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肯尼迪之缘

3个月前 作者: 李昌钰
    “我是个正常男人,没有随身携带女人内裤的习惯,平时身上只带着手帕。”


    楔子


    有时,我回想起自己走过的路,常常会问,命运是否由天注定?真的有因果报应吗?


    人生的悲欢离合又是否在冥冥中早有定数?


    我出生于中国大陆,却在台湾成长,到了台湾后,为什么又进了警官学校?从警官学校又怎么会到美国留学?怎么又会从生物化学研究走回鉴识科学?怎么会从大学教授转任刑事鉴识主任,继而又回到警界担任警政厅长?难道这都是命运的安排吗?


    就如我跟吴东明的友情一样,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一起上学,高中毕业后他进入官校,我当了警察,但是我们一直来往密切。我追求妙娟时,他替我出谋献计;我和妙娟结婚后,他的夫人潭镜荷和我们也成为无话不谈的挚友。


    我们到美国求学后,就和东明失去了联络。但是几年后,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们又在美国碰头;短暂相聚后,又好一阵子没有联系。没想到不出几年,我们又喜相逢。


    难说这不是冥冥中自有定数的缘份。


    身为一位科学工作者,我不相信鬼神,但是在处理无数刑案后,许多事情我不能从科学的角度解释。因此,我不断问自己,缘份究竟是什么?


    我与美国的政坛望族──肯尼迪家族素不相识,但是却不断地相遇与分手,时而协助肯家,时而与肯家立场殊异……


    第1节似曾相识


    一九六三年,我在马来西亚的华联日报担任总编辑。我记得很清楚,在十一月二十二日当天晚上,国际新闻上刊载了一宗震惊全球的大新闻: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在德克萨斯州的达拉斯遭暗杀身亡。虽然我只知道肯尼迪是美国总统,我却对这条新闻产生一种独特的感觉,好像似曾相识,神交已久。我只有自我嘲解,我从未去过美国,怎么会认识这位白宫主人,更何况肯家又是美国的显赫豪门。


    肯尼迪家族不仅十分富有,而且在美国拥有很高的政治和社会地位。一八八八年,老约瑟夫。肯尼迪,出生在麻省一个十分平凡的爱尔兰移民家庭,成长于二十世纪初期,他以精明的生意头脑致富,并迎娶波士顿市长女儿而迈入政坛。老约瑟夫二十五岁就担任了银行经理,三十岁成为造船业和电影业的百万富翁,后来又在股票市场闯荡有成而成为当时全球首富之一。他还曾在罗斯副执政期间担任过联邦证卷交易委员会的主席,以及美国驻英国大使,最后在一九四○年退休。


    不过他的家族并没有因此而于政坛绝缘,相反地,他的子女都青出于蓝,老约瑟夫的四个儿子都纷纷成为美国政坛的风云人物。


    长子约瑟夫。肯尼迪二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为国捐躯。次子约翰二十九岁进入国会,并在一九六一年击败了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尼克松,当选为美国第三十五界总统,成为老罗斯福以下最年轻的总统;由于他关心基层市民,并且致力于少数民族与女性的平权运动,而深获民心。三子罗伯特克绍箕裘,当选参议员,曾出任美国司法部长一职。


    四子爱德华亦晋身参议院,一门三杰,不愧为政治家族。但是在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约翰。肯尼迪却被暗杀了。


    案发当天,肯尼迪总统和夫人贾姬抵达了达拉斯,德州州长约翰。康纳利夫妇到机场迎接总统。在向欢迎的人群握手致意后,肯尼迪总统坐进了林肯牌敞蓬汽车后座右侧,总统夫人坐在后座的左侧,康纳利州长及夫人则坐在中间的一排,由两位特勤人员驾驶专车离开机场。


    总统车队穿过了达拉斯市的闹区,驶向该市的贸易中心,参加当地的政商名人及拥戴者的欢迎午宴。当车队驶近中央大道、豪斯顿大街和埃尔姆大街的交叉口时,可以看到西北角有一幢七层楼高的建筑,即德州教科书仓库所在。


    十二时三十分左右,总统座车转向西南方改变了原来的行程,慢速驶入埃尔姆大街,总统和夫人在车上向两旁的欢迎人群微笑挥手。


    突然间响起了一声沉闷的枪声。州长康纳利立即向后转过身来,只觉得背上被重捶一记,瞬间鲜血迸射,他尖声大叫起来,总统夫人乍闻尖叫转过头来时,发现总统头部中弹,肯尼迪举起右手似乎想拨开头发,但手臂颤抖一下,随即无力地垂了下来。


    总统夫人看到肯尼迪后脑勺弹出了一块颅骨,刚开始还没有出血,突然间,鲜血猛地象喷泉一样四溢,浸透了上衣。特勤组员马上飞速驾驶到四里外的帕克兰医院,半小时后,医院宣布抢救无效,肯尼迪总统与世长辞了。


    另一方面,当枪声一响,白宫特勤组及当地警察立即冲进教科书仓库。他们在五楼找到一支带着望远镜的步枪和两个空弹壳。肯尼迪在中午十一时遇刺,下午一时五十三分,警方逮捕了一名名唤哈维。奥斯华的嫌犯,被控杀害总统。


    两天后,奥斯华从达拉斯警察局大楼的地下室被押解出来。他神态自如地面对媒体的镁光灯,突然间,脸色一变,尖声大叫:“啊!糟了!”,一声枪响,奥斯华应声倒地,一位名叫鲁比的男子拿着手枪,自称义愤填膺而将奥斯华“就地正法”。


