的心情而已。
Moe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人的相处分为两种,一种是和别人相处,一种是和自己相处。前者多为外向的人擅长,后者游刃有余的却是有着内向性格的人。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后者,虽然表面上经常为了聒噪而聒噪。殊不知,有些特质你一直假装一直假装,最后会变成真正拥有那种特质。比方勇敢,比方独立,比方聒噪。
然后,聒噪会挤走你对孤独的享受能力,当一个人面对自己的时候,突然对心底那个总是被友情、爱情、亲情、工作、家庭、学业填满的洞无所适从。尤其Moe刚刚离开的那个下午,在一起吃了一顿寿司,那曾经自己最拿手的日式海鲜蒸饭的味道勾起了我无限回忆与遐想,想家的感觉突然迎头棒打击倒了我,一下子晕然,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一个人的柏林。
一个人,茫茫然走在因为世界杯而无限热闹繁华的街头,更是那种“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一个人衔着咖啡啤酒棒棒糖,在大街小巷无尽游走穿梭,自己看,自己笑,自己乐,自己给自己拍照,突然想到什么,打算交换下看法,转过脸去却发现自己对着一团空洞的空气,映着自己尴尬的不甘寂寞。
后两日住在小C那里,走回她家需要走一段荒芜的柏林墙。每当太阳下山,一个人漫步在四周静寂的墙下,看着身边映着黄昏的墙上的孤影,不由得会哼那首很老很老、老到小C根本没有听说的《难舍难分》:我茫然走错了地方,却已不敢回头望……走过了一生有多少珍重时光,与你爱的人分享,我总是选错了方向,伤心却又不能忘……
我不敢肯定是否走错方向,却依然不敢回头望,因为,人生其实无多少珍重时光与爱的人分享。以前总是以为,人生美在天高海阔百舸争流,美在鹰击长空鱼翔浅底,美在一种尝试一种探索,到底可以飞多高,走多远,经历多少。时至今日,突然发现,一直保持竞飞游走并且一直乐在其中的因由并不仅仅是enjoymylife(享受自己的人生),而是,分享。
我一直都在和身边的人分享,不是吗?如果有一天,突然没有了人分享,那么任何的快乐又有什么满足?任何的探索又有什么乐趣?任何的尝试又有什么意义呢?
一定一定要和你觉得可以彼此珍重的人一起分享,否则对不起自己。我说的是:彼此珍重。
彼此珍重就好了,彼此珍重就好了。
突然想到了《大话西游》里那句“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想说点什么,却不知从何说起。
有伴,人生才可以不怕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