    后来由最高法院大法官华伦主持专案调查小组,深入追查,该委员会最后同意了联邦调查局的调查结果,即该案乃奥斯华个人的单独行动。


    但是外界并不信服。有人认为这是副总统詹森教唆的,因为詹森与肯尼迪一直不和,前者处心积虑要去后者而代之。有人臆测这是黑手党开的枪,因为肯尼迪总统上任后,与司法部长,即其弟罗伯特,联手打击帮派,得罪了不少黑社会老大,而成为黑手党的眼中钉。另有一说称这是中央情报局或联邦调查局借刀杀人,因为肯尼迪总统的许多政策会减损情治单位的权限及预算;也有人说是古巴总统卡斯楚派遣杀手所为。


    我当时在处理肯尼迪总统被刺新闻时,总觉得十分离奇与不解,不过离开马来西亚后,我再也没有时间去追踪肯尼迪命案的后续发展。


    到了美国后,我一直埋首学业与操劳生计,虽然每次听到肯家的新闻,都有种特别的感觉,并且为他们难过,却一直没有机会向他们表达自己的关切,毕竟,我们走着两条完全不同的路,我只是个默默无名的留学生,肯家却是美国数一数二的望族。


    未料,这两条平行线却神奇地交会。一九九一年,我应邀担任威廉。肯尼迪。史密斯强暴案的专家证人,握住栽培出一位总统、两位参议员的肯家老夫人罗丝。肯尼迪的手时,似曾相识的感觉泉涌,仿佛身在梦境。


    第2节棕榈滩强暴案


    佛罗里达州的棕榈滩是一个富人密集的住宅区,肯家在当地有一幢价值七百万美元的豪华别墅,里面有十九个房间以及私人海滩,前后院都是宽阔碧绿的草坪。一九九一年春天,阳光明媚,气候宜人,肯家循例也都邀请整个家族在棕榈滩的别墅团圆度假。参议员爱德华。肯尼迪和他的外甥威廉也一同赴家族聚会。威廉的母亲珍。


    肯尼迪是肯家的掌上明珠,现为美国住爱尔兰大使,也曾到过台湾,并在美国驻台湾机构担任官职,会说一些国语,对中国的文化及历史都有所认识。


    有一天晚上,爱德华带着儿子迈可和威廉一起到当地知名的酒吧去喝酒跳舞。三个人在酒巴里谈笑风生,一些年轻美女也纷纷上前一起喝酒。起先,迈可和一个女孩谈得很投机,便偕伴先行离去。过了不多久,年过半百的爱德华觉得太晚了,便单独开车回家,剩下威廉与刚结识的派翠西亚。鲍曼相谈甚欢,派翠西亚并表示稍后她会开车送威廉回别墅。


    没过多久,他们离开了酒吧,一起回到别墅的海边,手牵着手一起散步看月亮,时而停下来热吻。故事到此没有其它说词,但是在海边散步后却出现两种版本。根据威廉的说法,他们在海边散步一会后,就将浴巾铺在沙滩上,躺着赏月,亲密热吻,最后两人在沙滩上做爱。之后,威廉说他很累,想回去睡觉,但是,派翠西亚一进到他的房间就开始捉狂,不断捶打他,指控他强暴,拨电话叫朋友来接她,并随手拿走了一个小花瓶、一张照片作证物,就匆匆离去,第二天威廉就被控强暴了派翠西亚。


    派翠西亚另有一套说词:他们俩在沙滩散步后回到别墅的后院时,威廉突然脱掉衣服要和她做爱,她拒绝并转身逃离,但是他追上来,将她推倒在水泥地上,她奋力挣扎,趁隙逃脱,但是威廉穷追不放,最后被他按到在草地上强暴了长打十五分钟之久。


    派翠西亚向警方报案后,威廉马上就被逮捕到案。肯家子孙涉嫌强暴被捕的消息随即传开,各大媒体闻风而来聚集在棕榈摊市,好不热闹。


    警方派出了大批人力,收集了派翠西亚的内裤、衣服及体内残存的精液。为了慎重起见,这些物证还送到佛州警局化验室及联邦调查局刑事化验室等机构加以检验。


    肯家马上聘请两位律师,一位是在当地相当知名的刑事辩护律师布拉克,另一位是马克。赛汀,他以前在迈阿密警察局刑事重案组担任刑警,曾经参加过我的培训课程,后来他一面担任公职,一面上法学院夜间部,考上律师执照后就开始执业。


    他们接手后,马上打电话给我,请我去参加辩护团。


    这宗豪门丑闻让我觉得十分无聊。这种案件并未涉及任何人命,面对成堆人命关天的重案,我实在无暇分心。这两位律师发现我的兴趣不大,便表示,肯家深信威廉是无辜的,将不惜巨资以洗清嫌疑。当时化验室经费不继,急需外援来维持正常作业,这个案件正好可以籍机筹款救急。


    于是,我提出三项条件,第一,我只能依据事实作证,肯家不能左右;第二,我的调查报告完全独立,律师及肯家都不能更改;第三,肯尼迪家族须将我的专家咨询费捐赠给康州警政厅刑事化验室作为添购仪器和训练人员的经费。


    就这样,我正式成为辩方专家,负责检验检方的证据。我到达棕榈摊时,当地的刑事化验室主任尔契。特登亲自接待,他的作风开明,专业态度非常可佩。


    检方化验室的检验果然发现威廉的精液于派翠西亚体内残存的精液,在ABO血型和DNA比对上均吻合,同时其化验程序也都无懈可击。


    这些结果都证实了威廉的确与派翠西亚有过性行为。但是本案重点不在于双方是否曾经性交,而在于何种情况下发生的性关系。同时,强暴罪定罪的关键在于证实女方是被男方强迫性交的,如果系女方自愿,就不存在强暴之说。


    检方将全部精力都集中在精液分析上,却忽略寻找任何显示强迫行为的证据。我决定将调查的重点集中在物证上是否有微物转移的痕迹。


    在刑事科学上,当两个物体的表面在运动中接触的时候,总会产生一定的微量物质转移,一个物体表面的微量物质会转移到另一个物体的表面上去。例如,当一个人的手指接触到某一个物体表面时,这个人的手指上的汗液等微量物质就会转移到此一物体的表面,该表面就会留下人的指纹;当两辆汽车发生碰撞时,一辆汽车的油漆和油污等微量物质也可能转移到另外一辆汽车的表面上,于是就会留下碰撞的痕迹。


    我记得最清楚的一宗痕迹转移案件发生在康州高速公路上的一宗袭警案。康州有一段时间连续发生了多起高速公路巡警被袭案,侵袭手法都很相近,大卡车在高速公路上飞速行驶,看到路边的警车,就恶意迫近,有时撞坏警车,有时撞伤警察。有一次,一辆警车停在路边援助一位汽车抛锚的司机时,一辆卡车飞速擦过,站在一旁的警员躲避不及,大卡车的车厢撞到了警员的右肩及头部,将他弹出几尺之外,警员因流血过多而死亡。


    警察局立即封锁所有的高速公路,检查每一辆经过的卡车,其中有一辆十分可疑,因为车厢前面的右下角有个凹痕。


    我马上到现场勘查。肉眼观察下,卡车的车厢并没有任何痕迹或血迹,不过,一用化学药剂显像,凹痕处就出现一个警徽,再用超高倍显微镜检验,发现车厢上还留有被害人头部碰撞的痕迹。


    虽然卡车司机矢口否认到底,但是,车厢上的警徽昭彰,让所有的陪审员投票判定司机有罪。


    观察微量物质转移可以重建案发现场,并推断案发过程。一般来说,我们从两个方面来检验微量物质转移的情况,其一,如果某个物体的表面有微量物质转移的痕迹,就可以推断该物体曾与其他物体接触过;其二,如果某物体表面上没有某种微量物质转换的痕迹,那么我们可以推断,该物体没有和后者接触过。


    本案中,如果女方所称为事实,我们应该可以在她的衣服上找到青草、泥土及水泥的痕迹。我发现女方的衣服很完整,没有一点撕扯的痕迹,拉链没有破损,钮扣也没有少,更找不到任何草迹和泥土;再检验女方的内裤、胸罩也没有任何地面的微量物质转移痕迹,这怎么可能呢?难道肯家种的是独门绝草?不会留下任何痕迹?我只好到“强暴现场”来采样求证。我蹲在碧绿的草地上沉思,觉得肯家的草和别人家的草殊无二致,便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白手帕,在草地上擦了一擦,再拿律师的白手帕擦了一下水泥地面。回到化验室化验后,白手帕在高倍显微镜下都留下清楚的痕迹,部分纤维也有受损的痕迹,证实微量物质转移的定律依然有效。


    几个月后,这宗强暴案正式开审。检方向陪审员说明被害者身上的精液确实属于威廉,然后,派翠西亚又在证人台上眼泪汪汪地控诉威廉当晚的暴行。


    辩方曾发现派翠西亚素来有指控遭人强暴的前例,同时也有人主动表示,愿意出庭指证她颇为随便,经常在一夜邂逅后,扬言报警以威胁男方。但是,法庭裁定这些证词和证人不能出庭,否则一些真正遭到强暴的被害者将不敢报案。


    派翠西亚自称遭到强暴,法院特别要求电视台直播时不能播出派翠西亚的面容,因此,许多观众看电视时,只能看见一个颈部以上为圆圈的女性,有些报纸还为了保护她而姑隐其名,后来,派翠西亚却接受电视台的采访而主动曝光,法院这些用心良苦的保护措施也徒遗笑柄。


    在检方介绍完证据后,辩方展开反攻。辩方律师传讯证人,证实了当晚在酒吧是派翠西亚主动主动接触威廉,不久,我便以专家证人身分出庭作证。


    我先介绍了自己的专业背景,接着,便向陪审团介绍了法国物证技术学家洛卡德在本世纪初提出的“微量物质转换定律”,并以日常生活的例子说明,如果两个物体接触过,必定会留下微量物质转换的痕迹。


    接着,我直接导入威廉一案。本案依检方说法,派翠西亚先被威廉扑倒在水泥地上,再压倒在草地上,她的衣裙和内裤应该相当猛烈地摩擦现场的水泥地面和草地,并且留下明显的微量物质转换痕迹。


    接触到草地和水泥地会留下何种痕迹呢?我拿出在水泥地和草地上摩擦过的白手帕,叫给陪审员传阅。再将高倍显微镜下放大的痕迹照片展开给陪审团,一面说明,这块手帕上,留下明显的与草地的摩擦痕迹;而接触过水泥地表面的手帕上,也可以看到灰色的摩擦痕迹,以及部份纤维还有破损的迹象。


    接着,我将派翠西亚衣服、内裤及胸罩的高倍放大照片展示给陪审团看:“经过彻底的查证,都没有发现任何破损的纤维及草地的痕迹,这表示他们并没有在草地上待过,也没有在水泥地上挣扎过。”


    陪审席内传来一阵窃窃私议。检察官有些沉不住气,在交叉盘问时发现我的证词及化验结果都无懈可击,转而攻击现场采样的程序。检察官大声地问道,“手帕和内裤并不一样,李博士,你为什么要使用手帕,而不使用女性内裤来进行对比呢?”


    在刑事化验过程中,以类似物品取样的确是十分重要,手帕与内裤的纤维、结构和组成成分都很相近,用手帕来取代内裤并不会影响到检验的结果。但是,我不想浪费口舌鏖战,就不慌不忙地说,“我是个正常的男人,没有随身携带女人内裤的习惯,平时身上只带着手帕。”


    法庭内哄堂大笑。在出庭时语言能力十分重要,尤其是听力,许多在美华人在法庭上很吃亏,主要是因为听力不灵光,不能随机应变。我没有直接回答检察官的问题,但是我的答覆使他无可奈何而自讨没趣,便草草结束交叉盘问。


    最后,所有的陪审员都相信了我的证词,认为派翠西亚的说词并不可信。最后陪审团一致裁定威廉。肯尼迪。史密斯强暴罪不成立。媒体都称是李博士替肯家平反的,一些电视节目及报纸更将我有关白手帕的回答列为法庭名言。


    许多媒体也注意到我的英语口音。我虽然在美国生活了二十多年,每天用英语交谈,但毕竟不是母语,和其他美国第一代华裔移民一样,我的英语的确有些口音。


    有些侨胞因为自己发音不纯正而不敢开口,我有些朋友甚至不敢在公开场合讲英语。


    但是,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法国的移民有法国的口音,德国的移民有德国的口音,我们身为华人,应该以自己的血统为傲,何必忌讳自己的英语口音呢?


    美国大街小巷,随处都可以听到带着各种口音及方言的英语;在法庭内有些法官、检察官和辩护律师讲英语也不太纯正,陪审员更不用说了,有些陪审员还是第一代移民,听到我的口音,反而拉进彼此间的距离。


    至于威廉究竟有没有强暴派翠西亚,仍然是个未解之迷。案的裁决,仅表示派翠西亚没有完全说实话,而检方并没有提出毫无瑕疵点证据来证实强暴。不过,目前在芝加哥的退伍军人医院研究康复医疗的威廉坚持自己清白,并且希望将案件抛诸脑后,但是由于他的身世背景,人们总会不断地在媒体上炒作,不肯罢休。


    就这样,我在人生的道路上与肯家结了一次缘,案件结束后,又咫尺天涯,我再度潜心于刑事研究;这宗案件可以解释当年报道肯尼迪遇刺时的奇怪感觉,但是我与肯家并未缘尽于此。由于二十多年前在康州的一宗悬疑命案再度喧腾一时,又让我再度与肯家重逢,而这次可以说是正面冲突,因为我的侦查对象,刚好是一位肯尼迪家族成员。


    第3节玛莎悬案


    万圣节遗恨


    案件发生在一九七五年万圣节的晚上,地点是位于康州西南角濒临纽约的格林维奇市。


    这是个风景秀丽的海滨住宅区,居民大多相当富有,很多曼哈顿的大亨和富豪都在此处置产,它还有一个极富魅力也很名副其实的匿称──“美女港”。小城靠近高速公路,但是四周都筑起高墙,进出都必须经过警卫岗哨,道路都是属于私人所有,未经同意,外人不能擅入。城内也有一个警察局,维持治安,警察局的警员在例假日就替居民做些警卫工作,或兼差开车到机场接送客人,赚些外快。


    在七十年代,美女港最富有且最知名的居民大概要算斯凯科家族。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乔治。斯凯科创立大湖煤焦公司,当时垄断了北美的煤矿和石油副产品加工业,荣登美国资金最雄厚的私营企业榜。三十年代全球经济大萧条期间,斯凯科家族反而因为财力雄厚而顺利度过难关,成为战后数一数二的富豪家族。


    除财富外,凯斯科还极力拉拢美国政要。一九五○年的某一天,在格林维奇市的圣马利亚教堂你内,政坛大老及高官云集参加一场庄严隆重的婚礼。新娘是斯凯科家的千金艾瑟,新郎为后来曾担任美国司法部部长的罗伯特。肯尼迪,美国商界巨富与政坛世家的结合,令各界注目。婚后艾瑟的家人仍然住在美女港的毫宅内。在父亲去世后,艾瑟的哥哥鲁什顿继承了大部份的家族产业。直到七十年代,丧妻的鲁什顿仍和七个孩子住在老家。


    鲁什顿的邻居是莫斯雷家,莫斯雷扬名立万于美国出版业,在美国西部生意兴隆。他的宝贝女儿叫玛莎,金发碧眼,活泼可爱,常与同学和邻居们一起玩耍,与凯斯科家的小孩也是好朋友。


    一九七五年十月三十日的万圣节,刚满十五岁的玛莎和邻居的小孩一起玩耍。通常来说,万圣节是美国孩子最喜爱的节日,因为在这个节日里,他们可以化妆打扮成各式各样的人物,拿着袋子,到处敲门,人家开门就问,“招待还是捣蛋?”大人往往会拿出糖果招待小朋友,如果大人不招待,小孩便在房屋墙上涂鸦捣蛋,跟大人过不去。


    吃完晚饭后,莫斯雷太太正在客厅和朋友讲电话,玛莎的好友海伦和一个男孩杰佛瑞敲门约玛莎一起去玩耍,看到母亲正在讲电话,玛莎又不想让朋友久等,便高声叫道,“妈咪,我和海伦他们一起出去要糖果,我会早点回来的。”


    莫斯雷太太肩颈夹着听筒,便向玛莎挥挥手,表示同意。


    到晚上十点多,整个社区都静了下来,敲门要糖果的小孩早已回家睡觉,但是玛莎仍未到家。妈妈叫玛莎的哥哥约翰去找玛,莎约翰驾着汽车在社区里转了几圈,都没有看到人影。


    妈妈此时还不耽心,因为今天晚上是万圣节夜,玛莎和朋友们可能要一起聚会来分享糖果,她就叫约翰先睡,自己在客厅等门,不知不觉间她也睡着了。


    莫斯雷太太醒来时,客厅的钟指着半夜两点钟,她半醒半睡地走到楼上女儿的卧室,未料,床上无人。她马上清醒过来,拨电话给海伦,寤寐中的海伦说玛莎九点半左右在斯凯科家门口遇到汤米,两人聊得很开心,海伦便籍机提前回家了。


    莫斯雷太太赶紧打电话到斯凯科家,接电话的是汤米的姐姐茱莉,她说玛莎并没有到他们家。


    她接着打电话给杰佛瑞,杰佛瑞说自己在九点钟就到家了,当时玛莎仍然和一些朋友在斯凯科家门前闲聊,他们应该知道玛莎的下落。


    莫斯雷太太又打电话到斯凯科家,茱莉叫汤米自己听电话,汤米连声说自己也不知道玛莎的下落,玛莎和他分手后就独自回家了。


    到了早上四点钟,莫斯雷太太只好打电话给警察局。警察们很快就赶到她家,问了一串问题,如玛莎在离家前有没有和家人吵架、以前是否有离家的记录等,莫斯雷太太回答说,玛莎与家人关系和睦,没有吵架,以前也没有离家出走的经验。天亮后,警方马上发出了孩童失踪的寻人启事。由于玛莎已经十五岁了,警方怀疑可能有外人用车劫走玛莎后,立刻开上高速公路逃之夭夭。


    于是,警方派出大批人马向居民查询当晚是否看到过可疑的车辆,同时清查每一辆进入社区的车辆。莫斯雷先生知道女儿失踪的消息后,马上兼程从亚特兰大赶回家。


    警方也动员了数百人次的警力到处搜查,第二天傍晚邻家女孩希拉说,她在莫斯雷家后院的小树林里,发现一颗松树下趴着一个女子,她曾叫了几声,都没有回应,她猜想那就是玛莎。


    美女港一带的住宅面积都很大,而且多依山而建,前后院都有很宽阔的山林。莫斯雷家坐北朝南,前面是瓦尔士大街,对街是艾克斯家,艾克斯家往西到奥特岩石路的路口就是斯凯科家。莫斯雷家的西面是哈蒙德家,两家中间是有一条小路,弯弯曲曲地通向南面山坡,山坡上是一片茂密的树林。


    莫斯雷太太迫不及待地跟着希拉,穿过树丛,来到了后面的山坡上。果然在一棵松树下发现一具脸部朝下,显然已经没有气息的尸体。希拉远远地站在一边,捂着脸不敢看。莫斯雷太太看到尸体身上的衣服,就知道恶梦成真,呆若木鸡,一动也不动地站着。


    警察很快就赶到了现场。玛莎的尸体令人惨不忍睹,原本美丽的金发沾漫了血渍,纠结在一起,难以分辨,面部和颈部都沾着泥土,脸上血肉模糊,无法想像她原来的面貌,牛仔裤和内裤都被脱到膝盖下面。


    警察在尸体旁边发现拖拉的痕迹,循着痕迹在莫斯雷家后院草地边上找到第一现场。


    草地上有踩蹋过的痕迹与大量血迹,草丛中也起出两截仍带着血迹的高尔夫球杆,一块是杆头,一块是杆颈,杆柄则下落不明。


    法医的验尸结果显示玛莎先被人用高尔夫球杆重击头部,凶手毫不留情,球杆都被打碎数节,凶手再用柄杆尖端猛戳玛莎的面部和颈部,刺中动脉造成大量出血致死,死亡时间大概在三十日晚上十点到十一点间。虽然玛莎的裤子退至膝下,但是在尸体内并没有发现精液或其它强暴的痕迹。


    玛莎被害的消息震惊整个格林维奇,因为这是该市数十年以来的第一起命案;此外,本案也引起了全美各地的关注,因为被害者是美国富商的千金小姐,而美女港住宅区可以说是全国最安全的地区。发生一宗如此残忍的凶杀案,马上成为纽约时报等知名报纸的头条新闻。


    警方曾怀疑过一个智商颇低的青年,因为他的衬衫上沾有血点,但是FBI的化验室发现血型与玛莎不符,警方才锁定在最后与玛莎想出的汤米。斯凯科,因为所有小孩都说玛莎最后是和汤米在一起的;警方在斯凯科家的后院也发现了一些高尔夫球杆,其型号与材料和凶器一样。


    但是这并不足以证实汤米是凶手。首先,法医确定玛莎的死亡时间在十点到十一点之间,其他人则证实玛莎在九点到九点半左右与汤米在一起,而汤米声称在十点前即与玛莎分手,各地回家。在十点到十一点之间,除汤米外,其他人也有机会杀害玛莎。


    其次,斯凯科家的高尔夫球杆虽与案发现场的球杆吻合,但也不能咬定汤米。因为斯家的球杆四处乱放,任何人都可以从后院拿走,而当时和汤米、玛莎在一起的朋友都说没有看到汤米拿着高尔夫球杆。


    不过,汤米的涉案嫌疑依然很大,警方便决定传讯汤米。汤米自称那天晚上大家解散后,他又和玛莎在车道上聊了一会儿就分手了,时间大概是在九点半到十点钟左右,因为他要回家做作业。本来他要送她回家,但是玛莎说不用了,便各自回家了,当时他并没有注意到街道上还有没有其他人。


    传讯时汤米显得很合作,警方觉得他们没有理由怀疑汤米所说的一切。


    除汤米外,斯凯科家另外一个男孩,迈克也成为警方的怀疑对象。十五岁的迈克一直暗恋着玛莎,曾因为汤米想要与玛莎走近一些而对哥哥的夺爱行径颇为不满,后来,他自承曾在深夜十一点半爬到玛莎的房间窗外偷窥。


    但是另外两个孩子作证称,案发时迈克和他们一起送朋友回家,并不在现场。警方同时也调查住在莫斯雷家西边的爱德华。哈蒙德。他是哥伦比亚大学的硕士班学生,年近三十仍没有女朋友,和母亲同住在哈家豪宅内。朋友说爱德华个性孤僻,经常酗酒解愁。他的卧室朝东,窗前正好是玛莎遇害的第一现场。但是没有任何线索显示当天晚上他曾经和玛莎在一起。警方侦讯时,他坚称自己一直窝在家里,和母亲一起看电视。他母亲在接受警察的讯问时,也证实了爱德华的说法。


    警方也没有漏掉案发前几天才搬进斯家大宅的家庭教师肯尼兹。李特顿。他在汤米就读的布朗斯维克私立中学教书,鲁什顿因为自己儿子成绩欠佳,而请肯尼兹回家担任汤米的家庭教师。


    警方调查发现这个老师曾有过盗窃前科,偷的都是一些不太值钱的小东西,经常酗酒,情绪也不稳定。不过,同样也没有证据可以证实肯尼兹在万圣节当晚曾经接触过玛莎,事实上肯尼兹根本不认识玛莎。


    此外,也不能排除外人作案的可能。毕竟,美女港社区离康州高速公路只有一里左右。


    万圣节当晚,社区车水马龙,巡警和住卫警也不能一一盘查。再加上,不管是从感情上说还是从切身的利益来说,警方都宁愿相信是外人临时起意杀害玛莎的不幸事件。


    匿名信


    就在警方持续进行调查时,莫家收到一封从纽约寄来的匿名信。信中称,“……警方应该将万圣节夜和玛莎在一起的所有男孩和女孩都拘留起来,不出两个小时,他们就会供出谁杀了玛莎……”


    信中还说“警方和新闻媒体都无权掩饰罪行,即使杀人凶手就是艾瑟。肯尼迪夫人的侄子亦然!”


    当时,人们已逐舰淡忘约翰。肯尼迪和罗伯特。肯尼迪遇害身亡的不幸;一九七二年,时任美国国会议员的爱德华有意角逐总统,但是在争取党内提名时,却因为一九六九年的一件车祸而频招攻击,人们纷纷指责他见死不救,擅离现场。话说一九六九年七月十八日,嗜酒的爱德华带着二十八岁的女秘书玛丽。柯贝琴酒后驾车经过查帕奎迪克岛的一座桥时发生车祸,汽车坠入水中,爱德华大难不死,自己脱困游上岸,女秘书却逃生无门,困在车内,活活淹死。爱德华回家后不但没有报警,还找律师与女方家属私下和解,事后遭共和党严厉批评,爱德华也因此而退出选,局该案重创肯家,许多人都觉得爱德华因身分特殊而豁免于法律制裁。


    莫斯雷马上将匿名信交给警察局,警方当然不接受袒护权贵的指控。在圣诞节前夕,纽约时报记者再次就玛莎一案采访格林维奇市警察局时,巴兰局长就澄清说,他手下的警员已经查访过两百多人,虽然案情没有突破,但是警方也没有包庇任何人。


    他强调说,“你可以相信这一点,如果我们发现了任何证据,我们一定会调查到水落石出。”


    经过几个星期的调查,警方终于掌握了案发当晚斯凯科家门口人群来去的过程。


    万圣节的晚上,鲁什顿。斯凯科偕朋友外出打猎,把孩子交给家庭教师肯尼兹。肯尼兹带着孩子们一起到俱乐部去吃晚饭,回到家大约是九点钟。迈克在街上遇到了玛莎、海伦、杰佛瑞和另一名男孩杰克,迈克就带大家到自己家门口。此时杰克告辞,剩下的四个孩子就坐在斯家的林肯轿车内边聊天,边听音乐。迈克和玛莎坐前座,海伦和杰佛瑞坐在后面。


    大约九点十五分,汤米从家里出来,也坐进前座,和玛莎坐在一起。十几分钟后,汤米的两个哥哥出来,说要用车送朋友回家。汤米、玛莎、海伦、杰佛瑞从车里钻出来,迈克则留在车内,和哥哥一起送朋友回家。


    车子开走后,海伦和杰佛瑞也回家了,车道上只剩下汤米和玛莎两人。九点半左右,汤米的姐姐茱莉开另外一辆车送朋友回家,看见汤米和玛莎还站在车道上。接着发生的事情就难以确定了,汤米说他在茱莉走后就和玛莎分手回家写功课。但是没有人能证实他在十点前就回到家。肯尼兹说,大约十点三十分汤米才出现在起居室。


    但是,汤米说他在先写完一篇作文后,才下楼去和肯尼兹一起看电视。汤米自称写了一篇有关林肯总统的作文,但是学校的老师说那天并没有要学生写那项作业。


    后来,海伦才向警方补充说明,她和杰佛瑞离开斯家门口时,她看见汤米用力将玛莎推倒在草地上,自己再趁势也躺在地上,但是究竟他们在做什么,由于是夜晚,又有树丛遮住视线,她也不清楚。


    警方在玛莎的遗物中找到她的日记,她说自己对汤米有好感,好象汤米也喜欢她,有时还让她开他的车。


    不过,玛莎的朋友及家人都说,玛莎与汤米只是普通的朋友而已,事实上玛莎还有一位更要好的男朋友,但是当天他并不在格林维奇。


    警方经过好几个月的调查后,汤米还是不能释嫌。便在汤米同意下进行测谎,第一次不能确定汤米是否诚实回答关键问题,第二次测谎时,他就顺利通过了。


    大胆的猜测


    格林维奇警察局的刑警卡罗尔参与侦办此案,即使案情陷入胶着之际,他仍然坚信汤米不可能是无辜的。他解释道那天晚上没有人听到尖叫声,也就是说玛莎在受袭时并没有高声求救,她一定认识凶手,才会松懈心防,而汤米即有时间,又合乎条件,很可能就是他杀害玛莎的。


    他根据证据推断汤米的作案过程如下:……汤米坐在轿车内将手放在玛莎的大腿上,玛莎没有反对,于是他欲火中烧,等到其他人都走了,就把玛莎压在地上。但是玛莎一把推开了汤米,站起来整理一下衣服,表示要回家。汤米心有不甘,在玛莎急步前进时,他跑到后院抄起一根高尔夫球杆,紧追女孩。在莫斯雷与哈蒙德家之间的小路上赶上了玛莎,他本想挥舞球杆来吓唬她,没想到一击打在玛莎左边的太阳穴上。玛莎应声倒地失去知觉,汤米低头一看,鲜血泉涌,方寸大乱之下,连忙将玛莎往山坡上拖。


    此时,他心想只有杀人灭口了。于是,他再度用球杆猛击玛莎头部,由于用力过猛。


    杆头也打碎了,又用折断的球杆不断地猛戳玛莎的脸和脖子,直到确定她完全断气为止。最后,他把玛莎的尸体拖到一棵松树下,盖上一些树枝。


    然后,他悄悄跑回家,洗澡更衣,再下楼到起居室和肯尼兹一起看电视……


    许多侦探都认同卡罗尔的推断,但是证据不足,他的长官并没有接受,也不同意写进警察局的侦查报告。


    一年过去了,命案降温,侦查工作也没有任何斩获。人们不再好奇。在玛莎被害的一年内,莫斯雷仍不忍搬离,虽然当他们经过女儿的卧房,当他们看到屋后那片树林,他们都忍受着无比的锥心之痛和折磨。但是他们相信只要莫家还住在美女港,警察局就得努力去破案。


    一年后,莫斯雷家失望地迁居到纽约去了。


    旧案重提


    一九八八年,戴维。莫斯雷心脏病发猝死。莫斯雷太太将其夫之逝归咎于杀死玛莎的凶手。她告诉朋友,玛莎遇害后,她先生整个人都变了,变得不再喜欢跟人说话,只知道工作。她想,如果女儿没有死的话,或者女儿不是如此惨死的话,他们家的生活绝不会如此悲惨。之后,她搬到了新泽西州,将缉凶当成她后半生努力的目标,并且聘请私家侦探,重新调查该案,同时联络媒体,对警方施压。


    一九九一年威廉。史密斯被控涉嫌强暴时,媒体对肯尼迪家族的深入报道,唤醒了这椿沉案;八卦报纸《国家询问报》还说,玛莎遇害当晚,威廉也在美女港。有如一石激起千层浪,随后,该报又刊出一篇图文并茂的深度报导,详细地陈述十六年前玛莎被害的经过,标题是“肯家孩子是杀害玛莎的嫌疑犯”。记者还找到了已经三十六岁,留着长发,身穿运动装,但系着领带的汤米。斯凯科,并在纽约州威斯切斯特加以采访,他仍然坚决否认涉案,并反复强调自己不知道凶手是谁。


    其他媒体也竞相调查玛莎命案。格林维奇时报和斯坦福论坛报同时披露了一篇深入玛莎命案的调查过程的报道。该文作者为专栏作家莱纳德。雷维特与格林维奇时报的记者基文。唐诺万。事实上,这篇文章早在一九八二年写就,但是纽约时报编辑部却压下不发,九年后,这篇文章才重间天日。


    这篇文章重点不在于汤米是否杀害玛莎,却指出警方发现杀人凶器来自斯凯科家后,居然没有地毯式搜查斯家大院。


    雷维特指出,“我不能说警方在掩护嫌犯,但是,他们在处理本案时确有行动迟缓之嫌,可能因为当地的警察常常为斯凯科家干私活,如开车往返机场,保护他们上酒吧等等。”


    媒体使得玛莎悬案再度抬头,检察官唐纳德。布朗认为有必要重新展开调查。布朗是康州最资深的检察官,他对玛莎一案也略有了解。他除了从格林维奇市警察局抽调了两名曾参与玛莎案的资深刑警来专责调查外,并请求康州警政厅刑事鉴识化验室协助。


    就这样,在威廉一案结束后,我又和肯家狭路相逢,但是这次可是迎面相对。现场勘查我带着助手来到玛莎被害的现场。虽然山坡上的树林与草地仍和十七年前同样浓郁茂盛,但是大部分与案件有关的痕迹早已不复存在。我站在玛莎曾经躺过的地方,比较着十七年前的现场照片,不停地想象着玛莎被杀的情形。


    那条弯曲的小路历经多年无人行走及风吹雨打后显得格外荒凉。我仔细地查看着路旁的泥土和草丛,用镊子收集了一小缕头发和一小团纤维,期望这些饱经风霜的微物证据能够为沉冤十七年的玛莎说出事实真相。


    我将现场收集到的证据和当地警察局保留的所有物证都带回了化验室。在化验室里,我们利用DNA技术检验这些证据,虽然大部分的证据已有十多年之历史,但利用新技术,我们依然能鉴识大部分的证据。


    在我们集中精力检验时玛莎案的知名度水涨船高。有两本书相继问世,其中一本是由多米尼克。杜恩的小说《炼狱时节》,第二本是杰里。奥本海默写的传记《另一位肯尼迪夫人》。


    杜恩出生在康州的哈特福市,他的女儿也惨遭恶人杀害,他对莫斯雷太太的不幸遭遇颇为同情。在他撰写的这本小说中他讲述了一个非常富有的爱尔兰裔美国家庭利用权势来掩盖子女杀人犯罪的故事。该书出版后马上成为全国畅销书,并被拍成电视连续剧。


    《另一位肯尼迪夫人》一书的女主角是艾瑟。斯凯科。肯尼迪。作者在书中介绍了斯凯科家族的兴起以及艾瑟的成长过程,书中还谈及斯家与肯家历年来的各种意外死亡事件与丑闻。该书在谈到玛莎命案时,并没有指出凶手,也没有明指斯家与肯家意图掩饰罪行,只点出艾瑟在听到消息时的反应──这位肯尼迪夫人说:“我们绝不能让这件事影响到肯家的声誉。”


    另外还有一名记者提姆。杜马斯也是一直锲而不舍地追查玛莎命案。这位记者在案发时年仅十四岁,但是,他走访了许多人,也遇到不少阻碍。她说,“本案似乎有一种难以置信的神秘禁忌。警方封口不谈,嫌疑人拒绝回答,邻居退避三舍。”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们检验了所有的物证,写成了一本厚达六寸的检验报告,新证据以及新技术检验后的结果,更佐证了外界对斯凯科家的怀疑。但是在辛普森案后,检察官起诉时变得更加谨慎。


    不过在检察官收到检验报告后,曾在一九九一年披露玛莎悬案调查情况的专栏作家雷维特又有了新素材──汤米开始改口,他说,在一九七五年十月三十日晚上九点三十分他与玛莎分手后,她没有立即回家,而是在外面在外面等他,然后两人又见面,并且有大约二十分钟的“性接触”,他没有具体描述何谓“性接触”。


    检察官布朗听到这一消息就评论道:“汤米。斯凯科为何在案发二十年后才首次承认与玛莎的第二次接触?因为侦查技术日新月异,他害怕李博士用微物证据及DNA检验技术确定他涉案,而不得不坦白。”


    许多人认为斯凯科家里的人知道当晚真实情况。为此,检察官和莫斯雷家曾提出五万元的奖赏,在莫斯雷先生过世后,莫斯雷太太更将奖金提高到十万美元。但是,至今仍无人提供任何有用的线索。


    莫斯雷太太伤心地表示,“我从一开始就认定斯凯科家人撒谎。我确信他们知情。我确信玛莎一定是被他们其中一个或几个人所害的,这户人家里肯定有人知道。虽然有十万元的悬赏奖金,但是我相信他们并不需要这笔钱……”


    虽然凶手呼之欲出,但是美国的司法制度一切都讲究证据,如果检方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恶人逍遥法外,这也是法治社会的悲哀。在九八年十月,新任检察官布迪决定动用大陪审团制度,通知所有人到庭说明当晚的情况。我也订于九八年十一月下旬出庭作证,后事如何?只有下回分解。


    一九九六年,我应联合国之邀到波士尼亚去调查种族冲突的万人冢事件。人道救援组织“美国关怀基金会”在该国设有专门的援助小组,负责人史提芬。斯凯科,也就是鲁什顿家中年纪最小的男孩。我们素未谋面,但是在波士尼亚,他负责安排接待调查人员,我和他搭机时坐在一起。


    在烽火连天,枪林弹雨的异国,玛莎悬案头号嫌疑人弟弟,竟然与我促膝而坐。史提芬心地善良,向我们介绍了波国近况,我们讨论了许多事情,谈得十分投机。我最后告诉他,我正在调查一九七五年万圣节晚上在他家附近发生的玛莎悬案。他心平气和地说,“李博士,请您放手调查,不管结果如何,都不减我对您的尊敬。”


    自从这次接触后,我和史提芬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我每次到波士尼亚,他都会抽空支援,后来到其他战火连绵的国家,都时常碰到史提芬,有几次我们也在美国见面。我不禁感到,人们生活在一个小小的世界内,正如古语所说,有缘千里来相逢,无缘对面不相识。


    第4节无尽之缘


    一九九七年元月廿三日下午,我接到国会的一通电话,约翰。肯尼迪谋杀案调查小组要我尽快到国会山庄去,协助揭开肯尼迪被杀的真相。


    当时柯林顿总统的性丑闻刚传开,外界盛传柳思基保留了一件沾有精液的洋装,大家都想知道究竟洋装上的精液是否柯林顿总统的。


    到达华府时,刚好被一些眼尖记者认出来,他们围上来问我到底为何事赶到华府,我说是应国会邀请前来协助特别调查小组。


    谁知道,第二天一些报纸大作文章,声称我应国会邀请前来检验柳女的洋装,有些报纸甚至刊出卡通漫画,将我画成拿着放大镜在白宫的椭圆形办公室内寻找微物证据。


    有些报纸甚至说柳思基的洋装已送到我的手上。


    不过,我没有理会那些猜测。国会肯尼迪刺杀案调查委员会的代表开门见山地向我表示:肯尼迪总统是美国的偶像人物,他的遇刺真相,一直是个迷,民间各种各样的猜测方兴未艾。调查委员会希望能借助我的刑事专长以及最先进的技术,重新检验旧有的证据,看来能不能解开这个历史之迷,而我的检验结果,很可能会改写美国的历史。


    我接受了国会交付的任务,跟随着几位安全人员,来到了保存肯尼迪总统遇刺的所有纪录的国家资料库,资料库内警卫森严,即使有国会的特别允许,我还必须经过重重检验,照相机和文件夹也不能带入。


    机密文件室里面存放着大堆肯尼迪总统被刺当天的资料,我反复审阅从未对外公开的录像带、照片、文件、验尸报告……


    看着这些资料,眼前浮现当年在马来西亚处理肯尼迪遇刺新闻的情形,似曾相识的感觉也油然而生,我只有自问,这是命运,还是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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